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鞭炮需要什麼證件?
賣鞭炮,都需要什麼手續?
申報條件:
1.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必須具備的條件1)具有經工商機關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資格,建立了企業安全經營管理機構;(2)具有與其銷售品種、規模相適應的註冊資本金,具有專門的銷售、儲存場所;(3)銷售場所和儲存設施建築物結構、佈局、安全距離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倉庫區要有符合要求的平面佈局圖;(4)主要負責人、安全經營管理人員經過培訓,並經考核,取得安全資格;(5)具有健全的採購、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設施;(6)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的其他條件。2.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必須具備的條件1)應設專人銷貨,專人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儲水桶,並張貼安全經營管理制度;(2)銷售地點周圍200米範圍內,沒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50米範圍內,沒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3)零售網點菸花爆竹存放數量不得超過批發企業核定的最高限量(15箱);(4)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
申報材料:
1.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須提交的材料1)銷售許可證(臨時)申請書(一式三份);(2)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複印件);(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4)符合本市煙花爆竹批發銷售規劃要求的證明材料;(5)與省供銷社簽訂的安全供銷合同;(6)原公安機關已頒發《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批發銷售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者新設立批發銷售單位《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7)《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原件或複印件;(8)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條件評估表。2.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須提交的材料1)銷售許可證(臨時)申請書(一式三份);(2)市、縣級供銷社布建銷售網點的證明材料;(3)《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原件或複印件。
辦理程序:
1.煙花爆竹銷售企業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並將有關材料送政務中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受理企業申請後,指派有關人員對申請材料和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查。需要到現場審查的,應當到現場進行審查;3.負責審查的有關人員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出審查意見;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審查人員的審查意見進行研究,做出是否頒發銷售許可證的決定;5.政務服務中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申請單位取回證書或說明不予頒發的理由。
承諾期限:
20個工作日,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
收費標準:
一般省市不收費。注:此項行政許可規定的相關條件、程序、送交材料為臨時性的,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煙花爆竹銷售規定下發後再作調整;省設區市和縣級安全監管局分別負責省屬批發企業、省屬以外的批發企業和當地零售網點銷售許可證(臨時)頒發管理工作。
買鞭炮需要哪些證件
少量地買鞭炮不需要證件。
賣鞭炮才需要證件。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先向所在地縣區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這個證之後再向工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
大致步驟如下:
1、先確定你要辦的個體戶營業執照還是公司企業營業執照
2、到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也就是確定你的店的店名
3、到當地縣區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申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4、取得上面第3點的證件之後去工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5、取得營業執照三十天內到當地稅務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6、根據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丹定是否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賣煙花爆竹需要什麼證件
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2、由依法取得批發銷售資格的單位統一佈設;
3、應設專人銷貨,專人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備,並張貼明顯的禁菸禁火標誌;
4、銷售地點周邊200米範圍內,沒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半徑50米範圍內,沒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
5、零售網點菸花爆竹存放數量不得超過核定的最高限量(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5公斤)。
6、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具備相應的資質。
同時,提交下列申請文件、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1、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佈設該零售網點的批發銷售單位出具的對該網點安全條件的審核意見;
3、與批發單位簽訂的安全供銷合同;
4、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5、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資質證明。
二、 監督管理
按照省安監局的總體部署意見,針對我市煙花爆竹銷售單位數量多、分佈廣、情況較複雜等特點,為了充分發揮縣區安監部門的屬地監管作用,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單位申請、分級實施、屬地監管的原則。分級範圍劃分如下:
(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負責全市批發企業銷售許可證(臨時)的頒發管理工作;
(二)縣、區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科)(以下統稱縣級安監局)負責本轄區內零售網點銷售許可證(臨時)的頒發管理工作;
凡本市轄區內從事煙花爆竹銷售的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必須琺受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阻撓。
三、 辦理程序
(一)市安監局發證程序:批發企業申請→縣級安監局初審後上報→市安監局受理→市安監局業務科室審核並提出意見→市安監局分管領導籤具意見→市安監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發證→市安監局制證、發證→定期公告。
(二)縣級安監局發證程序:零售網點申請→鄉鎮、辦事處安監部門初審後上報→縣級安監局受理→縣級安監局業務股室審核並提出意見→縣級安監局分管領導籤具意見→縣安監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發證→縣級安監局制證、發證→報市安監局備案→公告。
賣煙花爆竹需要辦理什麼證。好辦理不?需要多少錢?
