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馬本職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07-08

業餘數學家之王的費馬原來是幹什麼的

費馬(也譯為“費爾瑪”)1601年8月17日出生於法國南部圖盧茲附近的博蒙·德·洛馬涅。他的父親多米尼克·費馬在當地開了一家大皮革商店,擁有相當豐厚的產業,使得費馬從小生活在富裕舒適的環境中。

費馬的父親由於富有和經營有道,頗受人們尊敬,並因此獲得了地方事務顧問的頭銜,但費馬小的時候並沒有因為家境的富裕而產生多少優越感。費馬的母親名叫克拉萊·德·羅格,出身穿袍貴族。多米尼克的大富與羅格的大貴族構築了費馬極富貴的身價。

學習時期

費馬小時候受教於他的叔叔皮埃爾,受到了良好的啟蒙教育,培養了他廣泛的興趣和愛好,對他的性格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直到14歲時,費馬才進入博蒙·德·洛馬涅公學,畢業後先後在奧爾良大學和圖盧茲大學學習法律。

17世紀的法國,男子最講究的職業是當律師,因此,男子學習法律成為時髦,也使人敬羨。有趣的是,法國為那些有產的而缺少資歷的“準律師”儘快成為律師創造了很好的條件。1523年,佛朗期瓦一世組織成立了一個專門鬻賣官爵的機關,公開出售官職。這種官職鬻賣的社會現象一經產生,便應時代的需要而一發不可收拾 。

官場生涯編輯

鬻賣官職,一方面迎合了那些富有者,使其獲得官位從而提高社會地位,另一方面也使政府的財政狀況得以好轉。因此到了17世紀,除宮廷官員和軍官以外的任何官職都可以買賣了。直到今日,法院的書記官、公證人、傳達人等職務,仍沒有完全擺脫買賣性質。法國的買官特產,使許多中產階級從中受惠,費馬也不例外。費馬尚沒有大學畢業,便在博蒙·德·洛馬涅買好了“律師”和“參議員”的職位。等到費馬畢業返回家鄉以後,他便很容易地當上了圖盧茲議會的議員,時值1631年。

儘管費馬從步入社會直到去世都沒有失去官職,而且逐年得到提升,但是據記載,費馬並沒有什麼政績,應付官場的能力也極普通,更談不上什麼領導才能。不過,費馬並未因此而中斷升遷。在費馬任了七年地方議會議員之後,升任了調查參議員,這個官職有權對行政當局進行調查和提出質疑。

1642年,有一位權威人士叫勃里斯亞斯,他是最高法院顧問。勃里斯亞斯推薦費馬進入了最高刑事法庭和法國大理院主要法庭,這使得費馬以後得到了更好的升遷機會。1646年,費馬升任議會首席發言人,以後還當過天主教聯盟的主席等職。費馬的官場生涯沒有什麼突出政績值得稱道,不過費馬從不利用職權向人們勒索、從不受賄、為人敦厚、公開廉明,贏得了人們的信任和稱讚。

入籍貴族編輯

費馬的婚姻使費馬躋身於穿袍貴族的行列,費馬娶了他的舅表妹露伊絲·德·羅格。原本就為母親的貴族血統而感驕傲的費馬,如今乾脆在自己的姓名上加上了貴族姓氏的標誌“de”。

費馬生有三女二男,除了大女兒克拉萊出嫁之外,四個子女都使費馬感到體面。兩個女兒當上了牧師,次子當上了菲瑪雷斯的副主教。尤其是長子克萊曼特·薩摩爾,他不僅繼承了費馬的公職,在1665年當上了律師,而且還整理了費馬的數學論著。如果不是費馬長子積極出版費馬的數學論著,很難說費馬能對數學產生如此重大的影響,因為大部分論文都是在費馬死後,由其長子負責發表的。從這個意義上說,薩摩爾也稱得上是費馬事業上的繼承人。

家庭背景編輯

費馬的父親多米尼克·費馬(Dominique Fermat)是一位皮貨商,同時也是波蒙特-洛門地區的第二執政官。皮埃爾·德·費馬的母親克萊兒·德·隆格(Claire de Long)則出身於法官世家。費瑪於1601年8月出生(於8月20日在波蒙特-洛門受洗),而父母一心要栽培皮埃爾·德·費馬成為地方首長。

皮埃爾·德·費馬幼年在杜魯斯求學,30歲時就任同一地的請願委員,同年與露薏絲·......

