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算是婚後財產?
怎樣才算婚後財產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房子是你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金額要補償給對方一半,與此比例相當的房屋增值價值也要補償給對方一半。每週六是我義務諮詢日,電話預約後可以來所詳細諮詢。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夫妻婚後財產如何算的?
1、“是不是登記之日前的首付和還貸是我的個人財產,登記之後是我們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沒還完,剩餘部分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不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要看房產證登記情況;剩餘貸款是否夫妻共同債務也要看房子是共同財產還是你的個人財產來定:如果是共同財產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就是你的個人債務
2、“如果離婚,房子將如何分割”:
(1)此房是你結婚前所買,如果房產證上也只登記你一人的名字:這房應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她無權要求分房。
(2)如果你將房產證登記為你們兩人的名字:這房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她有權要求分房,你在婚前所付的首付和所還的房貨視為你對她的贈與了。
3、如果離婚,婚後所還的貸款如何處理:
(1)即使房屋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你在結婚後所還的房貸,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你與她書面約定了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所還的房貸就也是你的個人財產了,如果離婚不用再補償她),離婚時你應將婚後所還貸款的一半錢補償給她。
(2)如果房子是共同財產:她有權分房、就不能再要求你補償什麼了。
4、“我向對方做出補償,對方不接受,也要房子,怎麼辦?”:你是否需要補償她、她是否有權要房子,要看你們的具體情況(看以上分析即應知道她是否有權分房)。如果和她說不通: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
5、“ 雙方都無力向對方做出補償,怎麼辦?”:只有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時才會有這樣大額的補償、又無力承擔的情況,真有這種情況,可以拍賣房子還完貸款後分錢,也可以約定一方分期償還補償款並給付適當利息。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婚後買房子怎樣才算個人財產
很難,一是雙方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經過公證,這樣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但是這個很多人是沒有的,我估計你也沒有。現在補訂是無效的。另一種方法就是讓另一方配偶主動聲明放棄房產所有權,這種做法很傷感情,但對大多數人來說這...
夫妻共同財產是怎麼算的
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人去世,雙方各一半,去世的人的那一半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網站,那裡有很多律師提供免費的在線諮詢,希望能夠幫到您。
婚後買房怎樣才屬於個人財產
很難,一是雙方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經過公證,這樣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但是這個很多人是沒有的,我估計你也沒有。現在補訂是無效的。另一種方法就是讓另一方配偶主動聲明放棄房產所有權,這種做法很傷感情,但對大多數人來說這是唯一的方法。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把錢給父母,讓父母買房,以父母名義辦理產權證明,然後父母再把房屋轉移到子女名下,並且註明只給個人,不過這個方法漏洞太多,假如鬧到法院能否獲得支持還是未知。
婚後買房怎樣才可以不算共同財產
1、用婚前積蓄購買且登記在購買人名下才不算是共同財產;
2、 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根據法律依據作出以下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知友你好
婚後購買房子,要歸入個人名下,可以將房產證寫成自己的名字並在房產證上註明是單方個人財產,沒有對方的份額。
購買前寫一份協議,註明是一方個人出資,產權歸一方個人
對方無權主張房產份額,然後進行公證,再到房產部門進行登記即可。
怎麼樣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之前不算,結婚之後的就是
怎麼樣才算夫妻共同財產 15分
如果有遺囑的話(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就按照遺囑來繼承!沒有的話就按照繼承法來繼承!
繼承法中的第一繼承人順序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分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分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配偶不在了。再給子女,如果沒子女,再給父母。有遺囑的除外.
甲死了,留下100萬遺產。配偶優先50萬,剩下50萬第一繼承人均分.
對比下你所說的情況你是可以有整個房子的交易權的!這個最好是看法院怎麼判!因為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怎麼區分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0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第3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房產證加名按贈予處理,具體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請諮詢當地房管局和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