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合作框架協議?
什麼是合作框架協議
框架是對特定應用領域中的應用系統的部分設計和實現,它定義了一類系統(或子系統)的整體結構。
它提供了一種規則,一種意向,一種避免矛盾升級和解決衝突,共享利益的原則。
合作協議就是雙方合作的書面合同,一般會明確雙方的責任很義務,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
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一是雙方同意將對方作為各自事業發展的合作伙伴;
二是雙方同意在相關領域開展廣泛、深入的合作;
三是互邀參與有關合作領域的技術科研開發、建設和技改等工作;
四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
五是雙方高層建立不定期會晤和溝通機制。
合作框架協議是正式合同嗎?有什麼法律效力嗎?
不是,根據約定只有部分條款具有法律效力。要另籤具體項目的商務合同。
什麼叫戰略合作框架,它和合作協議有什麼不同 20分
戰略合作框架和合作協議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是廣泛(框架)性質,後者是具體事項的具體處理內容。比如說:簽定一箇中國和俄羅斯就開發生產大飛機戰略合格框架協議,它的內容其實就是雙方同意幹這麼一回事。具體到合作內容:誰生產什麼部件、誰攻關(設計)什麼部件要達到什麼樣的性能事項,就需要再簽定一個具體的合作協議。
戰略” 最初指的是軍事梗略,只用在軍事領域。其本義是對戰爭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對戰爭的謀劃有兩種:局部性、短期性、具體性的謀劃是戰術,而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的謀劃是戰略。軍事戰略、軍事戰術和軍事技術都是軍隊不可缺少的東西。它們各有各的特點,也各有各的用處;既互相對立,也互相依存。)
後來,“戰略”這個詞的詞義被人們引申了,目前至少有三種引申義:
第一種引申義指的是對企業競爭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如:企業競爭戰略。
第二種引申義突破了企業競爭領域,泛指對各種行為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例如,中國經濟發展戰略,某些城市或地區經濟發展戰略,某些行業或產業發展戰略,某些地區招商引資戰略,某些企業的發展戰略、營銷戰略、技術開發戰略,以及戰略重組等等,就是對“戰略”第二種引申義的具體運用。
第三種的引申義,指的不再是對某種行為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而是指謀劃出來的某個重要結論。例如,我國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走出去”戰略、“城鎮化”戰略、“西部地區大開發戰略”、“人才戰略”,以及許多企業提出的這個戰略、那個戰略,就是對“戰略”第三種引申義的具體運用。
戰略就是在競爭中做出取捨,其實質就是選擇不做哪些事情。
其次,框架是對特定應用領域中的應用系統的部分設計和實現,它定義了一類系統(或子系統)的整體結構。
它提供了一種規則,一種意向,一種避免矛盾升級和解決衝突,共享利益的原則。
第三,合作協議就是雙方合作的書面合同,一般會明確雙方的責任很義務,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一是雙方同意將對方作為各自事業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
二是雙方同意在相關領域開展廣泛、深入的合作;
三是互邀參與有關合作領域的技術科研開發、建設和技改等工作;
四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
五是雙方高層建立不定期會晤和溝通機制。
框架協議是怎麼回事啊,和協議有什麼區別
框架協議是初步協議,只是個大概,沒有細則。
而正式協議就比較具體,有細則。
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是什麼意思
戰略合作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具有全球視野的合作思想與行為。
戰略合作的意義主要有:
(1)戰略合作可提高企業的知名度,為企業樹立實力強大的外部形象,更加有效地吸引消費者和顧客,增加產品銷售量,擴大市場佔有率;
(2)戰略合作可以獲得協同效應,即 1+1>2,實現組織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現有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優化資源配置,節省成本費用,擴大經營規模,更好地獲取規模經濟效益。在“合作”內部,分工與協作有利於各企業間優勢互補,可以形成更有效的專業化分工,發揮規模效益,使產品整體成本降低。從而使“合作”企業實現各自的“低成本”和“專業化”的發展戰略;
(3)戰略合作可以減少合作企業間不必要的浪費性競爭,維持穩定的競爭格局和態勢,並且把著眼於短期的對抗性競爭轉化為長期的合作式競爭,使企業在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中獲取長遠的競爭優勢;
