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一房多賣如何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一房多賣如何處理

在實踐中,部分不法房地產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後又將同一商品房出賣,導致買受人不能按照約定取得房屋,俗稱為“一房多賣”。  “一房多賣”主要會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第一,已經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商品房作為不動產,其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登記,而且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凡是辦理的過戶登記的購房人已經合法取得了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其他購房人不能對其主張權利。當然,如果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是與房屋出賣人惡意勾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過戶的,其他購房人可以主張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房屋應當返還。  第二,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其他購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賣人的違約責任。未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的商品房買賣,僅僅使買賣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權並沒有轉移。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原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人以及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導致後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不能取得房屋丹購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返還已付購房款和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房多賣如何處理? 100分

這是開發商和房地局的共同責任。

1、現在可以要求辦理產權證。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不可能在辦理到你的產權證。那麼,你就可以以合同欺詐,首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這就變成刑事了。原因是,開發商惡意合同欺詐。如公安機關不受理,那麼你可以採取起訴方式要求開發商賠償。

2、房地局,審查不嚴格。你如果做了貸款,那麼需要地產做抵押,這就變成房地局審核不嚴格,一套房子多次抵押(事實上,即使沒有一房多賣,你的房子在你之前也被抵押過了,那就是開發商抵押個銀行了)。

3、銀行的責任,銀行在你的房產沒有給開發商解除抵押前,是不可能再次讓第三房抵押的。

所以,一房多賣,涉及的部分比較多,建議請專業律師幫助你。

一房多賣如何處理的法律依據

按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可要求出售商雙倍返還已付房款並賠償損失.

“一房多賣”主要會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第一,已經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商品房作為不動產,其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登記,而且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凡是辦理的過戶登記的購房人已經合法取得了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其他購房人不能對其主張權利。當然,如果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是與房屋出賣人惡意勾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過戶的,其他購房人可以主張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房屋應當返還。  第二,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其他購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賣人的違約責任。未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的商品房買賣,僅僅使買賣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權並沒有轉移。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一房多賣效力如何處理

在市場經濟的社會中,產品、信息處於廣泛的流通狀態,人們不僅關注著周圍的社會關係,而且更加關注自身的經濟利益、經濟地位,他們較過去更多地體現為“經濟人”,他們更多的關心自己所需要的,追求並實現著自己的預期利益。為維護交易的安全和穩定,雙方往往採用訂立合同的方式將交易內容落實到書面上。契約自由是合同法的靈魂,只要合同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法律都會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作為出賣人的開發商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有時會憑藉自身的經濟優勢、信息優勢等,將一套商品房出售給多個買受人,由此引發了許多的法律糾紛,而對於確認糾紛係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又是解決糾紛的關鍵,但由於我國當前商品房開發、銷售的實際運行快於我國不動產法律的制定、修改、頒行的進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往往是原則性的、高度概括的規定,對開發商將一套房屋“一女多嫁”的行為效力的認定不夠具體,缺乏可操作性,這不僅不利於保護處於弱勢地位的房屋買受人,也不利於法官依法斷案,反而給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留有很大餘地,造成不同的法官對同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認定產生分歧,不利於維護法律的統一性、權威性。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及當前房地產市場的行業規例,一個適格的商品房出賣人應當是擁有合法、有效的“五證俱全”的開發商。否則,其出售商品房的行為必然無效。但當一個開發商符合出售主體條件後,為了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而“一房多賣”時,對若干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權利如何確定呢?如何保護若干買受人的利益呢?筆者將實踐與法律理論、規定相結合,作出一些探索性分析和建議。一、辦理過戶登記前、後的商品房“一房多賣”我國《民法通則》第72條、《合同法》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就不動產所有權的轉讓而言,我國對有關不動產的法律作出了進一步明確的規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9條和第60條、《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7條規定,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育權登記發證制度,房地產轉讓、變更時應當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據以上規定,我國實際上實行的是動產交付、不動產登記為所有權變動的物權立法模式。在商品房交易過程中,商品房所有權的轉移是以過戶登記為準。應當指出的是,這裡的過戶登記是指房地產管理部門為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完畢過戶登記,發放《房契》或《房屋所有權證》的行為,而不是指開發商將《商品房買賣合同》拿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完預售登記的行為。在實踐中,不少人都將上述兩種登記混為一談,以為辦理完畢預售登記後,商品房買受人就已成為了所有權人,實則不然,後者僅是商品房買賣雙方依法向國家繳納印花稅行為的一部分。而造成這一誤解的原因,作者認為,主要是由於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登記制度的滯後和不完善。從法學理論上講,我國關於物權變動的主要立法模式採用了以瑞士為代表的債權形式主義,此模式的特點是,它承認債權合同與物權合同為兩類不同的合同,買賣合同僅是設定債權的合同,是債權行為,但不能引起物權的變動;而後合同當事人實施的標的物的交付、登記行為,才產生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效力,是物權行為。換言之,生效的債權合同結合動產的交付或不動產的登記的手續的辦理,方能引起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因此,當開發商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房屋所有權並未讓予買受人,開發商應按照合同約定,將房屋過戶到買受人名下,所有權即歸買受人享有。開發商若再將上述房屋與後買受人另行訂立合同予以售出,顯然是對前買受人的侵權,該合同無效,除非開發商取得了前買受人的追認。......

