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簽訂什麼條約?
中國鴉片戰爭,簽訂了什麼條約?
《南京條約》 (即《江寧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外國侵略者強迫清政府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遭到破壞,喪失了獨立自主的地位。古老的中國開始被捲進世界資本主義的漩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由清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簽訂,是關於結束鴉片戰爭的條約。它是英國的侵華戰爭――鴉片戰爭的結果。 [編輯本段]《南京條約》主要內容 中英《南京條約》共13款,主要內容是:
1、宣佈結束戰爭。兩國關係由戰爭狀態,進入和平狀態。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准許英國派駐領事,准許英商及其家屬自由居住。
3、賠款。清政府向英國賠款2100萬銀元,其中600萬銀元賠償被焚鴉片,1200萬銀元賠償英國軍費,300萬銀元償還商人債務。其款分4年交納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則酌定每年百元應加利息5銀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
5、中國海關稅應與英國商定。
6、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與華商自由貿易。
《南京條約》是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英國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國接受其侵略要求,這就使中國主權國家的獨立地位遭到了破壞。強佔香港,損害了中國領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為西方資本主義對中國進行殖民掠奪和不等價交換的中心。鉅額賠償加重了清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轉嫁到勞動人民的身上,使他們的生活更加艱苦。《南京條約》簽訂後,西方列強趁火打劫,相繼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從此,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鴉片戰爭簽訂什麼條約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 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港口;2、割讓中國領土香港;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國主義在華的特權:1、壓低中國關稅,規定進口稅率5%;2、允許外國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3、准許英國在“五口”租界。 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7月3日簽訂。又稱《五口通商章程》。條約使美國取得了英國《南京條約》同樣的特權,並又規定:擴大領事裁判權,允許美國兵船自由出入中國通商港口。 中法《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還增加: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2、取消清政府對天主教的禁令,發還教堂。 第二次鴉片戰爭 天津條約等1858年簽訂的眾多不平等條約。《 中俄璦琿條約》即《中俄璦琿和約》。1858年(咸豐八年)5月28日,沙俄乘英、法侵華聯軍進攻天 津,威脅北京的時候,用武力迫使清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由清政府黑龍江將軍奕山與俄國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在璦琿(今愛輝)簽訂。主要 內容是:俄國割去黑龍江 以北、外興安嶺以南六十多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只在璦琿對岸精奇里江以南的一小塊地區(後稱江東六十四屯)仍保留 中國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轄權;並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 《中俄天津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沙俄以調停為名誘迫清政府定 立的不平等條約。 <北京條約> 《中英北京條約》原稱《中英續增條約》。英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 關於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4日清欽差大臣奕昕(此字為言字旁)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北京簽訂。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沙皇俄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掠奪中國東北領土的條約。又稱《中俄璦琿和約》。璦琿條約是各個條約中我國割佔領土最多的一個 北京條約>
鴉片戰爭後中國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從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1842)到八國聯軍戰爭(1900——1901)的六十多年中,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多達數十個。這是帝國主義侵華的歷史罪證,也是舊中國統治者喪權辱國的記錄,中國人民永遠不能也永遠不會忘記這些歷史!
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港口;2、割讓中國領土香港;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國主義在華的特權:1、壓低中國關稅,規定進口稅率5%;2、允許外國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3、准許英國在“五口”租界。
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7月3日簽訂。又稱《五口通商章程》。條約使美國取得了英國《南京條約》同樣的特權,並又規定:擴大領事裁判權,允許美國兵船自由出入中國通商港口。
中法《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還增加: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2、取消清政府對天主教的禁令,發還教堂。
第二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中英《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6日簽訂。主要內容是:
1、英國公使得駐北京,並在通商港口設領事館。
2、增開南京、臺南、漢口、九江等九個通商口岸。
3、英國人可以往內地遊歷、通商。
4、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
5、中國給英國賠償白銀四百萬兩等。
中法《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7日簽訂。使法國除取得英國上述特權外,又規定:
1、允許天主教入內地自由傳教。
2、法國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
3、中國給法國賠款白銀二百萬兩。
中俄《璦琿條約》
1858年5月簽訂。主要是:
1、中國將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的大片領土割讓給俄國。
2、烏蘇里江以東至海的中國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中俄《天津條約》
1858後6月13日簽訂。主要是:
1、允許俄國在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臺南、瓊州七口通商。
2、准許在中國設領事,並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閥、准許俄國教士入內地自由傳教。
4、日後中國若給其它國家以通商等特權,俄國得一律享受。
中美《天津條約》
1858年6月18日簽訂。主要是:
1、美國公使駐北京。
2、增開潮州(汕頭)、臺南通商。
3、擴大最惠國待遇等。
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簽訂。又增加:
1、開天津為商埠。
2、准許英國招募華工出國。
3、割佔九龍司地方一區。
4、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中法《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簽訂。又增加:
1、開天津為商埠。
2、准許法國招募華工出國。
3、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土地,建造自便。
4、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中俄《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簽訂。增加:
1、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東至海的大片中國領土劃給俄國;
2、規定蒙、新西北邊界,割佔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大片中國領土;
3、開放喀什噶爾為商埠等。
中美《續增條約》
1868年7月28日簽訂。主要是:
1、擴大掠奪華工;
2、美國可在中國設學校;
3、對僑民不得“欺侮凌虐”。
中葡《天津條約》
1887年12月1日簽訂。主要是:
1、允許葡萄牙永駐澳門;
2、同樣享受英、美等在中國的特權。
中俄《伊犁條約》
1881年2月24日簽訂。主要是爭奪......
