土地流轉需要什麼手續?
農村土地流轉要什麼手續
農村土地流轉得看你流轉的是什麼土地,耕地,荒地,草原,林地,還有集體建設用地。每種土地的流轉會有不同,比如法律規定的年限什麼的。
一般農村土地流轉需要的基本手續是:
1:合法
2: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簽字通過。3:如果你是非本村集體人員,還需要得到鄉政府的同意,批示。
這樣的操作流程下來就基本上合法了,到時候如果有糾紛,法律史站在你這邊的。當然,前面的三條是關鍵。
如果需要規範文本,或者深入瞭解,可以繼續提問
土地流轉手續怎麼辦。土地流轉是什麼意思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智土地網】土地流轉手續:
流轉雙方填寫申請書並經發包方和鄉鎮同意,同意後到縣流轉交易中心辦理登記手續,應提交的材料:
(一)、流出方應提交材料
1、流轉方式(互換、出租、轉包、入股、轉讓、抵押等)
2、流轉土地位置、面積、用途
3、申請人姓名、住址、身份證明
4、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證書
5、聯繫方式
(二)、流入方應提交材料
1、申請人姓名、住址、身份證明,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付本。
2、申請人擬流入的土地面積,流入土地的耕作條件要求
3、流入土地後的經營種類
4、申請人資信證明
5、聯繫方式
最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辦理土地流轉合同需要哪些手續
——聚土觀察
土地流轉方主要需要的資料合同有:
(1)、流轉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戶口本(原件、複印件);
(3)、土地承包合同(原件、複印件);
(4)、土地經營權證(原件、複印件);
(5)、如委託流轉的,受託人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
(6)、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土地流入方主要需要的資料合同有:
(1)申請人姓名、住址、身份證明,申請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付本
(2)申請人擬流入的土地面積,流入土地的耕作條件要求
(3)流入土地後的經營種類
(4)申請人資信證明
(5)其他應提供資料
農村土地流轉需要辦什麼手續
如果當地對承包地發放了土地證,則應當去辦理相應的土地證(土地法要求,但各地做法不一)。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需要什麼手續
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條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 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十條 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 第四十一條 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願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 第四十三條 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時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辦理哪些手續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置土地網”回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有:
目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分別有轉讓、轉包、互換、入股、出租等。 轉讓:
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轉包:
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換;
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入股:
入股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時租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土地流轉咋樣辦,需要啥手續,多少時間能辦下來,望親們給幫忙解答一下。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農村土地流轉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
進行土地流轉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請:土地轉出方提出申請並填寫流轉申請書,向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報送。
二、審核、登記
1、對土地的權屬和範圍進行審核,經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行登記。
2、鄉(鎮)土地流轉服務站對流入方的經營能力和經營項目進行審核後,進行登記。
3、由流轉雙方協商確定土地流轉價格,也可委託相關機構進行評估。
4、雙方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明確土地流轉價格、流轉期限以及其他權益事項。
5、鑑證、歸檔。土地流轉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經鄉(鎮)鑑證。流轉面積較大的應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公證。合同文本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由村、鄉(鎮)、縣歸檔備案 。
目前國家鼓勵土地流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來買地網致力於提供專業的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高效辦理流轉手續,提高流轉效率。
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需具備以下條件:(1)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證;(2)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房屋已經建成的,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轉讓方如為國有企業的,需經企業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如為公司制企業的,需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如為共有產轉讓的,需經共有人達成一致意見;(4)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或限制轉讓的情形,如權屬有爭議、土地使用權被查封等;(5)沒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禁止或限制轉讓的情形;(6)政府對擬轉讓地塊無收購儲備計劃。在符合上述前提下,按規定辦理出讓土地轉讓及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農村土地流轉流程有哪些
自主流轉:
第一步 流轉雙方當事人依據承包合同,協商流轉方式(轉讓互換方式除外)、流轉時間、流轉價格以及流轉收益支付等,根據協商結果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發包方和鄉鎮經管站各執一份;
第二步 發包方及鄉鎮經管站收到流轉合同後,如發現有不妥之處應及時指出並要求其改正;
第三步 流轉當事人向鄉鎮經管站申請合同鑑證。
委託流轉:
第一步 承包方自願委託發包方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向發包方遞交由戶主簽字或蓋章的委託流轉申請書;
第二步 發包方討論是否接受委託,並將討論結果在15是內通知承包方;
第三步 決定接受委託的,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流轉委託書,載明委託事項、權限和期限,委託雙方簽字蓋章;
第四步 發包方在接受委託後三個月內,將流轉農戶、待流轉地塊等基本情況以適當的形式向村內外公告;
第五步 願意承接流轉土地的,在公告的有效期內提交承接流轉土地申請;
第六步 公告期結束後,發包方應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及時召集已提交的承接流轉土地申請且具備承接資格的受讓方磋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受讓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發包方、鄉鎮經管站各執一份;
第七步 流轉當事人向鄉鎮經管站申請合同鑑證。
轉讓互換:
第一步 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或互換申請;
第二步 發包方同意轉讓或互換的,應及時向鄉鎮經管站報告,不同意的,應當於7日內向承包方書面說明理由;
第三步 徵得發包方同意後,原承包方可與受讓方協商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或者互換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發包方、鄉鎮經管站各執一份;
第四步 辦理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或註銷、換髮等手續;
第五步 流轉當事人向鄉鎮經管站申請合同鑑證。
再流轉:
第一步 通過以出租、轉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再流轉的,首先需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然後根據再流轉雙方商定的流轉雙方商定的流轉方式(不含轉讓、互換),按以上相應程序實施;
第二步 通過以互換、轉讓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流轉。流轉程序按相應流轉方式實施。
農村土地流轉要辦土地證嗎
如果當地對承包地發放了土地證,則應當去辦理相應的土地證(土地法要求,但各地做法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