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貨物做什麼憑證?

General 更新 2024-07-04

購買貨物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什麼憑證

購買貨物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於增值稅扣稅憑證。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索要購貨憑證有什麼作用

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2)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3)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4)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5)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6)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7)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8)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9)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10) 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索要購貨憑證有什麼作用?

所謂購貨憑證,是商品的銷售者在買賣合同履行後向商品購買者出具的證明合同履行的書面憑證。服務單據是服務的提供者在服務合同履行後向服務對象出具的證明合同履行的書面憑據。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是經營者的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時,經營者必須出具。購貨憑證和服務單據除具有確定經營者的稅務負擔或使經營者據以統計銷售數額或服務數量、分析營業狀況之外,更重要的是記載了買賣合同或服務合同的基本內容和證明合同的履行情況,特別是為雙方日後可能發生的商品或服務質量等方面爭議的處理.提供一個最基本的依據。因此,為了便於消費糾紛的解決 和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品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應儘可 能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消費者從自己的切身利益考慮,亦應主動索要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以防萬一。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並不是所有的交易活動都要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的,例如集貿市場上蔬菜、水果等商品的銷售,理髮、修鞋等服務的提供,一般都無需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在沒有國家規定,且商業慣例也不要求必須出具的情況下,經營者不主動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不應視作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購買商品時收到的普通發票做憑證怎麼做

收到一張普通增值稅發票憑證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成本費用支出科目)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請參考

如果公司購買貨物,貨款只付了一半,應該填寫什麼記賬憑證?

需要同時登記兩張記賬憑證:

1)付現的使用付款憑證

2)應付賬款使用轉賬憑證

最好摘要裡註明一下,如付款憑證,註明:應付賬款見***號憑證,便於將來再支付剩餘貨款時知道上次記在哪裡了。

我是賣家,買家表示沒有收到貨物,需要提供什麼憑證

一、如果您通過物流跟蹤記錄核實貨物是買家本人簽收,建議提供簽收底單 憑證樣式如下:注意:您提供的簽收底單,需要注意下面幾點:1、聯繫發貨時的物流公司提供;2、收件人簽名欄的簽字與收件人姓名要相同;3、如果不一樣,麻煩您提供授權簽收憑證。二、如果您通過物流跟蹤記錄核實買家非本人簽收,建議提供授權第三方簽收物流紅章證明 憑證樣式如下:注意:您提供的授權簽收憑證,需要注意下面幾點:1、您可直接聯繫您發貨時的物流公司索取授權簽收憑證;2、證明需要包含參考憑證裡的全部內容;3、證明右下角要填寫完整的實際給買家送貨的物流公司名稱,並加蓋快遞公司一級行政公章(圓形);

購買貨物要銀行憑證,都有哪些憑證啊,進賬單是什麼東西,有綠色的和紅色的,不懂,有沒有圖解啊|,銷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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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貨物沒有發票以什麼作為原始憑證

銷售貨物沒有發票可以用自制的出庫單或銷售結算單作為原始憑證記賬。

銷售貨物給消費者,開具的是什麼發票

1、銷貨方按規定開具發票。

銷售商、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款項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在發票開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銷貨方在整本發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有無缺頁、錯號、發票聯無發票監製章或印製不清楚等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報送稅務機關處理。

(2)整本發票開始使用後,應做到按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複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填開的發票不得塗改、挖補、撕毀。

(3)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範圍。

(4)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5)銷貨方應在規定的使用範圍內開具發票,不準買賣、轉借、轉讓和代理開具。

(6)銷貨方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並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製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聯要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2、購買方按規定索取發票。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在索取發票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方向對方索取發票時,不得要求對方變更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不得要求改變價稅金額;

(2)購買方只能從發生業務的銷售方取得發票,不得虛開或代理開具發票;

(3)購買方取得發票後,如發現不符合開具要求的,有權要求對方重新開具。

3、納稅人進行電子商務必須開具或取得發票。

4、發票要全聯一次填寫。每份票無任有幾聯,都必須把全部聯次放在一起,一次性複寫或打印,以保證各聯填開的內容、金額等都保持一致。嚴禁開具“大頭小尾”發票。

5、發票不得跨省、直轄市、自治區使用。發票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發票領購單位未經批准不得跨規定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髮票,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髮票出入境。

6、開具發票要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7、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憑證;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後,重新開具發票。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管理。

1、基本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除另有規定外,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2、特殊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2)銷售免稅項目;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3、專用發票填開的時間規定。專用發票必須按以下時間要求開具:

(1)採用預收貨款、託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採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3)採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委託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5)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為貨物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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