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和直銷有什麼區別?
直銷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直銷和傳銷的區別:最大的區別就,賣的是人,還是產品.
直銷是不通過其他渠道,直接把產品賣給消費者,
傳銷是人加人的一種方式,他們賣的不是產品,只是要人如組織,以賣產品的名義,不過如組織要交納一定量的費用,或購買一定量的產品,所以傳銷有很大的欺騙性!是國家抵制的非法活動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是什麼 簡單的說就是:直銷是商品流通的重要、有效手段,是合法的。傳銷是騙人入會、拉人頭、發展下線為目的,騙取錢財的非法活動,是違法的,國家明令禁止的。
直銷是幾年前一種很新的銷售模式,傳銷是從直銷演變而來!他們都是一種銷售方式!但兩年前直銷法出來以後,得到認可的直銷是合法,而傳銷將以經濟犯罪而被打擊!傳銷名義上是售產品,其實本質上還是通過拉人頭還達到賺錢的目的,拉的人越多,你就賺得越多,吃虧的總是最後進去的人!這種銷售方式不但破壞了市場經濟,而且被拉下的人血本無歸!要講直銷和傳銷的區分一兩句很難講完,那麼就從以下幾個方面介紹一下二者的區別與聯繫吧: 一、直銷VS傳銷根據世界直銷協會聯盟的定義,直銷(Direct Selling)是直接把商品和服務送達消費者的輸送和流通渠道,通常因產品性能決定需要面對面進行,由一名獨立銷售人員講解和親身演示。(世界直銷協會聯盟主席狄克。狄維士)在國際市場,“傳銷”也稱“直銷”。不過由於按照計酬方式的不同,直銷又分為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於是一些國家和地區又將“單層次直銷”習慣稱為“直銷”,而將“多層次直銷”習慣稱為“傳銷”,但在國際市場,無論是多層次直銷還是單層次直銷,都統稱為“直銷”。“傳銷”一詞主要流傳於香港和臺灣等國家和地區地。在我國內地,由於最早採用直銷方式進行產品營銷的以港臺商人居多,於是也就將這種營銷方式稱作“傳銷”,這也是我國內地以前通常將“直銷”統稱為“傳銷”的原因。後來由於社會各界對“傳銷”的描述和宣傳比較混亂,加上傳銷這一營銷方式運作上的特殊性和弊病,所以傳銷在國內興起不久就被一些從事“金字塔”詐騙等違法活動的不法分子所利用,傳銷慢慢演變成成為“金字塔”推銷騙術的代名詞。1998年4月,國務院頒佈〈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宣佈傳銷為非法,不分種類名稱,全部停止活動,事實上也廢止了〈傳銷管理辦法〉中對“傳銷”的有關定義。隨著國家打擊非法傳銷力度的加大,再加上媒體對打擊非法傳銷的宣傳,在我國,“傳銷”被認為就是商業詐騙這一誤區已深入人心,許多人一提到“傳銷”馬上便與“非法傳銷”等同起來,其實後來所指的“非法傳銷”更大程度上是指國際市場上的俗稱的“老鼠會”、“金字塔”等進行詐騙的形式,與真正意義上的“傳銷”相去甚遠。隨著中國直銷立法進程,怎樣對“直銷”進行定義也提上了議事日程。為了與國際接軌,也為了更好區分“直銷”與“非法傳銷”,中國很大程度上將採用“直銷”的稱呼。(網易商業報道/特約記者 王萬軍 收集整理)二、直銷與非法傳銷的區別
直銷在發展的過程中與“老鼠會”可謂如影隨形。前兩年,國內少數不法商人利用法律法規的漏洞及人們對直銷的模糊認識,把多層次直銷扭曲為斂財的騙局,將一些質量次價格高的產品硬塞給直銷員;鼓勵人們“拉人塞貨”,賺取佣金,並聲稱這是“快速致富”。這不僅使廣大消費者、直銷員及正當、合法的直銷公司蒙受損失,而且引起了社會對直銷活動的誤解,使不少人認為,直銷就是“老鼠會”,是一種非法銷售。事實上,這是對直銷的極大誤解。雖然從表面上看,直銷和非法傳銷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事實上,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它表現在以下幾各方面:1、經營實質不同我國在《直銷管理條例》中對直銷......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有人說直銷就是變相傳銷,對嗎?
