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加入農村合作社?
在農村成立合作社怎麼辦理?要什麼手續?
關於農業專業合作社相關規定,你可以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進行了解。全國申辦合作社的程序都是一樣的,如果你要申辦專業合作社,建議你同時辦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企-業,一-套--人-馬,三-塊-牌-子。好-處是國-家-項-目有時支持企-業、有時是合-作-社、有時是家-庭農-場,你可以根據需要以不同的主-體-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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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相關規定:
第二章設立和登記第十條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第十一條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召開由全體設立人蔘加的設立大會。設立時自願成為該社成員的人為設立人。設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通過本社章程,章程應當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二)選舉產生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三)審議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二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和住所;(二)業務範圍;(三)成員資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四)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五)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六)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八)章程修改程序;(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十)公告事項及發佈方式;(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十三條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一)登記申請書;(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六)住所使用證明;(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
另外,建議你在成立專業合作社之前,對專業合作社的相關知識進行一個全面的瞭解,以便把合作社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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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經常到“農合網”去看看,那是關於合作社經營、融資、政策等方面的網站,內容非常全,你想了解的關於合作社的知識上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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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合.作.社的補.貼,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你有多少社.員。合作社的重點在“合作”,國.家支持合作社的目的是希望合作社能夠把群.眾組.織起來,一起致.富!只有你自己或者三兩人不叫合作社。如果只是你自己,建議申.辦家.庭......
農民如何加入合作社
首先看你出資額是多少,其次合作社得同意你加入才行。流程就是申請,剩下的合作社會去辦理
如何辦理農村合作社
具備下列條件成立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2006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
編輯本段設立的程序
1. 發起籌備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薦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
4. 召開全體設立人大會
5. 組建工作機制
6. 登記、註冊
編輯本段遵循下列原則
(一)成員以農民為主體;
(二)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五)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農民專業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
“國家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
“國家通過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產業政策引導等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力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依照本法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扶持和服務。”
怎麼註冊農村專業合作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條件: 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矗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專門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了“扶持政策”一章。具體的政策扶持,還要看你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所在地政府有什麼好的政策出臺。 第七章 扶持政策 第四十九條 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可以委託和安排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
第五十條 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生產國家與社會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優先扶持。
第五十一條 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具體支持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國家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
第五十二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
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規定。
成立一個新的農村合作社,辦理流程是怎樣的,費用是多少
你可以詳細看一下: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的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條款的成員。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合作社辦理流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發證
辦理部門:所在地的市轄區或者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
1、到工商局填寫《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核准合作社名稱;
2、在廣東紅盾信息網下載表格(或到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拿取),填報後到工商局登記辦理;
3、具體要提交的材料:⑴設立登記申請書;⑵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⑶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⑷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⑸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的出資清單;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覆印件;⑺住所使用證明;⑻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⑼合作社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⑽業務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 收費內容:不收任何費用。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不需要年檢。
(二)辦理合作社公章
辦理部門:公安局
依據:《公安部印章管理辦法》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收費內容:刻章費,根據材料不同,幾十元到一百元不等。注意事項:目前專業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共三枚。
(三)申領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證辦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
提交材料:⑴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⑵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⑶如受他人委託代辦的,須持有委託單位出具的代辦委託書面證明。收費內容:148元/證,工本費: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術服務費90元;IC卡工本費每卡40元。(注:收費項目和金額以當地質監局的規定為準。)
(四)申領稅務登記證
辦理部門:國家、地方稅務局
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提交材料:⑴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⑵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及複印件;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複印件;⑷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書複印件;⑸成立章程或協議書複印件;收費內容: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將合作社納入稅務登記系統,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
(五)辦理銀行開戶和賬號
辦理部門:任意一家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
依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提交材料:⑴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其複印件;⑵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及其複印件;⑶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⑷經辦人員身份證明原件、相關授權文件;⑸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其複印件;⑹合作社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如何申請成立農村種植合作社
一、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條款的成員;
1)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二、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召開由全體設立人蔘加的設立大會。設立時自願成為該社成員的人為設立人。
設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過本社章程,章程應當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二)選舉產生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鄲三)審議其他重大事項。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和住所;
(二)業務範圍;
(三)成員資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五)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
(六)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
(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十)公告事項及發佈方式;
(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六)住所使用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新型農村合作社是怎樣的?