一房多賣怎麼辦

這裡面都是懂法的專業人士。 1、根據最高院相關解釋,一房二賣只有在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前提下,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而不是你們所要求的雙倍賠償。 2、根據你以上所說,法院並未判決你們解除購房合同,你們的購房合同繼續履行。法院判決10%極有可能是開發商承擔的違約責任。 3、建議帶上《購房合同》和法院判當面詳看後再定是否上訴或其他方案。 請求雙倍返還

買二手房:“一房多賣”糾紛怎麼解決

“一房二賣”的房子到底歸誰?

如果購房者遇見了“一房二賣”的情況,並不能因為自己是先訂立合同的人,便主張房子歸自己所有,具體還要分以下情況進行討論:

1、當事人中的一方已辦理過戶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先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人,還是後訂立買賣合同的人,只要一方已經辦理了過戶,房子便歸其所有。

2、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且未交房

按照《物權法》規定,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所以,如果當事人都還沒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且房屋也未交付,房屋所有權便歸已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

3、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

根據《解釋》的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那麼房屋便歸先行實際佔有房屋的人所有。

4、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且未交房

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而且房屋也還沒有交付,那麼房子便歸先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人所有。

遇此情況,購房者如何維權?

這需要根據出售方是開發商還是二手房業主來進行討論,具體如下:

如果出售方是開發商,那麼根據《解釋》的規定,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並要求出賣人賠償其損失,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而且,如果開發商是惡意串通第三方買賣房屋的話,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會被視為無效。

如果出售方是二手房業主,則不能按照《解釋》的規定進行處理,需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處理。根據規定,守約方可向違約方主張違約責任,但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shzyqiyu88

房子一戶賣了多家,法律上怎麼處理。

雖然簽了購房合同,但是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所以現在房屋的所有權還不是你們的 如果開發商把房子賣給了別人,並辦理了過戶登記,善意的第三人是有權請你們騰房走人的,因為對於善意的第三人來說,你們是無權佔有。(你們對於開發商來說是有權佔有) 尾款能借到的話最好,找找親戚朋友幫幫忙麼,但是在付款前至少要拿到房產證,之前買房時估計你補充協議也沒簽吧

即便開發商把房子賣給了第三人,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但是這個維權的訴訟過程會讓你很揪心,自己權衡利弊吧

一房多賣已判刑錢要不回來怎麼辦

法院起訴民事部分

本人買了一套房子,開發商一房多賣,我該怎麼辦

1.去消費者協會告他們 2.不要找什麼鎮政府,往上找,省市 3告有關部門監管不利,行政不作為,四年的建築有關部門就那麼允許他們肆無忌憚的非法開發嗎? 4.你們不可以再隨便交錢,保人也不是那麼的事,是政府的事,懂嗎? 5.一房多賣,找到證據,可以去公安局,這是走投無路時去的 現在最好的辦法去找上級有管部門,我們也是房子的受害者,我們去啦省裡,和北京,才給解決的,還是有說理的地方的

多賣購房者如何處理,買房時怎麼防止一房多

一定要找正規中介核實一下房產信息(正規中介都有和房管局聯網的電腦,可以核查房子的信息和交易狀態),並且簽訂購房合同後要及時去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遇到一房多賣了,要及時去法院起訴(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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