最近遇到一些推銷傳銷的,真是鬱悶阿。但是又不是很直白的那種,應該屬於變相的。其實騙人的伎倆很低級,吹得天花亂墜,但實際上仔細想想就會發現要是真的實施起來根本就不現實。推銷的人一開始會向你灌輸世界500強企業如何成功的經驗等等。並預言用最短的時間賺最多的錢。還會給你講一個管道的故事,故事說的是有兩個人,他們靠提水賺錢養活自己。他們都想賺多點錢,一個人的辦法是還更大的桶,增加搬運次數;而另一個人的方法是利用業餘時間修了一條管道。結果很明顯,前者老了搬不動了,收入也就停止了;後者卻可以坐著收錢。這個故事說得沒錯,但是,一些財迷心竅的人就會相信對方了,對方說什麼就是什麼了,應為這樣就可以“坐著收錢了”。其實,這是傳銷人員的第一步,組建自己的網絡,說白了就是組建自己的管道。你要是信了他,就成了他的管道,給他送錢。說什麼成為夥伴,誇你有生意頭腦等等花言巧語。然後在進行傳銷活動。大家千萬不要受騙,那些人往往會選一些社會經驗淺的人,財迷心竅的人,或者自己的親朋好友。因為這樣就容易受騙了。有人會問,為什麼要騙自己的親朋好友呢?回答很簡單“財迷心竅”!要是不這樣又怎麼會受別人的騙呢?最後只好往下騙。 至於具體什麼叫傳銷,往下看~ 1998年4月,我國頒佈了禁止傳銷的法令後,非法傳銷人員沒有了行騙的幌子,便又借用“直銷”的名頭繼續行騙。不過,無論“非法傳銷”怎樣變換嘴臉,只要留心觀察,分清合法直銷與非法傳銷的區別,總能看清這些騙術的本質。 什麼是直銷呢?世界直銷協會是這樣闡述的:直銷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鋪以外的地方(例如個人住所、工作地點或其它場所),獨立的營銷人員以面對面的方式,通過講解和示範方式將產品和服務直接介紹給消費者,進行消費品的行銷。 合法直銷是將優質的產品直接輸送給消費者,同時也有完善的售後服務保障和退貨機制,可以避免消費者和推銷人員的經濟損失。真正的直銷,堪稱營銷領域的一顆璀璨明珠,不僅成功造就了像安利、玫琳凱、雅芳等大型跨國公司,而且其卓越的營銷理念和在這種理念之下的豐富的管理哲學,已經連同這些先驅公司的成功案例,一起入選哈佛大學 MBA(工商管理碩士)必修教材。 那麼究竟什麼是非法傳銷?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人民銀行《關於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非法經營活動的意見》的規定,傳銷或變相傳銷行為的特徵主要有: (一)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經營活動,參加者之間上線從下線的營銷業績中提取報酬的; (二)參加者通過交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含服務,下同)等變相交納入門費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並以此獲取回報; (三)先參加者從發展的下線成員所交納費用中獲取收益,且收益數額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決定的; (四)組織者的收益主要來自參加者交納的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的費用的; (五)組織者利用後參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的; (六)其他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或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傳銷活動的。 合法的直銷和非法的傳銷最根本的區別是:合法的直銷公司有自己的工廠,有自己的科研機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都是國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銷員是合作關係,利益是建立在銷售商品的基礎之上;非法傳銷公司沒有自己的工廠,而是將其他廠家粗劣的產品逐層傳銷給下線會員,每一層都要加上中間利潤 ,這種藉著商品的轉換而賺取中間利潤的“間接販賣”,使商品和實際的價格相差甚遠,而且傳銷的層次越多,商品價格就越高,這樣底層人員的產品根本賣不出去,而傳銷不準退貨,經濟上受到極大的損失。 直銷與傳銷在英文原義中都是“ dir......
