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檔案遺失怎麼辦?
黨員檔案材料丟了怎麼辦???急
不需要重新入黨。可以按以下幾個步驟辦理:
1.由你入黨的黨支部(學校)儲供最原始的證明。既:召開黨員大會討論你入黨和轉正的會議記錄。以及黨委審批時候的黨委會會議記錄
2.這些材料要經過目前黨關係所在地的黨委組織部門(縣級以上)審核。
3.審核通過、證實你的黨員身份後,你需要重新填寫《入黨志願書》,並由你現在所在的黨支部在《入黨志願書》有關欄目上註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承認你黨員資格的意見。
4.報所在黨支部的上級黨委審查後,連同原單位黨組織的有關證明材料,一併存入你的檔案。
參考資料:中組部《組工通訊》(1998)第8期
黨員檔案丟了怎麼辦?
我建議你先去學校查一下、你當年的組織關係的行蹤。應該是學校的責任。
但是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我的檔案前一陣子 也丟了。但是後來跑了好多地方終於找到了。
你問一下你原來跟你一塊弄黨員的同學。看看他們是什麼樣的情況。如果是正式的。稜
實在是找不到的話、那就再補一個、但是如果補是麻煩的。
祝你早點解決這個問題、雖然很棘手。但是總會過去的。
我是正式黨員,黨員檔案丟失了怎麼辦
黨員檔案丟失,最重要的是補辦入黨志願書。補辦程序如下: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裡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黨支部要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調查或函調等形式,核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主要是防止極個別心術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調動、畢業分配、復員轉業之機,買通有關人員,並不是黨員,卻開出"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騙取黨員身份。如發現這種情況,就要一追到底,嚴肅處理。因此,黨支部只有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書記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書記,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黨委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複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複印人,以示負責。
三、按照程序,做好補辦手續
1、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序如下: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並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關"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將上列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定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書記應簽名。
5、黨委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黨委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內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黨委書記簽名,並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正式黨員的黨員檔案丟失怎麼辦?
這個答案是抄來的,但是是符合程序的處理方式。你看看吧。對你目前會比較有參考價值。
黨員檔案丟失,最重要的是補辦入黨志願書。補辦程序如下: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裡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黨支部要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調查或函調等形式,核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主要是防止極個別心術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調動、畢業分配、復員轉業之機,買通有關人員,並不是黨員,卻開出"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騙取黨員身份。如發現這種情況,就要一追到底,嚴肅處理。因此,黨支部只有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耿的前提下,才能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書記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書記,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黨委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複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複印人,以示負責。
三、按照程序,做好補辦手續
1、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序如下: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並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關"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將上列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定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書記應簽名。
5、黨委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黨委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內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黨委書記簽名,並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黨員檔案丟了沒法補辦怎麼辦呢
黨員檔案丟失,最重要的是補辦入黨志願書。補辦程序如下: 一、調查核實,確認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唬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
黨員材料丟失怎麼辦
可以按以下幾個步驟辦理: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裡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黨支部要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調查或函調等形式,核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主要是防止極個別心術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調動、畢業分配、復員轉業之機,買通有關人員,並不是黨員,卻開出"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騙取黨員身份。如發現這種情況,就要一追到底,嚴肅處理。因此,黨支部只有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書記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書記,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黨委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決議複印件或摘抄件。 這些材料要經過目前黨關係所在地的黨委組織部門(縣級以上)審核。 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複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複印人,以示負責。
三、按照程序,做好補辦手續 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序如下:
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並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關"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將上列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定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書記應簽名。
5、黨委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黨委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內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黨委書記簽名,並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請問你提供的黨員檔案丟失補辦程序是在哪裡引用的,非常急,謝謝!
