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訴工商局怎麼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12-26

接到有人投訴不去工商局處理會怎麼樣?

如果不去工商局會再次提醒,如果不去,會得到相應的處罰(罰款等措施):

為進一步規範工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程序,國家工商總局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3月15日起與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同時施行。現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所處理消費者申訴實施辦法》同時廢止。消費者投訴方式有什麼變化?經營者和消費者應該注意什麼?《辦法》對管理者提出哪些要求?記者採訪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亮點一

便於消費者投訴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消費維權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別是新《消法》的出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現行的有關規定已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這主要表現在:

一是消費者投訴受理方式發生了明顯變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消費者投訴的方式由接收來信來函和接待來人來訪為主,轉變為12315專用電話受理為主,來人來訪、短消息平臺、互聯網受理等方式為補充。二是新《消法》對於行政部門處理投訴的時限規定和告知消費者義務提出了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關處理消費者投訴的程序也需要相應調整,與上位法的規定保持一致。

“作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配套規章,《辦法》不僅便於消費者投訴,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還將便於基層一線執法,降低行政執法成本。”據市消委會負責人介紹,新出臺的《辦法》將原有規定整合,把工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一般程序與簡易程序統一起來,進一步提高效能。同時進一步界定工商部門職責,明確規定受理投訴的條件、不予受理以及終止調解的各種情形。在規定工商部門調解消費糾紛職責的同時,也明確了行政調解與司法訴訟、仲裁、消費者協會調解和人民調解等民事糾紛解決方式的關係,從機制上推動形成全社會消費維權的合力。

亮點二

消費維權舉措更細

按照《辦法》,消費者在投訴的時候應該有明確的被投訴人,有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和12315這個網站投訴平臺這些形式去進行投訴。

“消費者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和12315網站投訴平臺等形式投訴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消費者的姓名以及住址、電話號碼等聯繫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投訴的日期等。”市消委會負責人介紹說,為及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辦法》對各級工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時限、程序、告知義務,及受理投訴的條件、不予受理以及終止調解的各種情形予以明確。同時明確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處理消費者投訴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隨著網絡交易中的消費者投訴量不斷上升,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是否適應該辦法?《辦法》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的,依照本辦法執行。“消費者通過網絡與經營者進行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交易的,依然是消費行為,產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同樣適用該辦法。”市消委會負責人解釋說。

亮點三

細化管轄和調解

對於消費者投訴的管轄,《辦法》如何界定?《辦法》規定,消費者投訴由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經營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同時,考慮到網絡交易引發的消費者糾紛,經營者所在地和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都可以處理。

據介紹,本著方便消費者的原則,《辦法》明確了消費者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自主選擇管轄部門,收到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首辦責任的原則處理。同時《辦法》對調解的啟動、終......

被投訴工商局怎麼處理

調查取證

詢問做筆錄

違法的罰款 顯著輕微的警告整改 不符合懲罰要求的出書面文書

還能怎麼辦。。。

商家被投訴到工商局之後怎麼辦?

是關於什麼問題的投訴?如果是被消費者投訴,可以自行與發生糾紛的消費者進行溝通、協商,需要秉持“和氣生財”的原則,認真處理消費者合理的訴求;如果與消費者協商無法解決問題的,如實向工商局說明情況,可以請工商局幫助調解。

被投訴到工商局,後來投訴撤銷了,工商局還會罰款嗎?

不罰款················································

工商部門受理投訴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

一)登記

1、市局12315指揮中心主要通過指揮網絡平臺對集中受理的申訴、舉報件內容進行初步甄別後,對屬於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申(投)訴及舉報,指揮中心進行相關情況登記。

2、對於消費者來信、來訪和政府及上級部門以其它形式轉(交)辦市局12315指揮中心的諮詢、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將認真登記並錄入主要內容到12315申訴舉報服務網絡,根據情況進行處理或交辦處理;承辦單位在接到市局指揮中心或縣(市)區中心分派的消費者申訴件(主要為相關材料)後,應按受理消費者申訴辦理時限將情況錄入各自12315申訴舉報服務網絡,同時按規定要求辦理和逐級回覆。

(二)受理、分派

1、對於“鼎通”類申訴、舉報由市局12315指揮中心通過網絡分派並督辦到各縣市(區)局指揮中心,再由縣(市)區局指揮中心進行二次分派並督辦到所轄工商所(分局)工作站。