直銷 傳銷最大區別是什麼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
1.推銷的商品不同。傳銷的產品大多是一些沒有什麼品牌,屬於質次價高的商品。而直銷的商品大都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國內外有一定的認知度。
2.推銷員加入的方式不同。傳銷是要求推銷員加入時上線要收取下線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購物或資金形式收取“入門費”。
3.營銷管理不同。傳銷的營銷管理很混亂,上線推銷員是通過欺騙下線推銷員來獲取自己的利益。採用“複式計酬”方式,即銷售報酬並非僅僅來自商品利潤本身,而是按發展傳銷人員的“人頭”計算提成。
直銷的管理比較嚴格,推銷員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錢接觸的。自己的業績由公司來考核,由公司進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傳銷的根本目的是無限制地發展下線,千方百計通過擴大下線來賺錢。而直銷最終面對的終端用戶是客戶,進行商品交易。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是什麼? 5分
直銷和傳銷在實際意義上區別不大,但在形式內容上卻又所差距
直銷,其實就是打著法律的擦邊球,而傳銷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傳銷是直銷的前身:傳銷太嚇人了,出了各種事情迫使政府打擊,才衍生出了直銷如果比喻一下,直銷好比吸菸,傳銷好比吸毒
直銷裡映射著傳銷的影子,而當今社會處處都隱含著傳銷的模式
傳銷這種匯聚人財的模式,各個領域都或多或少有所涉略,
或者說,傳銷是商業行當的精髓凝匯而成,但主觀意義來講,太不人性化了
說白了,傳銷靠強迫,直銷靠忽悠,傳銷可以忽悠,直銷不能強迫
歷史證明,信仰的力量是無窮大的,尤其是相信自己,相信真理
而直銷的忽悠人手段,多為 混淆視聽 ,就是把一個很有力度的論據安在一個不是充分必要條件的論點上(或不充分或不必要)從而讓下線莫名其妙的相信“自己”,相信“真理”,相信產品。
換句話來說,這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我早就看開了
如果你換一種觀念,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 不就彷彿這種關係嗎?
社會主義無非是一種變相的資本主義,
只不過手段變柔和了,
直銷多為化妝品,保健品,為啥是這兩樣大家都能猜到,這裡就不多說了
具體是用啥玩意做的我一直沒研究出來,畢竟不是做這個的
但估計那些化妝品 保健品 對人體傷害應該不大,不過有些情況會引起過敏反應
抗敏,是直銷前幾年一直研究的課題,讓更多數人可以適應 化妝品保健品 是直銷的宗旨之一
參與直銷不可怕,可怕的是像傻B一樣,錢還讓人賺取了
但無疑,這個行業大多數情況都是:前期被別人坑,後期坑別人
這是一種報復心理在作祟,從而形成了惡性循環。
能不能報復成功成為了一個智商的分水嶺,有些玩家一直在被戲耍
做直銷的人普遍有一個共同點
我分析了好幾天,他們多為自信乃至自負,至少表現出來的是這個樣子
為了研究這個課題,我曾以身試法,和周圍一幫傻B聽上面吹牛逼 讓我的情緒控制方面有了很大提升,我能忍住不笑了,至少在公共場合
如果你深入這個行業 就會發現35制是那麼的坑爹,出局永遠是個不能實現的夢
如果一個人想要單純幸福快樂的生活,無疑直銷不適合你
有時間我打算整理一下直銷時宣傳所必須的幾個方面,
其中涉及了精神控制法,如果你想聽,我可以續傳
傳銷和直銷最本質的區別是什麼?
直銷和傳銷最本質的區別主要在於究竟是以銷售商品獲利還是以發展下線獲利。傳銷是騙人的,是違法犯罪行為。
一、定義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直銷指以面對面且非定點之方式,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二、法律規定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覆提到層級關係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係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如何解釋?