(4)戰略合作可以降低和緩解合作企業的經營風險。現代市場競爭日趨複雜,市場瞬息萬變,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不斷增大。合作企業通過信息溝通、優勢互補和風險分攤,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風險損失;
(5)戰略合作可以加快企業技術創新步伐。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科技已成為決定競爭能力的關鍵變量之一。在技術資產貶值速度加快,技術創新的平均投入水平大幅上升的今天,技術創新面臨著更高的技術和資金要求,這些己超出了單個企業的能力範圍。因此通過聯合各企業的技術資金優勢,可以加快技術創新的步伐;
(6)戰略合作可以有效地突破市場進入障礙。企業不僅可以利用合作伙伴的管理經驗和營銷渠道,快速進入當地市場,而且可以通過合資、特許經營等方式消除地方和他國政府的法規限制;
(7)在實行“合作博弈”的競爭戰略時,培養競爭對手不但可以提高自己的核心能力,還是一種“佔位策略”,遏制競爭對手的擴張意圖。戰略合作的龍頭還可以利用品牌優勢,形成領導價。
框架協議的法律意義
1、首先框架協議系對雙方達成一致意思表述的書面表示
2、對於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具備指導意義
3、因為框架協議沒有約定違約條款,所以法律的約束性比較低;
4、個人覺得框架協議在雙方談判中主動性和對商業信譽的約束上的意義大於其法律意義。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有什麼意義
臺灣方面認為推動和大陸簽署ECFA主要有三個目的:
一是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目前雖然兩岸都是WTO的成員,但是彼此之間的經貿往來仍有許多限制。
二是避免臺灣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
三是為促進臺灣經貿投資“國際化”。
楊毅表示,商籤兩岸經濟合作框訂協議是為了推動兩岸經濟進一步深化合作、遵守世界貿易的有關規則而做出的一項具有兩岸特色的制度安排,是兩岸經濟進一步加強合作的客觀需求和需要。
PS :要知道意義首先要了解內容,不然僅是意義是無法理解的。
全面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大概說什麼意思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全面的戰略伙伴關係,實現資源共享、共同發展,併為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權力與義務
1.甲方
(1)甲方承擔的重大項目的研發,應邀請乙方給予支持和配合,由甲方負責牽頭共同研發,成果與效益共享。
(2)甲方應為乙方來平臺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住宿條件。並支付相應勞務費用(按雙方商定的條款執行)。
2.乙方
(1)乙方對甲方的項目研發需求給予積極配合。
(2)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有合作項目時,乙方應指派學科帶頭人、導師、研究生來平臺參與項目,確保研發項目順利進行。
(3)根據甲方的需求,為甲方培訓相關技術人員(按雙方商定的條款執行)。
二、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或在需要時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一年。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如無書面異議,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致使本協議有關條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協商後,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
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7.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8.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經過授權的代表簽字後生效。
框架協議和合同有什麼區別?
框梗協議沒有合同的具體內容,只是一種簽訂具體合同或其他合作的意向,不具有合同的效力,違反框架協議只負締約過失責任:
合同是有具體詳細內容的文本協議,違反合同內容屬於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什麼叫一攬子協議,什麼叫框架協議?
我來舉個狹隘的實際應用的栗子:1 框架協議某個客戶成立之初,你發覺跟此客戶可以形成長期合作,但是具體合作內容和條款暫時無法確定,怎麼辦呢?跟客戶簽訂一個框架協議,制訂一些大範圍的在框架上的合作意向,不排除有排他性條款,類似在採購、施工、維修、售後維護等方面的內容。
2 一攬子協議
還是假設某個客戶剛剛在本地成立,客戶自身的裝修、施工、辦公用品採購、網絡施工、後期網絡維護等等等等都沒有著落,你就可以跟客戶簽訂一個一攬子解決方案的協議,但凡涉及這些的內容,都交由你來做,條件是什麼呢,分開的時候裝修50萬,施工30萬,網絡施工30萬,在你這裡,打個包,一共只收90萬,此公司只管把錢給你,其他事情就都不用操心了。
當然,框架協議和一攬子協議簽訂之後的各種利用條款的貓膩,不在本次回答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