中組部無規定,以下供參考。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委組織部
關於印發《黨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青開組[2009]10號
各區屬黨委(工委):
為加強黨員檔案管理工作,現將《黨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做好黨員檔案規範管理工作。
各黨委(工委)要配備專人管理黨員檔案,要有專門的檔案室、檔案廚。黨員檔案接轉要有相關記錄,明確黨員檔案接轉手續辦理責任人、辦理時間、黨員檔案的接收單位、黨員檔案內容明細等相關內容。各黨委(工委)負責印製黨員檔案袋(黨員檔案袋封面格式見附件3)。
各黨委(工委)要從9月上旬開始,組成3-5人的專門審查組,參照《黨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對2007年1月1日以來轉入我區的黨員檔案材料進行全面審查。沒有黨員檔案材料的,要將黨員檔案及時轉入我區,再進行審查。審查結束後,填寫《2007-2009年組織關係轉入黨員花名冊》和黨員檔案審查情況說明(見附件1、2),於10月9日前報工委(區委)組織部。
聯繫人:丁廣明陳雪慧
附:
1、2007-2009年組織關係轉入黨員花名冊
2、2007-2009年組織關係轉入黨員檔案審查情況說明
3、黨員檔案袋封面格式
工委(區委)組織部
2009年9月3日
黨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黨員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黨員組織關係在我區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
第三條黨員檔案管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檔案保密制度。
第二章黨員檔案內容
第四條發展黨員檔案材料
(一)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思想彙報。
(二)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票決結果報告單。
(三)接收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公示結果材料。
(四)政審綜合材料、外調、函調材料。
(五)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培訓考試材料。
(六)黨委(工委)派人談話記錄。
(七)《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記實表》、《預備黨員考察表》、《入黨志願書》。
(八)團員推優材料、計劃生育證明、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主要出資人、民辦非企業主要出資人)的財產審查說明、其他有關材料。
第五條黨員獎懲材料
(一)黨員榮獲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各類榮譽稱號的審批表、主要事蹟材料、表彰通報、榮譽證書複印件等相關材料。
(二)支部出具的黨員評議考核不合格書面鑑定及評議結果材料。
(三)黨員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材料,黨員受到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誡勉、勸退、除名等組織處理的材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延長預備期等相關材料。
(四)黨員退黨申請書、書面檢查以及反映黨員思想狀況和現實表現的材料。
第六條電子檔案
黨員組織關係接轉後,接收黨委(工委)應及時將黨員相關信息錄入到黨員黨組織信息庫中。
第三章黨員檔案管理權限
第七條申請人提交入黨申請後,由所在黨支部負責建立檔案;批准為預備黨員後,檔案由所在黨委(工委)管理;預備黨員轉正1個月內,黨委(工委)要及時將有關材料入檔。黨員有人事檔案的,由所在黨委(工委)及時將黨員檔案轉交主管部門保管。
第八條各黨委(工委)要於每年5月底前集中進行一次黨員檔案的立卷歸檔。
第四章黨員檔案的補辦
第九條在我區發展的黨員檔案因故遺失的,由黨員所在黨委(工委)按規定予以補辦。
(一)本人提出補辦檔案申請。
(二)入黨介紹人證明。入黨介紹人要寫明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由誰主持召開接收其為預備黨員或通過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員大會,是否形成決議。如兩位入黨......
預備黨員檔案遺失怎麼辦(在線等!)
你沒有說清楚,是怎麼遺失的。檔案遺失,可補辦,操作程序參照如下,但具體要以本地黨委組織部的規定為準:
第四章 黨員檔案的補辦
第九條 在我區發展的黨員檔案因故遺失的,由黨員所在黨委(工委)按規定予以補辦。
(一)本人提出補辦檔案申請。
(二)入黨介紹人證明。入黨介紹人要寫明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由誰主持召開接收其為預備黨員或通過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員大會,是否形成決議。如兩位入黨介紹人均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出具書面證明。
(三)黨支部證明。接收預備黨員和批准預備黨員轉正的黨支部證明要寫明入黨申請、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和批准預備黨員的具體時間和黨員大會決議情況。並附支委會議、黨員大會會議記錄複印件。
(四)基層黨委(工委)證明。黨委(工委)研究批准接收其為預備黨員及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工委)會議記錄複印件。
黨組織證明材料均需加蓋黨組織印章,並由黨組織負責人簽字;個人證明材料均需本人簽字。
(五)黨員所在黨委(工委)要形成確認黨員身份的請示,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報工委(區委)組織部審批。工委(區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其黨員身份後,出具確認黨員身份的批覆。
(六)黨員所在黨委(工委)組織黨員本人補填由青島市委組織部統一製作、封面印有“補”字的《入黨志願書》。2004年12月31日前入黨的補填舊版《入黨志願書》,2005年1月1日以後入黨的補填新版憨入黨志願書》。
(七)補填舊版《入黨志願書》,1-6頁按照現在的情況如實填寫,落款時間為補填時間,7-10頁不需填寫。補填新版《入黨志願書》,1-7頁要按照現在的情況如實填寫,落款時間為補填時間,8-10頁不需填寫。
(八)《入黨志願書》中“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欄中,由現單位黨組織填寫“經調查,XXX同志於X年X月X日,由XXX、XXX同志介紹,經XX黨支部研究,XX黨委(工委)審批,接收為中共預備黨員;X年X月X日,經XX黨委(工委)審批,按期轉正。因其《入黨志願書》遺失,特此補填。”(原單位黨組織已撤銷的,須在黨組織名稱前加“原”字註明),現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簽字並加蓋黨組織印章;“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欄可不填;“黨委審查(審批)意見”欄中,由現單位黨委(工委)填寫“同意補填《入黨志願書》,入黨時間為X年X月X日。”現任黨委(工委)書記簽字並加蓋黨委(工委)印章。
以上各個欄目的落款時間均為補填時間。
(九)現單位黨委(工委)將補填好的《入黨志願書》報工委(區委)組織部審核。經審核確認後,由工委(區委)組織部在《入黨志願書》第12(13)頁的“備考(備註)”欄內,填寫“經調查核實,XXX同志系中共黨員,同意補填《入黨志願書》,其入黨時間為X年X月X日。”落款並加蓋黨委組織部門印章。
(十)現單位黨組織將補填完整的《入黨志願書》,連同有關請示、批覆及相關證明材料按黨員檔案管理權限送交有關部門存檔。
黨員關係轉丟了要怎麼辦
就是已經轉走,學校還是應當給開證明的。關鍵是黨組織關係丟了兩、三年了,你本人是有責任的,如果半年不參加組織生活、不繳納黨費就算自動脫黨。只能找原來的學校補辦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