其實傳銷和直銷一樣都是市場增倍學的一種應用,都是利用每個人身後關係網,達到市場的拓寬目的。但是二者卻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一個是合法應用,而另外一個則是非法應用。 他們的區別在於:
一:有無入門費
非法傳銷通常有幾大明顯的特點,首先是有相對高的入門費。一些非法傳銷公司會收取硬性的入門費,數額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當然還有一些狡猾的非法傳銷公司,他們會有其他的變通形式,比如:以入門認購“產品”為由來收取幾百到千元不等的費用。據瞭解,這些非法傳銷企業參加者通過繳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繳納入門費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的資格,並以此獲得回報。而在正規的直銷公司是沒有這一塊費用的。
二:有無依託優質產品
這也是非法傳銷公司和直銷企業的一個本質區別,非法傳銷公司往往依託的產品是無價值但價格高的產品,一套只值幾十塊錢的化妝品可以標價為幾百甚至上千元。而規範直銷企業的產品標價則物有所值。
三:產品是否流通
非法傳銷企業不過是個“聚眾融資”的遊戲,高額的入門費加上無法在市場中流通的低質高價產品,不會維持太長時間。他們的銷售方式是採取讓入門的所有銷售代表都要認購產品,但這些產品不在市場上流通,只作為拉進下一個銷售人員的樣本或者宣傳品。最後的局面是所有銷售人員人手一份,產品根本沒有在市場中流通或者銷售。並且這些非法傳銷公司的組織者的收益主要也來自參加者繳納的入門費或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的費用,因為產品不流通,組織者多半利用後參加者所繳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但直銷企業則完全相反,一方面企業產品要求質量好,另一方面,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也比較好。對於直銷企業而言,產品優良與否是決定產品銷量的根本原因,因為產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產廠家通過營銷代表到顧客手中的,中間沒有其他環節,並且少有廣告。
四:有無退貨保障制度
據瞭解,非法傳銷公司的產品一旦銷售就無法退換,或者想方設法給退貨顧客設置障礙。這一點在直銷企業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規的直銷企業都會為顧客提供完善的購貨保障。比如給一般顧客承諾在購貨後7天內退回仍具有銷售價值的產品,可獲100%現金退款。對於優質顧客有的直銷企業還承諾在購貨10天內可退回曾經使用或不具銷售價值的產品(剩餘量至少達一半)可獲得50%現金退款或50%等值購貨額。
五:有無店鋪經營
我國經歷了1998年全面整頓金字塔式傳銷後,很多外來直銷企業紛紛轉型。從那時起,“店鋪僱傭推銷員”的模式就成了規範直銷企業的主要銷售模式。這種特殊的直銷經營方式,讓推銷員歸屬到店,這樣不僅與公司關係直接而且還便於管理。非法傳銷企業往往停留在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的經營活動狀態。直至今天,有無店鋪仍然是我國市場上區分非法傳銷和直銷的一個直觀區別。
要想做好直銷最好有很廣的人脈,第二是要有豐富的經濟知識(會算賬)和生活知識。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
非法傳銷與直銷六大區別:
區別一:有無入門費
非法傳銷通常有幾大明顯的特點,首先是有無相對高的入門費。一些非法傳銷公司會收取硬性的入門費,數額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當然還有一些“聰明”的非法傳銷公司,他們會有其他的變通形式,比如:以入門認購產品為由來收取幾百到千元不等的費用。據瞭解,這些非法傳銷企業參加者通過繳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繳納入門費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的資格,並以此獲得回報。而在正規的直銷公司是沒有這一塊費用的。
區別二:有無依託優質產品
這也是非法傳銷公司和直銷企業的一個根本區別,非法傳銷公司往往依託的產品是無價值但價格高的產品,一套只值幾十塊錢的化妝品可以標價為幾百甚至上千元。而規範直銷企業的產品標價則物有所值。
區別三:產品是否流通
非法傳銷企業不過是個“聚眾融資”遊戲,高額的入門費加上無法在市場中流通的低質高價產品,不會維持太長時間。他們的銷售方式是採取讓入門的所有銷售代表都要認購產品,但這些產品不在市場上流通,只作為拉進下一個銷售人員的樣本或者宣傳品。最後的局面是所有銷售人員人手一份,產品根本沒有在市場中流通或者銷售。
並且這些非法傳銷公司的組織者的收益主要也來自參加者繳納的入門費或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的費用,因為產品不流通,組織者多半利用後參加者所繳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