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簽訂了哪些條約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條約是《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Jing)又稱《江寧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朝在與英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清政府代表在泊於南京(時稱江寧)下關江面的英軍旗艦康華麗號(亦皋華麗號)上與英國簽署《中英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英國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國接受其侵略要求,這就使中國主權國家的獨立地位遭到了破壞。英國強佔香港島,中國的領土完整遭到破壞,喪失了獨立自主的地位。五口通商成為西方資本主義對中國進行殖民掠奪和不等價交換的中心。鉅額賠償加重了清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轉嫁到勞動人民的身上,使他們的生活更加艱苦。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簽訂了多少個不平等條約
以下列出的條約是比較重要的,實際上從1840年鴉片戰爭的100多年裡,中國被迫與列強簽訂1182個不平等條約。
(1)《南京條約》(1842年8月)——賠款、開五口通商口岸、割香港島、協定關稅。
?(2)《南京條約》附件(1843年,包括《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賃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權。
?(3)中美《望廈條約》(1844年)——美國兵船可任意到中國各通商港口“巡查貿易”;美國有權在通商口岸“開設醫院,建立教堂”。(還包括《南京條約》的主要條款)
?(6)中法《黃埔條約》——允許法國天主教徒在通商口岸自由傳教。
?(7)《天津條約》——外國公使駐京、開10口通商口岸、外國軍艦的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國人可到內地活動、賠款。
?(8)《北京條約》——開天津、割九龍司、准許華工出國、賠款。
?(9)中俄《瑗琿條約》、《北京條約》、《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伊犁條約》——割地(略)。
?(10)《中法新約》——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在中越邊境開闢商埠,中國日後在廣西、雲南修築鐵路應與法國商辦,法國從基隆和澎湖撤軍。
?(11)中日《馬關條約》——割遼東半島(三國干涉還遼)、臺灣、澎湖列島給日本,賠款白銀二億兩,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允許日本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內地免收內地稅。
?(12)《辛丑條約》——賠款白銀4.5億兩;劃定東交民巷為“使館界”;拆除北京至大沽炮臺,准許各國派兵駐守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懲辦義和團運動中參加反帝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質的組織,革職對反帝運動鎮壓不力的官吏;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位居六部之首;修訂商約。
?(13)《二十一條》——承認日本接管德國在山東所享有的一切權力,並加以擴大。要求延長日本租借旅順、大連及南滿鐵路、安奉鐵路的期限為99年,並承認日本在東三省南部內蒙古東部的特殊權利。規定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規定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得租借或割讓他國。中國政府聘用日本人為政治、軍事、財政顧問;中國警政及軍械廠由中日合辦。
?(14)《俄蒙協約》——俄國與外蒙古當局簽訂,規定俄國扶植外蒙古“自治”,同時享有廣泛特權。
?(15)《中俄聲明》——袁世凱與俄國簽訂,規定中國政府不能在外蒙古設治、駐軍和移民。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從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1842)到八國聯軍戰爭(1900——1901)的六十多年中,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多達數十個。這是帝國主義侵華的歷史罪證,也是舊中國統治者喪權辱國的記錄,中國人民永遠不能也永遠不會忘記這些歷史!
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港口;2、割讓中國領土香港;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國主義在華的特權:1、壓低中國關稅,規定進口稅率5%;2、允許外國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3、准許英國在“五口”租界。
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7月3日簽訂。又稱《五口通商章程》。條約使美國取得了英國《南京條約》同樣的特權,並又規定:擴大領事裁判權,允許美國兵船自由出入中國通商港口。
中法《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還增加: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2、取消清政府對天主教的禁......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條約
《南京條約》(又稱《江寧條約》)、《穿鼻條約》、中美《望廈條約》 、中法《黃浦條約》
從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1842)到八國聯軍戰爭(1900——1901)的六十多年中,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多達數十個。這是帝國主義侵華的歷史罪證,也是舊中國統治者喪權辱國的記錄,中國人民永遠不能也永遠不會忘記這些歷史!
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港口;2、割讓中國領土香港;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國主義在華的特權:1、壓低中國關稅,規定進口稅率5%;2、允許外國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3、准許英國在“五口”租界。
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7月3日簽訂。又稱《五口通商章程》。條約使美國取得了英國《南京條約》同樣的特權,並又規定:擴大領事裁判權,允許美國兵船自由出入中國通商港口。
中法《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還增加: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2、取消清政府對天主教的禁令,發還教堂。
鴉片戰爭簽訂什麼條約
第一次鴉片戰爭,英軍獲勝,簽訂《南京條約》。
中國開始向外國割地、賠款、商定關稅,嚴重危害中國主權。鴉片戰爭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喪失獨立自主的地位,並促進了自然經濟的解體。同時揭開了近代中國人民反抗外來侵略的歷史新篇章。
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聯合發動的侵華戰爭。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先後簽訂《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中俄《璦琿條約》等和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列強侵略更加深入。中國因此而喪失了東北及西北共15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戰爭結束後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鎮壓了太平天國,維持統治。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什麼條約
《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與英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被迫簽下《南京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條約是什麼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南京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國簽訂的條約有《天津條約》,《中俄璦琿條約》,《北京條約》。
《馬關條約》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簽署的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是後面的事了~
第二次鴉片戰爭簽訂條約的內容
天津條約主要內容是:①公使常駐北京。②增開牛莊(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臺)、臺灣(後定為臺南)、淡水、潮州(後改汕頭)、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③外籍傳教士得入內地自由傳教。④外人得往內地遊歷、通商。⑤外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往來。⑥修改稅則,減輕商船噸稅。⑦對英賠款銀400萬兩,對法賠款銀200萬兩
《北京條約》主要內容:①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②增開天津為商埠;③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④准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⑤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 萬兩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