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到法院多久開庭?
詐騙案從拘留到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您好,你朋友的情況屬於涉嫌詐訂罪而被逮捕。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責任的開始。目前被羈押,等候法院審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從刑事拘留開始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通常需要5-6個月左右的時間,所以,還需要耐心等待。
最終如何處理,由法院審理後作出最終判決。
根據法律規定和我的辯護經驗,目前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
由於數額巨大,判緩還是有較大的難度 。
具體結果,還要看具體案情和律師辯護情況。事關重大,建議儘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聘請律師辯護,是幫助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唯一法律途徑。通過百度hi加“北京杜律師”,可以進一步聯繫諮詢。 祝好運。
一般的詐騙罪從被拘留到檢查院要多久的時間,再到法院判決有沒有具體規定的時間限制
普通 的詐騙罪,到檢察院通常三個月左右,到法院通常5-6個月。如果是簡易程序,會更快一些。具體的還要看具體案情和律師辯護情況。建議儘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可以進一步聯繫。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司法實踐中認定該罪應注意下列問題:
1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公私財物,其可以是有形物,也可以是無形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動產;還可以是財產性利益。但不包括騙取名譽、地位等其他非法利益。同時,騙取刑法已列罪名的特定對象,如騙取銀行的貸款、保險公司的保險金、騙取出口退稅的,就不能定本,而應當按照貸款詐騙罪、保險詐騙罪、騙取出口退稅罪等處理。假冒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取特殊待遇的行為,不能認定為本罪。
2 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所謂詐騙行為,是指行為人用虛構事實或者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信以為真,“自動地”將財物交給行為人。此處應注意三點:
(1)騙的形式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虛構事實,即行為人故意編造客觀上不存在的事實,騙取被害的信任;另一類是隱瞞真相,即行為人掩蓋客觀上存在的事實,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
(2)詐騙的結果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信以為真;(3)行為人取得財物是基於被害人因錯認識而作出的財產處分。被害人處分財產通常表現為直接將財物交付行為人,也可以是放棄物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物等。這是詐騙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罪區別的關鍵。
3 構成本罪以行為人騙取他人的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為必要條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詐騙罪數額較大,以騙取財物數額價值2000元以上為起點。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但單位組織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詐騙罪在處罰上應注意以下幾點:
1 犯詐騙罪的,分別按以下幅度處罰:
(1)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刑,並處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犯罪活動的;(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 本罪有一從重處罰情節,即在預防、控制突發傳......
詐騙案在檢察院多長時間到法院開庭
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最長在一個半個月之內得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10日後就可以開庭了。
詐騙案在法院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批准可以延長,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
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
綜上,一般的刑事案件,從被逮捕到開庭,需要3個月左右,案情複雜的,時間還會延長。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確實無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起訴、審判。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詐騙案到法院多久開庭?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詐騙罪 檢察院起訴到法院開庭大概需要多久
檢察院起訴到法院的詐騙罪,開庭最少要6個月以上。
詐騙罪從公安立案到法院開庭審理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犯罪事實清楚的,一般在6個月以內開庭審理。
詐騙罪到法院三個月了,怎麼還不開庭?法院的期限是多長
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或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在原三個月基礎上,再可以延長三個月,六個月期限內容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涉嫌詐騙,案情已到法院,法院還要多久才能開庭
一般一到兩個月
公訴詐騙案件法院受理後多長時間開庭?開庭時通知受害人嗎?判決書是否給受害人?
1.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案件,法院開庭都要通知雙方當事人.
2.案件審理期限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像這樣的案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一般是隨刑事部分一塊解決,也就是按刑事的審理期限處理.因為刑事案件需要公檢法三機關聯合辦案,所以期限很長.但是如果是起訴到法院的話,就很短了.法院一般是要1.5個月內審結.特殊的延長一個月.關鍵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偵查起訴的時間長.一般的也要三個月,如果延長的話就沒有頭了.呵呵...被羈押十幾年沒叛的案子有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