但直銷企業則完全相反,一方面企業產品要求質量好,另一方面,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也比較好。對於直銷企業而言,產品優良與否是決定產品銷量的根本原因,因為產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產廠家通過營銷代表到顧客手中的,中間沒有其他環節,並且少有廣告。
區別四:有無退貨保障制度
據瞭解,非法傳銷公司的產品一旦銷售就無法退換,或者想方設法給退貨顧客設置障礙。
這一點在直銷企業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規的直銷企業都會為顧客提供完善的購貨保障。比如給一般顧礌承諾在購貨後7天內退回仍具有銷售價值的產品,可獲100%現金退款。對於優質顧客有的直銷企業還承諾在購貨10天內可退回曾經使用或不具銷售價值的產品(剩餘量至少達一半)可獲得50%現金退款或50%等值購貨額。
區別五:銷售人員結構有無超越性
以拉人頭來實現獲取收益的非法傳銷公司,在銷售人員的結構上往往呈現為“金字塔”式,這樣的銷售結構導致誰先進來誰在上,同時先參加者從發展下線成員所繳納的入門費中獲取收益,且收益數額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決定,其後果是先加入者永遠領先於後來者。
這種不可超越性在直銷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銷企業中無論參與者加入先後在收益上表現為“多勞多得”。
區別六:有無店鋪經營
我國經歷了1998年全面整頓金字塔式傳銷後,很多外來直銷企業紛紛轉型。從那時起,“店鋪僱傭推銷員”的模式就成了規範直銷企業的主要銷售模式。這種特殊的直銷經營方式,讓推銷員歸屬到店,這樣不僅與公司關係直接而且還便於管理。
非法傳銷企業往往停留在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的經營活動狀態。直至今天,有無店鋪仍然是我國市場上區分非法傳銷和直銷的一個直觀區別。
回答者: cet0000 - 助理 三級 10-8 17:38
一、什麼是傳銷?什麼叫傳銷?
根據第444號國務院令,公佈的《禁止傳銷條例》中定義了什麼是直銷: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二、傳銷定義的......
中國直銷與傳銷的區別點在什麼地方?
中國的直銷行業(1998年前叫傳銷),1994年-1998年期間,國家批准的合法正規直銷(傳銷)企業41家,到98年時合法的非法的公司已達5000多家。非法傳銷公司利用拉人頭,老鼠會形式欺騙了很多的消費者和業務員。中國的直銷(傳銷)市場被這些非法公司搞的非常混亂。因此,國家政府於1998年4月21日為了清理整頓,把非法,合法的公司全部停止整頓。3個月後國家出臺新的政策,規定允許安利,完美,雅芳等10家企業可以合法的在國內從事直銷(因為傳銷的名詞在人們心目中已被大多數人反感)經營活動,但要求這些公司必須依法轉型,轉為店鋪加業務員的形式運作。因此,目前國內區別直銷與傳銷的明顯區別就是:1.是否10家轉型企業.2.有沒專賣店和分公司.3.是否有無條件退貨機制.還有其它的一些區別.(當然這裡說的10家公司,主要指外資企業,國內的企業也有國家允許的)
這幾家公司可算作在中國合法的傳銷公司,當然,名字換成直銷。
直銷與傳銷、變相傳銷的區別
區別之一:是否以銷售產品為企業營運的基礎。直銷以銷售產品作為公司收益的來源。而非法傳銷則以拉人頭牟利或借銷售偽劣或質次價高的產品變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無產品。
區別之二:有沒有高額入門費。直銷企業的推銷員無需繳付任何高額入門費,也不會被強制認購貨品。而在非法傳銷中,參加者通過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被要求先認購一定數量的產品以變相繳納高額入門費作為參與的條件,鼓勵不擇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賺取利潤。其公司的利潤也是以入門費為主,實際上是一種變相融資行為。
區別之三:是否設立店鋪經營。直銷企業設立開架式或櫃檯式店鋪,推銷人員都直接與公司簽訂合同,其從業行為直接接受公司的規範與管理。而非法傳銷的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或“地下”經營活動。
區別之四:報酬是否按勞分配。直銷企業為願意勤奮工作的人提供務實創收的機會,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銷人員只能按其個人銷售額計算報酬,由公司從營運經費中撥出,在公司統一扣稅後直接發放至其指定賬戶,不存在上、下線關係。而非法傳銷通過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傳銷活動,參加者的上線從下線的入會費或所謂業績中提取報酬。
區別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貨保障。直銷企業的推銷人員可根據個人意願自由選擇繼續經營或退出,企業為顧客提供完善的退貨保障。而非法傳銷通常強制約定不可退貨或退貨條件非常苛刻,消費者已購的產品難以退貨。
ps: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處處長吳雁告訴記者,在他們看來,判斷是不是屬於傳銷,最核心的就是看其是不是通過發展下線,並強迫下線消費來獲取提成。而對於直銷的判斷依據,吳雁說他們也在等待國家立法。
直銷和傳銷有什麼區別?