一般情況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特殊情況下的指定管理原則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系統計算機網絡(OA系統)分派給各縣(市)區局申訴舉報中心和市局各業務職能處室;同時對涉及市一級橫向單位的消費者申訴、舉報件統一以指揮中心的名義採取其他方式(如告之電話、傳真或轉交函)等轉送至各職能單位、行業協會等。

2、消費者直接到各縣(市)區局“申訴舉報中心”、“工商所(分局)申訴舉報工作站”進行申訴或舉報的,各“申訴舉報中心或申訴舉報工作站應按相關程序或規定進行自行受(處)理,並做好相關登記臺帳。

3、消費者的諮詢、申訴、舉報屬於市局機關各業務職能處室受理範圍內的,由12315指揮中心受理登記後,以電話、網絡、轉辦單等形式(建立交接登記、承辦部門或人員

簽名臺帳[主要為相關材料])交市局有關業務職能處室負責答覆、調查、處理,同時在規定時限內向市局指揮中心反饋結果。

(三)承辦及處理

1、各工商所(分局)申訴舉報工作站負責受(處)理市局12315指揮中心及縣(市)區局指揮中心分派的消費者申訴、舉報件,同時負責登錄並處理轄區內的消費者申訴、舉報件。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受理消費者申訴的案件,屬於民事爭議的,實行調解制度(但行政調解不免除對經營者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原則上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由申訴人、被申訴人和調解人員三方簽名,加蓋調解機關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若採取其它相應方式便捷和快速調處的,應當有相關規範記錄並進行規範備案。

3、消費者要求工商部門出現場調解或調查處理的,指揮中心在通過網上分轉的同時,以電話方式告之。有條件的必須最短的時間內到達,因有特殊情況不能到達現場處理的,可及時與消費者聯繫並徵得同意的情況下另約調解時間,也可採取更好的方法為消費者妥善調處。但消費者堅持要求現場處理或非現場處理不可或其他重(特)大申(投)訴需要工商部門現場調查處理時,應作妥善處理。對消費者在現場申訴的處理,原則上要求當日錄入處理結果。

4、對於“緊急”類和“特急”類的申訴、舉報,市局指揮中心有權直接採取特別方式分派到屬地管轄單位或指派到相應單位,並指揮、調度和跟蹤受(處)理。

7

(五)反饋及回覆

對消費者申(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完畢後,各單位(相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和要求,按時(或及時)將相應調查處理情況和結果按照縱向:工商所(分局)申訴舉報工作站→縣(市)區

局指揮中心→市局12315指揮中心順序回覆和反饋(要求在處理結果裡清楚地說明)。橫向:各業務處(室)→市局12315指揮中心的順序進行回覆和反饋;對於舉報調查處理情況回覆反饋方式同上。相關業......

被買家投訴到工商局了 怎麼處理

趕快按照工商局要求給予客戶解決,如果遇到不講理的客戶惡意投訴需向工商局說明,但如果並非重大利益或公司聲譽問題,建議及時解決。

被買家投訴到工商局了 怎麼處理

趕快按照工商局要求給予客戶解決,如果遇到不講理的客戶惡意投訴需向工商局說明,但如果並非重大利益或公司聲譽問題,建議及時解決。

無營業執照被人舉報 工商局會怎麼處理?

我國現行五類登記管理法規都對無照經營法律責任作了規定,賦予了工商部門執法主體的資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該條例。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對企業和經營單位未經核准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經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核准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如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本條例。

四、《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登記機關依法核准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以個人獨資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登記機關責令停止經營活動,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如以個人獨資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本條例。

五、《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有關規定: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頒發營業執照擅自開業的,屬非法經營,應予取締,沒收非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以個體工商戶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本條例。

所以儘快補辦營業執照。

商場產品被投訴到工商局一般怎麼處理

這個情況比較多啊,是因為質量問題被投訴的嗎?如果屬實可能的處罰有罰款、停業整頓等等,你可以看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照情況自己先了解下

商家被消費者投訴到工商局應該怎麼處理

工商部門會檢查所投訴商品質量,有問題會查賬。商家要提供所進商品合格證、進貨有關票據,供貨者營業執照,屬於發證產品還要提供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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