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權益怎麼算?

General 更新 2024-12-21

應有權益大於實際權益可能的解釋有哪些

1、高估了期間利潤(收入)。2、低估了期間提取資金(例如:拿去裝修等無增加資產支出)3、低估了折舊(例如:汽車及機器設備的折舊算低了)4、高估了升值資產(例如:房產)

所有者權益如何算?

所有者權益總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1.盈餘公積轉增資本300000元,即盈餘公積轉實收資本,內部轉換,對總額無影響

2.實現利潤總額3000000元,但是最後轉到所有者權益的數額=3000000-900000-100000=200000,即2008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最終轉到所有者權益裡面的只有提取的200000元盈餘公積

所有2008年年末所有者權益總額=1500000+200000=1700000元

所有者權益怎麼算的?

按題述對應:

1、期初1500000

2、不影響,所有者權益之者轉化。

3、增加2000000

4、不影響,所有者權益之者轉化。

5、減少100000

年末合計:3400000

注:此題不是很嚴密,回為所得稅費用這一定是應交所得稅。

名詞解釋:權益的交叉檢驗

1.交叉檢驗的目的應該在於還原報表的真實性,驗證客戶的還款能力。所以一方面要檢驗營業收入,另一方面要驗證客戶是否有隱藏負債。這兩點也是我認為的交叉檢驗的切入點。

2. 切入點:營業收入、權益(通過權益看負債等);

1) 營業收入:

A. 毛利率、進貨額(成本)、應收賬款、營業現金(期初現金-期間支出現金)、員工工資/提成、返利等。通過營業收入和這些數據的關係,驗證他們之間的邏輯一致性;

B. 佔比法:時間佔比(每日、每月等),類型佔比(批發、零售等),產品佔比(A、B、C類產品)。通過每一個銷售佔比估算全部的銷售額,前提是銷售較為穩定,知道某具體銷售額且大概的比例。

2) 權益:

A. 代表生意資金來源中由所有者自己投入/擁有的那一部分,權益=資產-負債;

B. 權益變化的原因:

a. 增加投入或資金抽離;

b. 資產貶值或增值;

c. 紅利分配或期間利潤;

C. 初始權益+(期間利潤-紅利分配)+(期間注資-資金抽離)+(資產增值-資產貶值/折舊)=應有權益(期末權益)

a. 假如客戶在整個經營期間有其他負債但進行了隱瞞,則會造成期末權益(權益=資產-負債)增多,但實際權益卻沒有那麼多,即應有權益>實際權益。反過來,責當應有權益>實際權益時,我們有理由懷疑客戶對負債進行了隱瞞;

b. 但不是所有應有權益>實際權益都代表客戶有隱形負債,還可能是期間利潤多算,支出少算,資產多算(比如以個人名義借款,但企業是合夥);

c. 反之亦然,當應有權益 <實際權益時,可能是利潤少算,支出多算,資產少算,或是負債多算了。< p>

年末所有者權益總額計算

2008年末所有者權益總額=150+300-90-10=350萬元

2008年,寶來公司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30萬元

借:盈餘公積 30

貸:實收資本 30

2008年,實現利潤總額300萬元,應交所得稅100萬,實際傷交90萬

借:本年利潤 210 (300-9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10

提取盈餘公積20萬,那麼

借:利潤分配—計提盈餘公積 20

貸:盈餘公積 20

同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

貸:利潤分配—計提盈餘公積 20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10萬,那麼,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10

貸:應付股利 10

同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10

其中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提取盈餘公積是所有者權益內部調動。所以不影響所有者權益

希望能幫到朋友您

財務綜合評分法的實際值如何計算

實際值即各項財務指標的實際比率,在綜合評分法中需要算出此數值與標準值(標準比率)的差異,進而算出每分比率差、調整分、實際得分。有些題目中會直接給出實際值,如果沒給的話,可根據報表數據運用公式自己算。

公式如下: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營運資本=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存貨週轉率(次數)=主營業務成本÷平均存貨

應收賬款週轉率=主營業務收入÷平均應收賬款

營業週期=存貨週轉天數+應收賬款週轉天數

產權比率=負債總額÷股東權益

已獲利息倍數=息稅前利潤÷利息費用=EBIT/I

淨資產收益率=淨利潤÷平均淨資產

權益淨利率=資產淨利率×權益乘數=銷售淨利率×總資產週轉率×權益乘數 權益乘數=資產總額/股東權益總額=1+(負債總額/股東權益總額)=1/(1-資產負債率)

每股收益(EPS)=(EBIT-I)(1-T)/普通股總股數=每股淨資產×淨資產收益率(當年股數沒有發生增減變動時,後者也適用)

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價/普通股每股收益

每股股利=股利總額/年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股利支付率=股利總額/淨利潤總額=市盈率×股票獲利率(當年股數沒有發生增減變動時,後者也適用)

股票獲利率=普通股每股股利/普通股每股市價(又叫:當期收益率、本期收益率)

股利保障倍數=每股收益/每股股利

每股淨資產=年度末股東權益/年度末普通股數

市淨率=每股市價/每股淨資產

淨資產收益率=淨利潤/年末淨資產

經營活動流量=經營活動流入-經營活動流出

現金到期債務比=經營現金流量淨額/本期到期債務

現金流動負債比(重點)=經營現金流量淨額/流動負債(反映短期償債能力) 現金債務總額比(重點)=經營現金流量淨額/債務總額

銷售現金比率=經營現金流量淨額/銷售額

每股營業現金流量(重點)=經營現金流量淨額/普通股股數

全部資產現金回收率=經營現金流量淨額/全部資產×100%

現金股利保險倍數(重點)=每股經營現金流量淨額/每股現金股利

現金營運指數=經營現金的淨流量/經營現金毛流量

這個怎麼算賠償金額最合適?

單價減去補貼減去贈品的價值=索賠金額!

下面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內容:

第三十五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四十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第四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第四十五條

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經營者以郵購方式提供商品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貨款;並應當承擔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新股申購,實際已持股數量和總市值,為什麼和新股申購權益時的數量出入這麼大?

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為申購日),包括本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優先股、B股、基金、債券或其他證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不包括在申購市值範圍內。

所有者權益包括哪些科目?具體應該怎樣核算

所有者權益包括的科目: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一、實收資本的賬務處理分別如下:

以貨幣資金方式投入資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以實物資產方式投入資本——借記"原材料"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以無形資產方式投入資本——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二、資本公積的性質

資本公積通常是指投資者或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金.

一般企業資本溢價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三、盈餘公積的賬務處理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按規定從稅後淨利中提取的積累資金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提取法定公益金"科目,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科目

四、未分配利潤是企業實現的淨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餘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留存在企業的

什麼是債資比例?有計算公式麼

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所稱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利息支出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實際支付的全部關聯方利息×(1-標準比例/關聯債資比例)

其中:

標準比例是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比例。

關聯債資比例是指根據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九的規定,企業從其全部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以下簡稱關聯債權投資)佔企業接受的權益性投資(以下簡稱權益投資)的比例,關聯債權投資包括關聯方以各種形式提供擔保的債權性投資。

關聯債資比例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關聯債資比例=年度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

其中:

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關聯債權投資月初賬面餘額+月末賬面餘額)/2 

各月平均權益投資=(權益投資月初賬面餘額+月末賬面餘額)/2

權益投資為企業資產負債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權益金額。如果所有者權益小於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如果實收資本(股本)與資本公積之和小於實收資本(股本)金額,則權益投資為實收資本(股本)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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