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的注意事項?
賣房風險與注意事項有哪些
賣房風險與注意事項:
一、議價:
出售房子時,若有買方意願出價,一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
二、付訂金:
若『雙方』決定房子了,而買方買下房子,必須先付訂金。所謂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您收下訂金後,若買方反悔,則您有權沒收訂金,反之若賣方(您)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三、簽約:
下訂金之後1星期左右,買方必須準備:
1、印章
2、身分證
3、訂金收據,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成交,並付簽約款
四、用印:(簽約後7-10天)
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做為買房子
契約中所用印鑑的法律效力。
並持:
1、戶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鑑證明3份
3、印鑑章,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鑑。
同時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後,賣方就會將印鑑、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五、完稅(簽約後30日內)
買方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
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包括:
1、契稅
2、印花稅
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過戶,並付第三次款。
六、過戶 (簽約後30日內)
賣方必須持:
1、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稅票)
2、身分證影本
3、增值稅單
4、契稅單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塗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後,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你的名下。
賣房子注意事項
我來為你解答:
1、 目前,國內所有的新建房屋,包括城鎮自建房屋和商品房,就只有一證即《房屋產權證》,其本質是屬於土地、房產二證合一的,持有《房屋產權證》就等於拿到了產權證+土地證。因此,你的情況在以後就是一個普遍的正常現象,你可以放心過戶,無需擔心。
2、買家幫賣家還清貸款,然後交易過戶也是一種常見的流程,當然這種流程對買家存在一定的資金安全風險。你可以用以下方法避免風險:一種是通過中介擔保的方式,三方簽訂協議,由中介公司墊資辦理好過戶手續後,你再把首期支付給中介公司;一種是通過房管局的“交易資金託管”業務,也可以保證買方的資金安全。
祝你順利!
房產人阿斌為你解答。
賣房時要注意什麼問題
一、確定賣房途徑
1、網上賣房
很多大型房地產網站或者生活服務類網站都可以免費發佈賣房信息,快速便捷,日漸成為人們的首選。網上買賣房產縱然優點很多,但是業主也需要注意不能太輕信網絡上的內容,謹防受騙。shqianyy
2、通過中介出售
由於二手房交易過程時間長,流程多,通過中介賣房是省心的方式。但業主也需要警惕一些風險,儘量通過正規合法、口碑好、服務質量優的大中介。當然,通過中介出售需要支付成交價2~3%的中介費。
3、個人出售
通過個人出售房源主要包括尋找親屬、朋友等方式。這樣做的好處是大家知根知底,交易風險較小。但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傷及感情。不通過中介進行二手房交易便要仔細瞭解二手房買賣的程序、手續、所需材料等常識,不然很難順利完成全部買賣過程。
二、議價
在出售二手房時,若有買方意願出價,一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預留殺價空間。
三、收定金
若雙方決定交易房屋了,買方買必須先付定金。所謂定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在收下定金後,若買方反悔,則賣方有權沒收定金,反之若賣方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四、簽約
雙方在簽署協議時需要注意攜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約時需要賣方產權人到場,如果不能到場需要提供委託書,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還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五、審核環節
買方需要做資質審核,確定有購房資格;賣方也需要做房屋核驗,以確保房屋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兩項可同時進行)。
六、網籤
二手房網籤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強制要求。一旦網籤成功,同一套房源無法再次生成買賣合同,您也就無法再將房屋售予他人。當然一般資質審核和房屋核驗通過後當天就可以打網籤,買賣雙方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託當地正規房產中介代為辦理。