新型農村合作社特指在我國農村80年代以後出現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我國農村的專業合作社、社區合作社、專業(行業)協會、各類經濟聯合體等組織的總稱。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最為普遍的一種形式,2006年10月31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法律規範。新型農村合作社與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以下區別:
1.新型農村合作社是農民自發組織起來的。新型農村合作社是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而產生的,在它的發展過程中,沒有來自政府的行政干預,是農民自己的組織。農民加入經濟合作社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2.新型農村合作社遵循“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的原則。農民可以根據自己意願加入一個或者多個合作社,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退出合作社,並依法辦理相關的財產交割。
3.新型農村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為社員提供市場交易上的必要服務。由於我國新型農村合作社尚處於起步階段,所以一般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而是以為組織成員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但對於同其他的合作經濟組織或非本組織的社員進行交易時,則往往會追求合作經濟組織的利潤最大化。合作經濟組織的盈餘,除留一小部分做公共積累外,大部分要根據社員與合作社發生的交易額的多少按比例返還給社員。
4.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新的獨立的市場主體。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機構、成立目的、決策機制和盈餘分配方式等特徵看,既不同於以公司為代表的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也不是個人合夥或者合夥企業,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合作社法》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主體地位,賦予其法人資格。
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加入新成員,需要什麼辦理什麼流程?
在網上提出變更申請;
填報《農民專業合作社變更登記申請書》;
合作社成員大會決議;
合作社成員出資清單;
合作社成員花名冊;
合作社章程修正案;
7.需要新增社員的戶口本登記卡、索引及身份證的正反面複印件;
8.其他涉及變更的材料。
新增成員需到當地工商所現場簽名辦理。
辦農業合作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農 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四條規定,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 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人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自然人 和法人及其他組織成員加人合作社的條件進行了不同的規定。
對於自然人而言,須為具有民事行為能辦的公民。根據《農民專業合 作社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自然人成員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須為中國公民,這是對自然人成員國籍身份的要求;二是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即符合法定條 件,並能以自己的名義在合作社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自然人成員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是根據我國農村和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作出的, 即在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條件下,保證自然人成員許可資格的廣泛性和適用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根據經營業務情況和自身的實際需要,對成員的民事行為能力作 出不同的要求。
對於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而言,則要求其必須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這一規定首 先肯定了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組織,可以以組織成員的身份加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同時針對法人及有關非法人組織成員又強調了經營業務的相關性。允許多 種形式的組織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既可以增強合作社的經營實力,又可以使各種組織通過合作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實現雙贏。如龍頭企業、科研院所或者科 技協會等單位可以以組織的身份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合作社的生產經營。
同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人農民專業合作社。
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除了必須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關於成員資格條件的有關規定以外,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在於滿足成員的“共同的經濟和社會需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應當能夠利用合作社所提供的 服務才能成為合作社的成員。只有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的成員的參與,才能保證合作社的有效存在和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從而維護成員自身的權 益。
2.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章程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正常運行與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規則,是全體成員的共同意思表 示。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只有在承認並遵守特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成為特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承認並遵守章程是指對章程 全部內容的承認,遵守章程所有記載事項的規定,履行由此產生的義務,享有由此產生的權利。任何人或者組織不得在對章程記載的任何事項提出異議或者保留的情 況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
3.履行章程規定的人社手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未就成員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程序作出具體規定,而是明確章程應當將成員人社的程序作為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即章程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許可的範圍內就成員人社手續作出規定。
另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總體構成也應當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即農民成員應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農村合作社是怎麼回事
農村經濟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控制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該組織是工商、農經部門為支持農民發展合作經濟組織,保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規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其行為,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而鼓勵發展的。11月中旬,省工商局、省農經委與晉中工商局派專人到壽陽縣進行調研,走訪了該縣“蕎麥”和“六和養殖”農民協會,認為農民協會屬於社團法人,不能自主生產經營,不能貸款,而“農村經濟合作社”可以籌集資金、貸款,但農村經濟合作社不是股東投資,也不是農村集體投資,而是由5位以上社員組成,投資一定數額的“合作社”。調研組認為,農村經濟合作社的企業登記應核發《公司企業法人執照》,註冊資金不低於1萬元,企業類型為股份合作。經過商定,為晉中市榆次懷仁醋業合作社核發了我省首家農村經濟合作社企業法人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