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指的是什麼意思?
宅基地是什麼意思?
這是指的農村的住房建設用地,詳細的意思是: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什麼叫宅基地
是,只有農村和城郊有宅基地。沒有區別。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用益物權形式,在我們的審判工作中,宅基地使用權案件在各種案件中仍佔據相當的比例,在此,有必要對宅基地使用權作認真的分析。
一、我國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定義以及立法地位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及少數城鎮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分為兩種:即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城鎮居民。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沒有確認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農村建房、對集體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城鎮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解放以後因歷史的原因形成的城鎮私房所有者及經批准在城鎮建房的城鎮居民。
由於農村宅基地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繫在一起的,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而城鎮宅基地則不具有這一特點。因此在物權立法時,是否可以將宅基地使用權限定為農村居民因建造自有住宅對集體所有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至於城鎮居民因歷史原因對私有房屋的宅基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通過立法將其納入到土地使用權制度中進行調整。今後城鎮居民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應當通過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轉讓程序進行。
關於宅基地使用權的性質,我國學者大都認為,宅基地使用權本質上屬於土地使用權。據此,也有一些學者認為,將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制度也應當納入到土地使用權制度的調整之中,從而沒有必要在法律上設立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制度。筆者認為,這一看法是不正確的。因為,一方面,土地使用權在我國具有特定的含義,它主要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除了劃撥的土地以外,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必須通過出讓、轉讓、出租的方式進行。這些方式在本質上都是一種等價交換的交易方式。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僅具有物權的屬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和福利是聯繫在一起的,這就決定了它不可能作為交易對象自由轉讓。另一方面,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在管理機構、管理方式以及基本規則等方面也是不同的。例如,根據法律規定,一戶農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土地使用權則沒有這樣的限制。我們還應當注意到,宅基地使用權主要發生在農村,它是廣大農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在將土地使用權作為一種特定的用益物權形式在物權法中規定後,它就應當和土地使用權區別開來。因此,不能以土地使用權替代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農村的宅基地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和利益是聯繫在一起的。也就是說,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農民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者農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決定了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一般不能申請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與成員權聯繫在一起的。農村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這也是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相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的居住條件,從而維護了農村的穩定。由於宅基地具有福利的性質,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獲得宅基地大多是無償的或者只要支付較少的地款就可以獲得,而不可能按市價購買。
第二,宅基地使用權是特定主體對於集體土地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作為用益物權,首先表現在權利人可以對宅基地長期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對於宅基地,權利人有權在宅基地上建設房屋和附屬物。由於房屋可以繼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權實質上也可以繼承,因此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無期限限制的即長期的權利。儘管權利人對宅基地享有長期的使用權,但這種使用權......
宅基地是什麼意思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宅基地使用證是什麼意思?
類似於國有土地房產證上的70年土地使用權吧,你大可不必太在意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房屋宅基地證是什麼意思
指土地是農村分給村民的,村民在地上建起的房產,就是宅基地的房產。這些房產出的房產證,就是宅基地證。
宅基地房產現在不許自由過戶,只能在本村村民間買賣。
即與普通商品房的自由買賣過戶是有區別的。
農村宅基地流轉是什麼意思
按照目前頒佈的《物權法》,農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內部流轉,尚不允許城市居民或村莊以外的其他居民購買村莊的農民住房,也就是說,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還不能轉讓給城市居民。但地方**的一些做法正在突破政策限制。最近有媒體披露,廣東省決策機構正在醞釀一項允許農村宅基地自由交易的政策。我以為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顯然,廣東醞釀的政策與即將正式實施的《物權法》有衝突。但是,我以為廣東擬議中的改革就其立法精神來說,是與《物權法》一致的。中國的改革總有一種突破既定秩序的特點,在某些方面與既定法律不大一致,也是改革試驗所應該允許的。如果廣東果真出臺了擬議中的政策,有了好效果,國家法律也是可以修訂的。這是過渡時期的政治運行的特點,我們不必過於拘泥某些東西。 按經濟學的規律,土地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只有自由交易才能得到合理配置。宅基地的交易也是同樣的道理。宅基地僅僅在村民之間交易,遠談不上自由交易,自然也談不上資源合理配置。人類的創造性首推交易的發明。好的制度保護和創造財富;差的制度使財富遁於無形。從經濟學上說,可以交易而沒有交易是一個浪費;是潛在的交易各方利益的損失。因為交易不被賦予合法性,使得交易成本大大增加,交易的合理價格不能形成。**對已經發生的交易也難以監管和控制。所以,禁止農舍交易和農村宅基地自由流轉是很不明智的。 事實上,城市居民購買農民住房在很多地方已經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也就是說,現實生活已經在突破既定秩序的限制。在北京郊區,有很多農民住房已經被城市居民購買。我們早已聽聞過北京郊區 “畫家村”、“明星村”的存在。只是因為沒有合法的農舍市場,農舍的實際買賣受到限制。隱蔽的農村住房市場是存在的。一方面有供應,另一方面也有需求。在北京的一些村落,20%以上的農民住房已經人去房空,如果有合適的價錢,房主人願意將其出售。按照現行法律,農村住房的供應還在不斷擴張。只要有新的農戶產生,該戶人家就有權得到一塊宅基地。農村人口源源不斷地產生,結婚成家的農戶年年增加,宅基地也年年增加。法律沒有要求子女能夠繼承父輩房產時不得另佔有宅基地,於是,父輩的房產變成殘垣頹壁也得不到修繕,子女們一定要申請新的宅基地。這樣的制度不變化,農村土地總歸有一天要被房屋全部佔去。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告訴我們,近年來,農村居民的戶數在不斷增加,而農村居民的總量在減少。
2014農村宅基地指界是什麼意思
宅基地是以房屋的滴水檐為測量標準。
宅基地一戶一宅是什麼意思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也就是說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然後在該地塊上建房,這就叫做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城鎮居民的宅基地是什麼意思?
在撤銷農村村委會這個自治組織的時候,集體土地所有權也就不存在了,相應的是國有土地,但是使用權不會立即取消,會隨著城市發展而逐步取消。只有農村群眾蓋房的土地才稱之為宅基地,城鎮群眾雖然可能一戶一地,但是本質不同,不那麼叫
宅基地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宅基地是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戶口蓋房子用的地塊。一般是一家分一塊地蓋房子。使用權就是適用宅基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