七、資金
資金過程中,賣家(您)需要在BANK開戶,買方將錢打入該賬戶,BANK將這筆錢暫時【凍結】,【過戶】完成後解凍,付給賣家。
八、完稅、過戶
買賣雙方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稅局完成繳稅,買方契稅需在房管局繳納。
九、收尾款
買方將剩餘的屋款全數付清。
二手房賣方要注意什麼
因為賣方在買賣房產的過程中是處於一種強勢地位,那麼對於賣方來說,所需要注意的一些
東西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也是比較輕鬆的。
1、全權委託公證。
如果說賣方賣的樓是一個帶有銀行按揭的樓,如果賣方資金不夠雄厚,那麼就需要有一個贖
樓的程序,在這個程序中,一般是委託中介,以及擔保公司全權處理的,以達到贖樓以及賣
樓的目的。而在本人所接觸的案件過程中,賣方在這個中間出現的問題是最多的,因為全權
委託,中介可以不經賣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買賣該房屋,同時也常常違背賣方的一些口頭
意見,不按照賣方的意願控制房產,而按中介自己的意願控制該房產。而深圳市公證處要求
撤銷公證,需將所有的公證書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證書,不返還給賣方。常常賣方無法
控制自己的房產。
2、賣方主動違約。
根據深圳市現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來看,合同中都約
定了解約定金,就是賣方要解約,只需雙倍返還定金,而可以不被強制履行也不需要進一步
賠償損失。其實這個解約條款包含有一個條件,那就是賣方應當先啟動解約程序。如果說買
方先啟動強制履行程序,那麼可能面臨的後果就是會被判決強制履行。最近聽說中院開會,
鑑於賣方違約情況過多,以後只要買方強制履行,就支持。但沒有看到相關的文件。
如果說買賣雙方是個人簽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麼說如果賣方主動違約,就會面臨雙
倍返還定金再賠償漲價損失的可能。
賣方主動違約的,最好也是主動找對方協商賠償問題。一但賣方違約,又不主動找對方協商
賠償問題,想拿著定金拖著。一但對方說找不到你的地址,去公安舉報你意圖詐騙,很麻
煩。
3、陰陽合同。
如果沒有在合同中約定營業稅由買方支付,再簽署陰陽合同,就有可能面臨到刑法的處罰。
4、有租約的房屋。
有租約的房屋要確認租房者不會行使優先購買權,同時要租房者出具聲明書,放棄該項權
利,一但忽視租房者的優先購買權,後果會很嚴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銷你和買方的買賣合
同,就是過戶了,仍會撤銷,深圳有相當多的案例。租房者放棄了優先購買權,也要告之買
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則到時買方找麻煩。
5、無證房地產買賣。
很多賣房者,出賣的是一手房產證還沒有出來的房屋,這種情況有雖然法律有規定,不得買
賣期房,但是那只是針對賣方的一個管理規定,而非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效力條件。並且在
深圳這種情況下都認定無證房地產買賣合同都是一個附生效條件的有效合同,所以賣方几乎
不要抱有幻想,以這一條來撤銷買賣合同,而達到不賠定金的目的。
6、錢款的收取。
是定金就簽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簽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雖然本來約定只是五
萬,他給十萬,你簽收了,定金就為十萬。如果說定金約定是十萬,但你只簽收了5萬,那
定金就是五萬。首期款一定要買方做資金監管,最好是找銀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監管
資金,和銀行承諾貸款,才去辦理《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
7、請律師協助。
如果說賣方要請律師幫忙協助,最好是在籤合同之前就找到律師,不要等到合同簽定後再找
律師看具體情況,因為等到合同簽定後,你再找律師,很多東西都無法擔供參考,只能是告
訴一些過程的走法了。...
賣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業主賣房應該注意的問題:
1)房價:理性分析你的房子的實際價值。
注意不要被“帶籠子”等手法欺騙,降低自己的心理價位。房價主要要考慮的因素有:房子的位置和升值潛力、光線、通風、樓層、交通、網絡報價、實際成交價、房價上漲情況(注意看房價上漲指數,不要被中介的信口開合給忽悠了)等。
2)放盤:儘量找大的中介連鎖店放盤(一般要10~20家店以上的,可以通過網上搜索到它在廣州各分店的名稱和地址),因為其管理相對規範。
千萬不能放在只有1家或幾家小店的個體房產經營戶手裡,因為在鍾村只要幾百元就可以開一個個體戶的地產經營部,難有經濟和安全保障,另一個方面,它們的操作手法多以壓低業主的房價公開“吃差價為主要利潤來源”。
3)心態:不要表現的急於賣房,否則中介,可以順著你的心理,給你施加壓力,大大降低你的心理房價,達成“吃差價”謀取暴利的第一步。
4)觀察:觀察中介人員的反應,從中發現不良苗頭、在收定金前及時中止。
5)籤合同:一定要籤廣州市房管局最新版推介使用的“售房合同”(廣州房管局網站上有下載)。千萬不能簽定中介公司自己制定的不合理的霸王合同,這些合同都是為“吃業主的差價”專門設計的!!!!!
