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預售是什麼意思?
商品房預售預售是什麼意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房地產中的預售資金是什麼意思???
預售資金是指開發商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提前預售部分樓盤的所得款,因為是還為交樓所以這筆資金為預售資金
房地產中預售和銷售什麼區別
本來是沒區別,但實際操作上就產生了區別預售是房地產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房屋還沒建成進行的房屋銷售,銷售一般多指現房。然而實際操作卻是開發商還沒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開始銷售房屋,這被大家理解為預售,而取得預售許可後的,大家認為是銷售。
樓房已預售登記是什麼意思
“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指購房人簽了預售合同買期房,暫時不能辦產證
(產權轉移登記),為了保障購房人權益,在房地產登記部門先做合同的“預告登記”。意義:告訴別人,這房子,某人已經先買下了。今後該房屋如果發生產權糾紛或異議(例如一房兩賣),房地產登記部門將以誰先登記歸誰的原則處理。登記申請人是開發商和購房人。
“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是指購房人以預購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購房貸款。同樣,由於是處於期房階段,它暫時還不能辦“其他權利登記”,所以,就先辦該登記。意義:預先申明,該房屋已經先抵押給我(銀行)了,別人不能再主張抵押權了,防止購房人再將該房抵押給別人。 登記申請人是金融機構(銀行)和購房人。
預售房和現房的區別
預售房是房子還未建好,就開始銷售,現房是房子已經建好,再開始銷售
什麼是商品房預售?商品房預售有什麼條件?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那麼商品房預售有什麼條件呢?剛好這整理了一份資料分享給大家看看,讓您對大家瞭解商品房預售有所瞭解!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具備前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向市、縣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房地產行政主管理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者,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活動。
商品房預售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1)
訂立預售合同。
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的預售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但必須有書面委託書。
(2)
登記備案。
預售合同簽訂後,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
收取預付款。
開發商根據房屋建設的工程施工進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預售款,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開發商收取的預付款,應當專項用於房屋開發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4)
辦理商品房的權屬登記手續。
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持有關憑證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好了,以上就是一些關於商品房預售方面的一些分享,需要的條件這裡列舉的比較清楚,可以參照著辦理。應注意的是預售房屋的款項之和應低於建成後同套房屋售價,預售款之和大約應為建成後同套房子售價的85%左右。
房地產預售體量什麼意思?
預售體量就是,該預售許可證上註明的可供銷售的面積(我國一般是指建築面積)
商品房預售面積什麼意思
可售商品房面積是指在商禒房預售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可銷售的商品房總面積。可售套數是相應的住房套數。可售面積一定小於項目總建築面積。
取消房屋預售,房屋預售是什麼意思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
商品房預售最早出現於香港,1956年商品房預售制,香港政府出臺了《預售樓花同意書》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對樓花預售進行規範管理,其基礎是完善的律師執業制度、公示制度以及對房地產市場的規範管理。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初期,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普遍缺少資金,商品房供應量小,國內借鑑香港房地產開發經驗,引入了商品房預售制度,並通過1994年頒佈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立下來。同年,建設部根據這一立法發佈第40號令,在全國開始實施《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對商品房預售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並於2001年及2004年進行了兩次修訂。總體而言,中國的商品房預售制度的確立是由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條件所決定的。從本質上看,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融資的一種重要手段,能夠加快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資金週轉,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從資金的時間價值角度來看,商品房預售制度還能夠降低開發資金的使用成本。但由於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執行中的監管的不到位,造成了大量的購房糾紛、市場風險以及可能隨之引發的金融風險,因此商品房預售制度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質疑和指責。2005年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建議決策部門考慮取消房地產預售制度。這份報告在市場上引起了各方的關注和爭論,對預售制度的研究已經成為了房地產市場繼續健康發展不得不面對的重大課題。
商品房預售與商品房現售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又稱賣樓花。商品房現售與商品房預售主要差異在於,商品房預售要求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總投資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現售要求已通過竣工驗收,預售合同簽訂以後,可能出現某種原因會導致商品房無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後的商品房存在各種質量瑕疵,因而買房人無法實際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商品房預售對買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風險。 推薦閱讀: 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現售的條件為: (1)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這個條件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規劃、建設手續合法。 (4)已通過竣工驗收。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設質量標準。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主要為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達到基本使用條件。 (7)物業服務方案已經落實。主要為了避免商品房銷售後產生糾紛,同時物業服務也是買受人決定是否購買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另外實際操作中,房地產開發企業現售商品房時應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即取得大產權)。 商品房預售的條件為: (1)預售人已經交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主要為了確保預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2)預售人已經取得了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主要為了確保商品房預售規劃手續合法。 (3)預售人投入建設的資金,按照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已經達到了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且已經確定了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這是商品房預售的關鍵條件,也是預售商品房區別於現售商品房的主要條件。 (4)預售人已經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主要為了確保預售合法,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