費馬的生平是什麼? 5分

費馬(Fermat,1601.8.17一1665.1.12)是法國數學家,生於法國南部圖盧茲(Toulouse)附近的波蒙•德•羅曼(Beaumont-de-Lomagne)。他的父親多米尼客“費馬在當地開了一家大皮革商店,擁有相當豐厚的產業.使得費馬從小生活在富裕舒適的環境中。父親由於富有和經營有道,頗受人們尊敬,並因此而獲得了地方事務顧問的頭銜。但費馬小時候並沒有因為家境的富裕而產生多少優越感。費馬的母親名叫克拉萊•德•羅格,出身穿袍貴族。多米尼客的大富與羅格的大貴構築了費馬極富貴的身價。

費馬小時候就教於他叔叔皮埃爾,受到了良好的啟蒙教育,培養了他廣泛的興趣和愛好,對他的性格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直到14歲時,費馬才進入波蒙一德一羅曼公學。畢業後先後在奧爾良大學和圖盧茲大學學習法律。17世紀的法國,男子最講究的職業是當律師,因此,男子學習法律成為時髦,也使人敬羨。

有趣的是,法國為那些有產的而缺少資歷的“準律師”儘快成為律師創造了很好的條件。1523年,佛朗期瓦一世組織成立了一個專門鬻賣官爵的機關,名叫“bureau des parties casuellcs”,公開出售官職。這種官職鬻賣的社會現象一經產生,便應時代的需要而一發不可收拾,且彌留今日。鬻賣官職,一方面迎合了那些富有者,使其獲得官位從而提高社會地位,另一方面也常使政府的財政狀況得以好轉。因此,到了17世紀,除了宮廷官和軍官以外的任何官職都可以買賣了。直到今日,法院的書記官、公證人、傳達人等職務,仍沒有完全擺脫買賣性質。法國的買官特產,使許多中產階級從中受惠。費馬也不例外。費馬尚沒有大學畢業,便在波蒙•德•羅曼買好了“律師”和“參議員”的職位。等到費馬畢業返回家鄉以後,他便很容易地當上了圖盧茲議會的議員,時值1631年。

儘管費馬從步入社會直到去世都沒有失去官職,而且逐年得到提升。但是據記載,費馬沒有什麼政績,應付官場的能力極普通,也談不上領導才能。不過,費馬並未因此而中斷升遷。在費馬任了7年的地方議會議員之後,費馬升任丁調查參議員。這個官職有權對行政當局進行調查和提出質疑。1642年,有一位權威人士叫勃里斯亞斯,他是最高法院顧問。勃里斯亞斯推薦費馬進入了最高刑事法庭和法國大理院主要法庭。這使得費馬以後得到了更好的升遷機會。1646年,費馬升任議會首席發言人。以後還當過天主教聯盟的主席等職。費馬的官場生涯沒有什麼突出政績值得稱道,不過,費馬從不利用職權向人們勒索,從不受賄,為人敦厚,公開廉明,贏得了人們的信任和稱讚。

費馬的婚姻使費馬一躍而躋身於穿袍貴族的行列。費馬娶了他的舅表妹露伊絲•德•羅格。原本就為母親的貴族血統而感驕傲的費馬,如今乾脆在自己的姓名上加上了貴族姓氏的標誌“de”。費馬生有三女二男,除了大女兒克拉萊出嫁之外,四個子女都使費馬而感到體面。兩個女兒當牧師,次子當上了菲瑪雷斯的副主教。尤其是長子克萊曼特•薩摩爾,他不僅繼承了費馬的公職,在1665年當上了律師,而且還整理了費馬的數學論著。如果不是費馬長子積極出版費馬的數學論著,很難說,費馬能對數學產生如此重大的影響,因為大部分論文都是在費馬死後,由其長子負責發表的。從這個意義上說,薩摩爾也稱得上是費馬事業上的繼承人。

對費馬來說,真正的事業是學術,尤其是數學。費馬通曉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拉丁語和希臘語;而且還頗有研究。語言方面的博學給費馬的數學研究提供了語言工具和便利,使他有能力學習和了解阿拉伯和意大利的代......

費馬最後定理的證明發表在哪本雜誌上

中科院數學研究機關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凡是涉及費馬大定理和哥德巴赫猜想的文章,必須經過至少兩名大學數學教授的推薦”,否則,他們不予受理.我的論文,高於“兩名大學數學教授的推薦”,初稿已經發表在2000年第4期《科學》雜誌,題目是:《費馬大定理與丟番圖數學命題的婚禮》.

《科學》雜誌是具有國際學術權威性的刊物,一般人看不到或者不去看.現在,為了讓一般群眾都能瞭解什麼是費馬大定理,點燃群眾性的“數學熱情”;現重新改寫,使它更加通俗易懂,更加貼近群眾;使它從高深的和神聖的“數學殿堂”中走出來,讓廣大群眾一睹它的真面目.這就是大數學家陳省身大師所提倡的“通俗數學”.

