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員的義務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11-04

團員應盡的義務是什麼?

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吧

共青團員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團員權利

團章規定,團員應該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的組織討論對自己的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覆。

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團員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職責。

(五)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閥

(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共青團員必須履行的義務是什麼?

團員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職責。

(五)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應盡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  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 , 二十八週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團員年滿二十八週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該辦理離團手續。   團員加入共產黨以後仍保留團籍,年滿二十八週歲,沒有在團內擔任職務,就不再保留團籍。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的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團的紀律 , 執行團的決議 , 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五)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的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 , 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向團的任何一激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    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希望你滿意。

團員的基本義務是什麼?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作為一名共青團員應履行哪些義務?

團員的權利

團員的權

利,就是在團內當頂做主的民主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

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各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出,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對團的決議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現象,但為了保證團的高度統一,團組織要求每個團員堅決執行決議,不許另搞一套。這樣,在堅決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下,團員有權保留自己的意見,並有權向上級反映自己的意見。

(五)參加團的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它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團員的義務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第二條明確規定: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 、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 、宣傳、執行

和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有

3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4 、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5 、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6 、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共青團的義務是什麼?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學校,是中國共產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中國共青團是在中國共產黨及其三代領導集體的關懷下發展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行動指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團結全國各族青年,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起到了先鋒,橋樑,突擊隊的作用.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發展壯大,始終站在革命鬥爭的前列,有著光輝的歷史。在建立新中國,確立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文化的進程中發揮了生力軍和突擊隊的作用,為黨培養、輸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共青團根據黨的工作重心的轉移,緊密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開展工作,為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促進了新一代青年的健康成長。

共青團具有如下特點:A.先進性 B.群眾性 C.實踐性

編輯本段歷史與發展

1920年8月,上海共產主義小組首先在上海創建了社會主義青年團。在此之後,其他地方的共產主義小組在籌備建黨的同時也在當地建立了社會主義青年團組織。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正式成立後,立即著手正式建立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2年5月5日,馬克思誕辰104週年紀念日這一天,在廣州召開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1922年5月15日,在廣州正式成立,成立時叫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5年1月,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將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36年11月,為團結一切抗日青年,共同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黨決定將共青團組織改造成為民族解放性質的抗日救國的青年團體。

抗日戰爭勝利後,為適應人民解放戰爭形勢和任務的需要,黨中央在1946年9月提議建立民主青年團,並且在解放區開展試建青年團工作。1949年元旦,黨中央作出建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1949年4月,在黨中央的關懷領導下,召開了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最後完成了青年團組織的重建工作。此後,青年團跟隨中國共產黨進入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

1957年5月召開的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把團的名稱改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大會還決定把改名以後團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共產主義青年團和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歷次代表大會銜接起來,依照次序加以排列,並確定下一次團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名稱為共青團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但是此後由於中國在探索民族復興道路的過程中,曾經一度出現曲折,所以從1957年開始截至到20世紀末,共青團在43年中只召開了6次全國代表大會,而其中5次是在共青團跟隨中國共產黨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以後召開的。

1998年6月召開的共青團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則標誌著中國共青團已經進入跨世紀的歷史征程。如今,已經邁入21世紀的中國共青團正在團結帶領全中國各族青年,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圍,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英勇奮鬥。

團旗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是毛澤東、周恩來等同志親自審定,並經黨中央批准,於1950年5月4日由團中央委員會公佈的。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旗面為紅色,象徵革命勝利;左上角綴黃色五角星,周圍......

團員享有哪些義務?

是義務就要履行,權利對應的是享有團章規定,團員應該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的組織討論對自己的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辨護。  (六)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覆。  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權利。

團員的基本義務是什麼

義務

1、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

2、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3、自覺遵守團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發揚共產主義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熱情支持好人好事,勇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

4、保持革命警惕,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職責。

5、密切聯繫群眾,虛心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6、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真理,修正錯誤。

7、按時交納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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