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未還清離婚怎麼辦?
房子貸款未還清離婚了怎麼辦
得房方應給未得房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也就是說,你們可以請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值多少錢。再減去未償還的貸款,就是房屋的價值。男方如果要房子,就給女方房屋價值的一半。然後男方自己償還剩餘貸款。
如果男女雙方都不想要房子,或一方無法付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法院就會幫忙賣房子。至於不肯賣房子的問題那只有雙方協商解決了,法院也無法干涉。即使法院幫忙賣房子也得當事人雙方同意的。
離婚時房貸未還清 房產如何劃分
結婚滿5年 不管之福是誰的財產,5年後視為共有財產。
一家人好好生活吧 祝願早日和好
離婚了,房貸未還完,房產歸一方,房產證該如何改名?
★★★經紀人專業回答:不怕了,和他籤個協議,在協議上寫明,你給她補償,而她同意房子是歸你一個人!再去做個公證!然後再慢慢的還款,等還完了,房產證出來了就去當地房管局拿著公證書新辦一本只有你的名字的證!(怕花錢?補辦麼幾十元到百元就可以了!)
樓上說“把貸款還清,然後過戶”,太不現實了,我想要是有錢可以馬上還的話,你也不用來提問了,不是嗎?
好了,分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幫助你!
房貸未還清離婚怎麼辦
得房方應給未得房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也就是說,你們可以請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值多少錢。再減去未償還的貸款,就是房屋的價值。男方如果要房子,就給女方房屋價值的一半。然後男方自己償還剩餘貸款。
如果男女雙方都不想要房子,或一方無法付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法院就會幫忙賣房子。至於不肯賣房子的問題那只有雙方協商解決了,法院也無法干涉。即使法院幫忙賣房子也得當事人雙方同意的。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
夫妻共同購得的房產屬共同財產,如無其他約定,兩人各佔一半的份額。如在房貸未完清時就要離婚,那就先要確定離婚後誰承擔所餘欠款的還貸的責任。再將前段的共有部分進行分割。各得50%。由新的產權所有人付給對方的應得部分。如都不能或不願承擔餘款的還款責任,則只能出賣。出售後罰所實得價款金行分配,還貸責任則隨出賣而轉變還貸人。
離婚時會房貸未還清,關於過戶問題怎麼解決?
建議方式是,你倆把離異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異協議,註明住房歸你,女方不要任何補償,然後雙方簽字按手印,再一起到公證處,給離異協議做公證,
得到公證書,注意保管,
以後,貸款還清之後,憑離異協議,你倆在辦理離異住房析產過戶,重辦你一人名字房產證,就可以,
如果女方拒絕,你可以憑公正的離異協議,直接起訴維權!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
離婚時對於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要看具體房子的歸屬方是誰。如果夫妻雙方平分房子的話,那麼剩餘的還貸責任也由雙方共同承擔。
但是一般情況,夫妻離婚時都是一方取得房產,給另一方等額的補償。這種情況下一般需要做一個轉按揭的手續,剩餘的還貸責任由取得房產的一方承擔。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塗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併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
2.在雙方離婚後,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並塗銷抵押登記後,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未還清按揭貸款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結論: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依法應根據情況判決歸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首先,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該財產的所有權應當是完全的,不應受到任何限制,即應當包括所有權的四項權能: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在財產上不應當設定其他權利。
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換言之,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由於設定了抵押權,所有權人在轉讓房屋時要通知抵押權人並以轉讓所得優先清償銀行貸款。所以,該房屋在貸款還清前屬於產權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對於該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夫妻雙方要離婚,房貸沒有還清應該怎麼辦
1、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當事人雙方離婚的,該項是應該共同償還(各一半),該房產的產權也是屬於雙方共同所有的;
2、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房產屬於哪一方,相應的債(貸)務(款),也可以由該方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貸款未還清的房產可否過戶
房產過戶需銀行同意,給多少錢應由雙方協商,可在離婚後辦理,福好由法院判決,根據判決可直接過戶。
必須還清貸款才可以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雙方可以約定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的時間。男方應該支付女方的房屋差價是100萬的一半減去平房拆遷款
離婚前辦好,但是必須還清貸款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