陳省身大師已逝.他的兩個願望我們應當牢記:一、希望數學走進千家萬戶;二、希望中國成為21世紀的“數學大國”.

(一)

什麼是費馬大定理的“美妙證明”?我們得從頭說起.

皮埃爾��費馬(Fermat)是十七世紀法國一位業餘數學家,他本人職業是律師.1637年他在閱讀《丟番圖著作》(Diuphantus)第八命題時,他在書的空白處寫下一段話,他寫道:

“將一個立方數分為兩個立方數,將一個四次冪或一般高於二次冪的數,分為兩個同次冪的數,這是不可能的.”(重點號是筆者所加),他又說:“關於此,我確信已經發現了一種美妙的證明,可惜這裡空白太小,寫不下.”

費馬死後三百多年,人們承認他頭腦中的那個“美妙證明”,故稱之為定理,而不是猜想,更不是一般的稱之為數學命題.可是,經過三百多年的時間,卻沒有一個人能夠“破譯”出費馬的“美妙證明”,因而費馬大定理成為了世界頂級數學難題.

費馬大定理用數學的語言表達出來,應當是:An+Bn≠Cn(當n≥3時),或者說:An+Bn=Cn(當n≥3時)沒有整數解.

1994年英國數學教授威爾斯(Wiles)宣稱他證明了費馬大定理.1996年出席了在德國召開的“世界數學大會”,領到了德國頒發的數學獎金(為費馬大定理設立的專項獎金),他的論文長達140頁(有說200頁).事後,美國著名數學教授Kenneth A Ribet撰文《費馬的最後抵抗》(《科學》雜誌1998年2月號)提出了質疑,他指出:所有數學家一致認為,威爾斯(Wiles)的證明太複雜,太現代化了,不可能是費馬當年在頁邊空白處寫下的那一段話時腦中所想到的證明.二者必居其一:要麼是費馬自己弄錯了;要麼就真的還有一個簡單而巧妙的證明等待數學家們去發現.

這段話講得對極了.

(二)

費馬大定理的巧妙證明,被我發現了.可是花去了我二十多年的時間,走了不少的彎路.後來拜讀了重慶師範學院方鎮華教授所著《簡明數學史》,發現費馬大定理,不是放在月宮裡的明珠,也不是放在第118層樓的寶石.方鎮華老師告訴我:費馬當年,世界還處在“初等數學時期”.費馬其人,是一普通的業餘數學愛好者,本人職業是律師.想必他還沒學過什麼變量數學、近代數學和現代數學.古希臘時代的丟番圖數學、畢達哥拉斯定理和中國孔夫子時代的數學水平相比,似乎還有差距.勾股弦定理早於畢達哥拉斯定理.古希臘的歷史,比中國奴隸社會(夏禹時期)要晚一千多年.據美國一位數學家講:費馬當年,對中國古數學很感興趣,也許可稱之為中國古數學的“門生”.美國的數學家講:研究中國古數學,也許就是打開“未來數學”寶庫 “芝麻開門” 的魔咒.美國數學家希望中國人:要珍惜自己的歷史,要珍惜自己的寶藏,不要手捧“外國月亮”.中國有足夠的條件,可以成為世界“數學大國”.

這些也許是廢話,不說不好,說了羅嗦,只好拉倒,書歸正傳:

我的論文《費馬大定理與丟番圖數學命......

費馬大定理的證明過程在哪本書中

費馬大定理的“美妙證明”

作者:易衍文(80歲)

前 言

中科院數學研究機關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凡是涉及費馬大定理和哥德巴赫猜想的文章,必須經過至少兩名大學數學教授的推薦”,否則,他們不予受理。我的論文,高於“兩名大學數學教授的推薦”,初稿已經發表在2000年第4期《科學》雜誌,題目是:《費馬大定理與丟番圖數學命題的婚禮》。

《科學》雜誌是具有國際學術權威性的刊物,一般人看不到或者不去看。現在,為了讓一般群眾都能瞭解什麼是費馬大定理,點燃群眾性的“數學熱情”;現重新改寫,使它更加通俗易懂,更加貼近群眾;使它從高深的和神聖的“數學殿堂”中走出來,讓廣大群眾一睹它的真面目。這就是大數學家陳省身大師所提倡的“通俗數學”。

陳省身大師已逝。他的兩個願望我們應當牢記:一、希望數學走進千家萬戶;二、希望中國成為21世紀的“數學大國”。

(一)