裡面有許多不對等的霸王條款,對業主維護自己的權益十分不利。
你在合同的附加條款裡一定要註明:“本合同格式內容完全應與廣州市房管局推薦的合同格式內容完全相同,若有不同本合同無效,一切損失和經濟法律責任由中介方承擔。”
同時,要求要中介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先上網查證後,再籤合同,很重要。
6)特別注意違約賠償條款
不要簽定高定金(如2萬元)和高違約率(如5~10%)的合同。一但出現這些合同,說明有95%的可能,你的房價已經被低估了,起碼低估的價值比若你違約的金額稍高一些(這也是出現業主反價的原因,但中介還是吃到差價了)
7)注意合同中中介方的責任約定:若沒有實質內容,則可以100%肯定你的房子被中介低價收進,準備“吃差價”了。
8)關於“委託公證”,中介吃差價100%要求做“委託公證”。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不辦理“委託公證”,採用直接過戶。因為,在辦委託公證,就等於把你自己的權力交給中介了,一但幾年沒有過戶,中間出現的欠租,欠費、欠款等問題,最終的責任承擔人是你原業主,因為房子還在你的名下,這點要特別注意,這方面的案例很多
賣房流程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2016年二手房賣房流程詳解
二手房買賣的具體流程:
1. 買方看房、買賣雙方初步洽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項,一般買賣雙方產生的所有費用都歸買方支付;
2. 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價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3. 買賣雙方協商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贖樓費用、過戶申請時間、稅費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況、佣金的支付時間及比例、違約責任,確定這幾大要點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4. 賣方同擔保公司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
5. 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監管賬號(一般是原貸款銀行,如果換其他銀行會多出一些費用),買方及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
6. 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進行贖樓及註銷抵押登記手續,約5個工作日左右;
7. 買方同擔保公司去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遞交房產過戶申請,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需5個工作日;
8. 買方同擔保公司到領證窗口簽署回執繳費領取房產證(記得多複印一些,再見到它時要等全部貸款還清之後啦),擔保公司領出新房產證同按揭銀行在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作抵押登記,銀行把首期款給賣方,新房產證抵押登記後,銀行把扣除贖樓貸款後的貸款給賣方,約10個工作日左右;
9. 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
賣房子時,需要注意些什麼?怎麼才能把房子賣掉?
在賣房過程中,最值得賣房者關心的問題主要是兩個,一是能否將房子賣個好價錢;另一個是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房款。想要將房子賣個好價錢,賣房者首先要自己做一些功課,選擇出售的時機。其實賣房之前可以買房者的身份試探市場價格,從而獲取比較合理的成交價格,再以賣房者的身份掛牌;其次是要突出房屋優點,把房子賣給需要的購房者。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到與中介溝通的問題。在委託中介公司代為尋找潛在購買者時,一定要非常清晰地描述房屋的特點,有條件的話,一定要讓經紀人親自來看一下房子,瞭解房屋的實際情況。最後,還要想方設法彌補房屋的缺點。比如房屋採光不好,就儘量讓客戶在晴天來看房;如果某個房間很小,可以設置一面鏡子增加視覺的空間感,等等。
何時拿到房款的問題需要買賣雙方進行溝通。如果客戶一次性付款,很可能在短短几天內就能拿到大部分房款;如果客戶貸款並需要準備資料,貸款週期會拖至幾個月。因此,對於房主來說,應該合理安排手中的資金,以應不時之需。業內人士表示,不少房主都認為,賣房的整個過程中只會收到錢,而不必動用自己的資金,其實這是不對的。比如購房者首付較少不足以償還上家貸款時,成本最低且簡單可行的方式,就是房主先用自己手中的資金清償自身貸款。還有在產權交易的時候,如果房屋需要繳納營業稅,也是一筆需要房主準備的不小的數字。
由於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涉及到大量錢款,而且交易時間長,交易手續複雜,所以,在賣房中房主應該注意交易安全問題。這裡指的安全主要是為買賣雙方提供服務的經紀機構的穩定性、專業性和操作的透明性,通過選擇大型連鎖直營經紀機構,可以迴避這方面的風險。
賣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應注意哪些事項
您好!
