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失業保險金?

General 更新 2024-06-03

如何申請失業保險金

申請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原工作單位和您參加失業保險並且按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二)必須是非因您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三)您必須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所以,您應當及時要求原工作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後7日內將您作為失業人員報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在勞動合同期滿後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您的檔案轉移到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且為您出具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您本人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後40日內,持該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求職證,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您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託親屬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目前存在較多的問題是部分用人單位並沒有參加諸如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造成勞動者在失業以後無法享受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待遇。1999年11月01日實施的《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規定:北京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合同制工人的國家機關、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職工本人均必須繳納失業保險費,是失業保險費交納的主體;而且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扣繳。所以用人單位和職工沒有參加失業保險違反國家勞動法規,責任在於用人單位;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第31條"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或不按規定及時為失業人員轉移檔案關係,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其再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因此造成的損失,勞動者也應當及時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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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各地領取的月標準不一樣。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農村戶籍的,個人不參加失業保險的,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失業保險金怎麼領取問題?

1、外地戶籍是不能在上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2、如果公司給你的退工單上寫明退工原因是“辭職”也不能領的,所以你不能和公司把關係搞的特別僵,只要寫明是“解除勞動合同”就行了。

3、你繳納的社保必須是包含失業保險的城鎮”五險“。

4、要把社保轉移到江蘇。先到上海的社保中心拉一張社保繳費記錄單,交到江蘇的社保中心,他們會進行轉移的,同時你要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和銀行卡,在沒有工作的狀態下,按江蘇的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

怎麼樣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你不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1、《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膽)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2、北京方面,無論你是自己辭職還是“非自願性失業”,都已經過了法定申領期限了;上海方面就更不用說了

祝好

如何辦理失業保險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福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到戶籍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辦理領取。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企業怎麼辦理失業保險

你需要拿著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在當地辦失業保險,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複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複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做記錄。

辦理社保不太明白的話,可以問51社保網,或者讓他們代辦,你也省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

失業人員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你朋友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的話,需要準備好材料,如下所示:

單位所需要準備的材料,全部需加蓋公章:

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

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

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

失業證,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失業登記,身份證等。

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失業金,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遇到問題可以問51社保網,希望能夠幫助你!

如何領取失業金,去哪裡領

正常的話是不能的,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可以領取失業金,但是你失業以後沒有辦理失業金並且弧次有單位給你繳納了保險,你現在有單位交保險是不享受失業金待遇的。

並且失業後辦理失業金是有期限的,我們這裡是一個月,你第一次失業是可以享受的,但是已經超過辦理期限了。

怎樣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五十條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釘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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