什麼是費馬大定理的“美妙證明”?我們得從頭說起。

皮埃爾??費馬(Fermat)是十七世紀法國一位業餘數學家,他本人職業是律師。1637年他在閱讀《丟番圖著作》(Diuphantus)第八命題時,他在書的空白處寫下一段話,他寫道:

“將一個立方數分為兩個立方數,將一個四次冪或一般高於二次冪的數,分為兩個同次冪的數,這是不可能的。”(重點號是筆者所加),他又說:“關於此,我確信已經發現了一種美妙的證明,可惜這裡空白太小,寫不下。”

費馬死後三百多年,人們承認他頭腦中的那個“美妙證明”,故稱之為定理,而不是猜想,更不是一般的稱之為數學命題。可是,經過三百多年的時間,卻沒有一個人能夠“破譯”出費馬的“美妙證明”,因而費馬大定理成為了世界頂級數學難題。

費馬大定理用數學的語言表達出來,應當是:An+Bn≠Cn(當n≥3時),或者說:An+Bn=Cn(當n≥3時)沒有整數解。

1994年英國數學教授威爾斯(Wiles)宣稱他證明了費馬大定理。1996年出席了在德國召開的“世界數學大會”,領到了德國頒發的數學獎金(為費馬大定理設立的專項獎金),他的論文長達140頁(有說200頁)。事後,美國著名數學教授Kenneth A Ribet撰文《費馬的最後抵抗》(《科學》雜誌1998年2月號)提出了質疑,他指出:所有數學家一致認為,威爾斯(Wiles)的證明太複雜,太現代化了,不可能是費馬當年在頁邊空白處寫下的那一段話時腦中所想到的證明。二者必居其一:要麼是費馬自己弄錯了;要麼就真的還有一個簡單而巧妙的證明等待數學家們去發現。

這段話講得對極了。

(二)

費馬大定理的巧妙證明,被我發現了。可是花去了我二十多年的時間,走了不少的彎路。後來拜讀了重慶師範學院方鎮華教授所著《簡明數學史》,發現費馬大定理,不是放在月宮裡的明珠,也不是放在第118層樓的寶石。方鎮華老師告訴我:費馬當年,世界還處在“初等數學時期”。費馬其人,是一普通的業餘數學愛好者,本人職業是律師。想必他還沒學過什麼變量數學、近代數學和現代數學。古希臘時代的丟番圖數學、畢達哥拉斯定理和中國孔夫子時代的數學水平相比,似乎還有差距。勾股弦定理早於畢達哥拉斯定理。古希臘的歷史,比中國奴隸社會(夏禹時期)要晚一千多年。據美國一位數學家講:費馬當年,對中國古數學很感興趣,也許可稱之為中國古數學的“門生”。美國的數學家講:研究中國古數學,也許就是打開“未來數學”寶庫 “芝麻開門” 的魔咒。美國數學家希望中國人:要珍惜自己的歷史,要珍惜自己的寶藏,不要手捧“外國月亮”。中國有足夠的條件,可以成為世界“數學大國”。

這些也許是廢話,不說不好,說了羅嗦,只好拉倒,書歸正傳:

我......

費馬大定理是什麼鬼

費馬大定理,又被稱為“費馬最後的定理”,由法國數學家費馬提出。

它斷言當整數n >2時,關於x, y, z的方程 x^n + y^n = z^n 沒有正整數解。

費馬大定律什麼意思

費馬大定律 大約在1637年,費馬在閱讀丟番圖著《算術》一書的拉丁文譯本時,讀到第Ⅱ卷第八命題"將一個平方和分為兩個平方數",在書的頁邊空白處寫了一段話,意思是說"將一個立方數分成兩個立方數,一個四次冪分成兩個四次冪,或者一般地將一個高於2次冪分成兩個同次的冪,這是不可能的,關於此,我確信已發現了一種奇妙的證法,可惜這裡的空白太小,寫不下"。用現代數學語言敘述,費馬猜想是說,n>2時,方程

xn+yn=zn

沒有正整數解。

費馬猜想又常稱費馬大定理,要證費馬猜想是對的,只需證明

x4+y4=z4

及p是奇素數時xp+yp=zp均無正整數解。費馬說,他用無窮遞降法證明了前者。1676年,貝西也對n=4給出了證明,歐拉對n丁3,4都給出了證明,此外勒讓得與狄利克雷對n=5給出了證明,19世紀中期,庫默對n<100(除37,59,67外)的奇素數給出了證明。1908年,德國數學家佛爾夫斯克爾遺言,將10萬馬克獎給第一個證明費馬大定理的人。從費馬提出這一猜想至今,已過去三個半世紀,問題仍未解決。近年來主要結果有:

