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工資怎麼做賬?
請問補發工人工資怎麼做會計分錄?
補提分錄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各部門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各部門
貸:庫存現金 或 銀行存款
計算個稅是按當月實際發放數而不是按計提數,有合理的憑證證明補發的工資確係以前月份應發而未發的,可將補發的工資併入工資所屬月份計算個人所得稅。
如不能證明,則應將該項收入併入實際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當時的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補發工資 當月用計提嗎
需要計提哦,這樣才能反映發工資的情況哦。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等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金
其他應付款--醫療金
其他應付款--失業金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
現金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一次性補發工資,請問賬務怎麼處理?
本月補提併發放就可以,個稅如有差額,在本月申報時調整
借:成本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
借:鄲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希望能幫助到你!
新手請教補發工資該怎麼做賬
當月做賬:借: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補發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銀 (關鍵是按月一提取,否則一次性發放還會涉及到個稅)
補發工資怎樣做帳
當月做賬:借: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補發時:膽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銀 (關鍵是按月一提取,否則一次性發放還會涉及到個稅)
生活費補貼超從工資中扣,剩餘補發財務如何做賬
比如工資總額2000元,扣生活費200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工資 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000
貸:其他應收款 200
銀行存款(或現金) 1800
機關單位補發往年工資的賬務處理
補發分錄一樣,摘要說清楚就行。 補發金額不大,補了也就算了。如金額太大的話,那就肯定不行了,要進行本年利潤的調整,這樣應付工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都要涉及到了。
去產能獎補資金到位,補發工資如何做賬
如前期已按規定逐月計提工資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貨幣資金
如前期未計提工資,則應先計提,後發放,會計分錄同前。
發放工資時少發放一個人的工資,會計分錄應如何做
正常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總額
貸:銀行存款 總額
少發時,錢還在公司賬互
借:銀行存款 差額
貸:其他應付款 差額
補發以後 借:其他應收款 差額
貸:銀行存款 差額
為員工補繳的工資及社保應該怎麼記賬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係數。
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5.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