一:尋找到賣家後要及時簽訂買賣合同,使你們的買賣行為有法律依據。
二:上市審批。要準備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並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所提出申請。
三:如買賣雙方屬於共有權人,必須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及其共有權人簽字蓋章。並且夫妻二人都必須在場。
四:帶著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質料到交易所排隊等待處理,立契過戶時買賣夫妻雙方都要在場。
五:接下來只需要賣方繳納稅費即可。比如交易手續費,營業稅費,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所有權登記費等等。
望採納
我賣房子,不知道流程如何?注意什麼?
賣房流程:
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
2.網籤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提交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網上籤約的當地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
5.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通過專有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託管憑證原件;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自行劃轉交易解散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原件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7.房屋所有權證上的房屋登記表、房屋平面圖將產權人名字遮蓋複議買方人數+1份
8.其他資料:
(1)住宅類房屋買賣的,還需提供購房資格審核時申報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戶籍證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產已購共有住房轉移的,還應提交《在京中央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原件
(3)已購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出售,確需出售的,需提交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的證明原件;滿五年出售的,需提交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部門開具的放棄回購權的證明
(4)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5)標準價、優惠價提交補交房價款證明或滿65年工齡的證明原件
(6)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產的)
(7)整宗劃撥用地或者整棟樓房佔用劃撥土地的,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
(8)商業配套設施轉讓的,還應提交按規劃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諾原件
注意事項:
1、 目前,國內所有的新建房屋,包括城鎮自建房屋和商品房,就只有一證即《房屋產權證》,其本質是屬於土地、房產二證合一的,持有《房屋產權證》就等於拿到了產權證+土地證。因此,你的情況在以後就是一個普遍的正常現象,你可以放心過戶,無需擔心。
2、買家幫賣家還清貸款,然後交易過戶也是一種常見的流程,當然這種流程對買家存在一定的資金安全風險。你可以用以下方法避免風險:一種是通過中介擔保的方式,三方簽訂協議,由中介公司墊資辦理好過戶手續後,你再把首期支付給中介公司;一種是通過房管局的“交易資金託管”業務,也可以保證買方的資金安全。
賣房子需要注意什麼
一、賣房子需要支付是什麼費用?
支付什麼費用絕對可以使房產交易雙方首先注意的:
1、 交易費:3元/平方米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4、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少有住房的可以免除) 5、 教育附加費:營業稅的2% 6、 城建費:營業稅的7%
中介費:一般是房款的2%~3%(買賣雙方共同承擔)
二、賣房子要注意什麼風險?
風險儘量少,一定是很多朋友絕對是首先考慮的:明確方式期限
賣方大多數情況下會通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託方式和掛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讓自己的中介人員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來,但較後簽約的肯定是他人。所以,賣方不要輕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謹慎收取定金
二手房交易流程進行到議價過程的時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房子賣了,定金轉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簽約注意三點
一是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較好在合同中寫下來;二是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後拿到房款。
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較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對於以上明確注意,一般都不會出什麼岔子的。
三、賣房子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賣房子要注意什麼?給你推薦幾條首先挑選的注意事項:
一、議價:
出售房子時,若有買方意願出價,一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銷售行情』,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給買方去發揮~~。
二、付訂金:若『雙方』決定房子了,而買方買下房子,必須先付訂金。所謂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您收下訂金後,若買方反悔,則您有權沒收訂金,反之若賣方(您)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三、簽約:
下訂金之後1星期左右,買方必須準備:
1、印章
2、身分證
3、訂金收據,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銷售,並付簽約款
四、用印:(簽約後7-10天)
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做為買房子
契約中所用印鑑的法律效力。
並持:
1、戶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鑑證明3份
3、印鑑章,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鑑。
同時再付第2次款。付款後,賣方就會將印鑑、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五、完稅 (簽約後30日內)
買方必須在簽約後30日內,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
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包括:
1、契稅
2、印花稅
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過戶,並付第三次款。
六、過戶 (簽約後30日內)
賣方必須持:
1、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稅票)
2、身分證影本
3、增值稅單
4、契稅單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塗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後,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你的名下。
要問賣房子要注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