(1)1977年瓦格斯塔夫證明了,對於每一個素數p<125000,費馬定理都是對的。

(2)1983年,伐爾廷斯證明了1922年英國數學家莫德爾提出的猜想:如果E(x,y)為有理多項式,代數曲線E(x,y)=0的虧格≥2,則E(x,y)=0至多隻有有限多個有理解。這保證,n≥4時至多隻有有限個n使xn+yn=zn有整數解。

(3)1985年,愛德列曼和海斯·布朗用解析數論的方法,證明了存在無窮多個素數p,使不存在整數x,y,z,滿足xp+yp=zp成立,{p不整除xyz}。

(4)1993年6月23日英國數學家K.WILER在劍橋大學牛頓數學研究所做題為"模形式,橢圓曲線和伽羅瓦表示"的學術報告。最後宣佈"我證明了費馬猜想"。有關專家和權威人士的初步反映大都持肯定態度。

*形如22n+1的正整數稱費馬數,記為En,其中E0=3,E1=5,E2=17,E3=257,E4=65537都是素數,1640年費馬曾猜想,一切費馬數都是素數,但1732年歐拉指出 641l E5: E5=641×6700417,從而否定了費馬的這個猜想。但究竟有多少費馬數是素數,是有限個還是無限個?是否有無限多個費馬數是合數?這些問題都是沒有解決的難題。已經知道了48個費馬數不是素數,E17究竟是素數還是合數尚不得而知。費馬數與尺規定作圖問題有關,高斯證明了,若En是素數,則正En邊形能用尺規作出。

業餘數學家之王是誰呢?

業餘數學家之王──費馬  17世紀的一位法國數學家,提出了一個數學難題,使得後來的數學家一籌莫展,這個人就是費馬(1601—1665)。  這道題是這樣的:當n>2時,xn+yn=zn沒有正整數解。在數學上這稱為“費馬大定理”。為了獲得它的一個肯定的或者否定的證明,歷史上幾次懸賞徵求答案,一代又一代最優秀的數學家都曾研究過,但是300多年過去了,至今既未獲得最終證明,也未被推翻。即使用現代的電子計算機也只能證明:當n小於等於4100萬時,費馬大定理是正確的。由於當時費馬聲稱他已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是他沒有公佈結果,於是留下數學難題中少有的千古之謎。  費馬生於法國南部,在大學裡學的是法律,以後以律師為職業,並被推舉為議員。費馬的業餘時間全用來讀書,哲學、文學、歷史、法律樣樣都讀。30歲時迷戀上數學,直到他64歲病逝,一生中有許多偉大的發現。不過,他極少公開發表論文、著作,主要通過與友人通信透露他的思想。在他死後,由兒子通過整理他的筆記和批註挖掘他的思想。好在費馬有個“不動筆墨不讀書”的習慣,凡是他讀過的書,都有他的圈圈點點,勾勾畫畫,頁邊還有他的評論。他利用公務之餘鑽研數學,並且成果累累。後世數學家從他的諸多猜想和大膽創造中受益非淺,讚譽他為“業餘數學家之王”。  費馬對數學的貢獻包括:與笛卡爾共同創立了解析幾何;創造了作曲線切線的方法,被微積分發明人之一牛頓奉為微積分的思想先驅;通過提出有價值的猜想,指明瞭關於整數的理論——數論的發展方向。他還研究了擲骰子賭博的輸贏規律,從而成為古典概率論的奠基人之一。

費馬原理是什麼

地震學中的費馬原理:地震波沿射線傳播的旅行時和沿其他路徑傳播的旅行時相比為最小,亦是波沿旅行時最小的路徑傳播。

光學中的費馬原理:光線在兩點間的實際路徑是使所需的傳播時間為極值的路徑。在大部分情況下,此極值為最小值,但有時為最大值,有時為恆定值。

費馬原理對摺射定律的證明

假設光從介質n_1入射到介質n_2。在兩個介質的交界面上取一條直線為x軸,法線為y軸,建立直角座標系;在入射光線上任取一點A(x_1, y_1),光線與兩介質交界面的交點為B(x, 0),在折射光線上任取一點C(x_2, y_2)。 AB之間的距離為\sqrt, BC之間的距離為\sqrt。 由費馬原理可知,光從A點經過B點到C點,所用的時間t 應該是最短的。t=\left(\frac\right)(ABn_1+BCn_2), t 取最小值的條件是\frac=0。 經整理得 \frac = \frac, \sin\theta_1 = \frac 且 \sin\theta_2 = \frac 即 n_1\sin\theta_1 = n_2\sin\theta_2 (Snell'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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