一、直銷的定義
「直銷」是一個被廣泛討論,但是常被誤解的主題。有些人會把直銷和直效行銷(Direct Marketing)混淆,更有些人把直銷和老鼠會相提並論。雖然直銷可說是人類最早的商業配銷方式,但是直銷並沒有被人好好的瞭解。在行銷的文獻中,也幾乎被忽略了,例如在一本1993年美國很暢
銷的零售管理的教科書中,甚至沒有提到直銷;此外,1994年美國出版的商業字典中,也沒有直銷的定義。
有一些學者曾經對直銷下過定義,但是大部份都含混不清,沒有把直銷的真正特性表現出來。在美國研究直銷最有名的兩位學者是美國德州大學奧斯丁校區的彼德森(Robert A. Peterson)教授和聖地亞哥州立大學的沃特巴(Thomas R. Wotruba)教授。他們兩位對直銷研究發表的論文最多,也最被重視。他們在1996年發表的一篇論文中討論直銷的定義,對直銷下了一個簡單但貼切的定義:「直銷是一種沒有在固定零售點進行的面對面銷售」。這個定義和美國直銷教育基金會(Direct Selling Education Foundation)於1992年的定義:「直銷是一種透過人員接觸(銷售員對購買者),不在固定商業地點,主要在家裡進行的消費性產品或服務的配銷方式」很相似;不過後者更強調「消費性」與「配銷方式」。
直銷定義中有兩個要點:「面對面銷售」與「不在固定零售點」。「面對面銷售」可以讓我們瞭解直銷是一種兩個人面對面溝通的過程;這種面對面的人員銷售特性是直銷和直效行銷的主要區別。直效行銷採用郵寄型錄、電話/電視行銷、直接響應廣告或最近興起的網絡行銷等方式來銷售產品或服務,沒有人員面對面的接觸。而「不在固定零售點」的特性使直銷有別於一般零售店的銷售,因此直銷也是一種無店鋪的零售方式。
二、直銷的優點
與其它行銷方法比較,直銷擁有許多優點,比較重要的有:「彈性」,它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隨消費者與直銷商的方便,在任何時刻、地點都可進行;「信息的品質和數量」,經由面對面的溝通,所有的溝通感官:聽覺、視覺、嗅覺和觸覺都可以應用,同時消費者可以說明自己的需求,而由直銷商針對客戶的需求提供產品或服務的信息,使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有充分的瞭解。因此從活動的角度來看,直銷充分應用到「關係行銷」的理念。一個成功的直銷商必須學會如何和顧客建立長久的關係,藉由現有顧客不斷的重複購買,來維持穩定的業績。
三、直銷運作的考量
從運作的角度來看直銷,有許多因素可以討論,茲舉三項討論如下:
1. 銷售人員是公司員工或獨立的直銷商,由於採用獨立的直銷商可以省掉一大筆固定的人事費用,所以絕大多數的直銷公司都採用獨立的直銷商。但是獨立的直銷商不是公司的員工,公司對他們的要求或控管較難掌握。
2.直銷商是全職或兼職,由於獨立直銷商的工作很自由而且很有彈性,吸引了很多兼職的人加入;依據美國直銷協會1995年的一份調查,有超過一半以上的直銷商有其它的工作,有大約8%的直銷商是全職的在做直銷。(全職是以每週花30小時以上做直銷工作為依據),另有大約42%的直銷商是兼差的方式(沒有其它工作,但每週花不到30小時做直銷)。
3.是單層或多層的直銷:直銷公司採用多層制度(multi-level, network, hierarchical structure)的,直銷人員除了銷售產品之外,還可以吸收、訓練下線,藉著獎金制度的設計,直銷商可以自其下線的業績中獲得部份的獎金。多層的直銷又稱「傳銷」或「多層次傳銷」,其實就世界上通用的名詞,單層或多層都是屬於直銷(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