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是否構成犯罪?
輕微傷是否構成犯罪?
輕微傷是屬於一般治安處罰的範疇,還夠不上犯罪。民事賠償方面,你們可以調解,達成協議就可以了。派出所可能會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做出處罰決定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輕傷構成犯罪嗎
嚴格來說,輕傷是故意犯罪。構成《刑法》第234條的故意傷害罪。
但是我對司法鑑定這一塊不太熟,“鼻樑骨折”算不算輕傷我不知道~如果經過指定的醫院鑑定過,是輕傷,那就算是犯罪了。
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聽你說的這種情況,應該不會被判刑的,我有下面幾個想法:
1、判刑不是派出所的事,而是公安機關把你們的案件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覺得構成犯罪的話,再向法院提起公訴。在檢察院這裡,有一部分案件,因為並不是特別嚴重(我們感覺你們這種情況不是很嚴重的,你朋友只是幫下忙,更沒什麼事了),檢察院就是做出“酌定不起訴”的決定。這樣,案子就到不了法院。你們就沒事了
2、你們已經賠了錢了。派出所的調解是“行政調解”,當時派出所並沒有對你們做出行政處罰(罰款或者警告)。估計公安局也不會把案子往檢察院送,這樣你們還是沒事
3、最壞最壞的打算就是,你們把公安局惹毛了~~他們給你們來個行政處罰,還是罰錢,拘留幾天什麼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不過,好像可能性不太大。他們整天大案子這麼多,也沒那麼多功夫管,你說對嗎?
沒事的。放寬心吧~~
輕微傷構成什麼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輕微傷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尋釁滋事致人輕微傷的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相關規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輕微傷害構成什麼罪行
治安拘留
輕微傷在什麼情況下構成刑事犯罪?
如果對方是隨意毆打他人,你們兩人都是輕微傷的話,對方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構成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節惡劣”:
(一)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
輕微傷構成犯罪嗎 輕微傷會構成犯罪嗎
只有輕傷以上構成犯罪。輕微傷構成民事責任
輕微傷能構成犯罪嗎?
您好,故意損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如果經司法鑑定僅構成輕微傷,則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追訴標準。
輕傷算不算犯罪,是否該負法律責任?
這個題目的分我要定了,我教你,我平時處理得太多了這些。我給你說嘛,傷害案的立案條件是輕傷以上,要等傷情鑑定出來以後才能立刑事案件,輕傷的刑事案件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是可以申請調解的。我看你的描述我斷定那群人不止是要醫藥費那麼簡單,還要問你要一筆誤工費、營養費之類的,你把這些錢給他了,你讓他寫一個調解的申請到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給你們雙方組織一次調解,你按照調解協議執行了,公安機關那邊就沒得說的了,你老爸也沒得什麼事的。如果對方的工作你做不下來,我建議你找到主辦民警(該做什麼,這個我不教你了吧),讓他幫你去探一下對方到底要做什麼,想要處理人還是想要錢,按照你所說的,你支付了醫藥費已經取得了從輕處理得情節,而且在這次打架中雙方其實是互為行為人的,只是雙方的傷情不同而已,要處理兩邊都處理,當然這個民警自然要給他們說,最後你花點錢,沒事了就。懂了吧?
輕微傷可以構成刑事案件嗎?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在多數罪名中,輕微傷不能構成刑事案件,最低也得要求輕傷二級;但是,個別罪名中,輕微傷可以構成刑事案件,比如尋釁滋事罪,造成兩人以上輕微傷即達到立案標準。
祝如願,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