好辦理啊,我們這好幾家超市都在賣,
賣煙花爆竹要辦什麼手續
一、找當地縣級安監部門申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零售經營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 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培訓;
(二) 實行專店或者專櫃、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專櫃銷售時,專櫃應當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檯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三) 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四) 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五) 法律、法規以及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零售經營者申請領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時,應當提交申請書、零售點周邊安全條件說明以及發證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找工商管理部門申請新辦(變更)工商營業執照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賣鞭炮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去哪裡辦
安監局下設部門
賣鞭炮需要辦什麼證
申報條件:
1.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經工商機關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資格,建立了企業安全經營管理機構;
(2) 具有與其銷售品種、規模相適應的註冊資本金,具有專門的銷售、儲存場所;
(3)銷售場所和儲存設施建築物結構、佈局、安全距離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倉庫區要有符合要求的平面佈局圖;
(4)主要負責人、安全經營管理人員經過培訓,並經考核,取得安全資格;
(5)具有健全的採購、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設施;
(6)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的其他條件。2.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必須具備的條件:
(1)應設專人銷貨,專人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儲水桶,並張貼安全經營管理制度;
(2)銷售地點周圍 200米範圍內,沒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50米範圍內,沒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3)零售網點菸花爆竹存放數量不得超過批發企業核定的最高限量(15箱);(4)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
申報材料:
1.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須提交的材料:(1)銷售許可證(臨時)申請書(一式三份);(2)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複印件);
(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4)符合本市煙花爆竹批發銷售規劃要求的證明材料;
(5)與省供銷社簽訂的安全供銷合同;(6)原公安機關已頒發《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批發銷售單位的
《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者新設立批發銷售單位《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 (7)《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原件或複印件;(8)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條件評估表。2.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臨時),須提交的材料: (1)銷售許可證(臨時)申請書(一式三份);(2)市、縣級供銷社布建銷售網點的證明材料;(3)《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原件或複印件。
辦理程序:
1.煙花爆竹銷售企業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並將有關材料送政務中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受理企業申請後,指派有關人員對申請材料和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查。需要到現場審查的,應當到現場進行審查;3. 負責審查的有關人員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提出審查意見;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審查人員的審查意見進行研究,做出是否頒發銷售許可證的決定;5.政務服務中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申請單位取回證書或說明不予頒發的理由。
承諾期限:
20個工作日,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
收費標準:
一般省市不收費。注:此項行政許可規定的相關條件、程序、送交材料為臨時性的,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煙花爆竹銷售規定下發後再作調整;
省設區市和縣級安全監管局分別負責省屬批發企業、省屬以外的批發企業和當地零售網點銷售許可證(臨時)頒發管理工作。...
零售煙花爆竹需要辦哪些證件?
首先要到安監局辦理一個許可證,然後持該許可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本人免冠照片到工商所辦理營業執照,執照辦好之後三十天之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想賣炮竹在什麼部門辦證
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辦理方式分:批發戶和零售戶
零售戶提交材料:
1、銷售許可證申請書一式兩份;
2、主要負責人安全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4、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零售場所周邊安全條件說明及平面示意圖;
6、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清單及張貼安全警示標誌清單;
7、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銷售人員崗位責任制、購銷管理制度、存放管理制度。
批發戶提交材料:
(一) 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申請書;
(二)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原件和複印件核對無誤後許可機關存留複印件;
(三) 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管理制度;應急救援器材和操作規程清單;
(四)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守護員考核合格證明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原件和複印件核對無誤後許可機關存留複印件;
(五) 庫區外部安全距離示意(或者實測)圖和庫區倉儲設施平面(或者設計)圖;
(六) 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
(七) 配送服務能力及配送車輛情況說明。
想賣煙花炮竹需要什麼證
想賣煙花爆竹 先辦經營許可證 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長期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最長期間為2年,臨時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超過30天。煙花爆竹長期零售單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3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經過安全知識培訓。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產、儲存設施應不少於100米的安全距離。同時,零售場所還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安全警示標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