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崗位人員是指?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這“三項崗位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才可上崗。
誰知道生產經營單位三項崗位人員應取得哪些資格證書?
一、煤礦企業,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3號令、30號令、44號令,省安監局鄂安監管[2011]1號文件規定,以下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1、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礦長),應取得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礦長、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井工礦山企業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應取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檢查工、瓦斯檢查工、井下電工、爆破工、安全監測監控作業、提升機操作(絞車工)、採煤機(掘進機)操作工、瓦斯抽採工、防突工、探放水工),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4、其他工種(電焊工、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挖掘、推土、裝載、提升吊裝、風鎬空壓等(工程機動車輛和設備)特種作業),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二、非煤礦山企業。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3號令、30號令、44號令,安省監局鄂安監管[2011]1號文規定,以下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1、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礦長),應取得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礦長、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井工礦山企業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應取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3、特種作業人員(通風工、尾礦作業工、安全檢查工、提升機操作(絞車工)、支柱工、井下電氣作業(電工)、排水作業、爆破作業),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4、其他工種(電焊工、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挖掘、推土、裝載、提升吊裝、風鎬空壓等(工程機動車輛和設備)特種作業),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三、危化物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3號令、30號令、44號令,省安監局鄂安監管[2011]1號文件規定,以下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1、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經理、經營負責人),應取得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應取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3、特種作業人員(倉庫保管、護守、搬運等作業),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四、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3號令、30號令、44號令,省安監局鄂安監管[2011]1號文件規定,以下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1、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經理),應取得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應取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 3、特種作業人員(電工作業(電工)、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電焊工)、高處作業(架子工)、製冷與空調作業:是指對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應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五、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的規定,以下工種不屬於安監部門組織培訓發證: 電梯操作、起重機械操作、鍋爐司爐工、水處理工、壓力容器(氣瓶)和壓力管道操作工、客運索道工、大型娛樂設施操作工、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駕駛(如叉車駕駛)。
煤礦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是什麼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
煤礦企業“三項崗位”是什麼
是指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這三項崗位必須依法參加培訓,並取得《安全資格證》和操作資格證書(IC卡);持證上崗;證書有效;人證相符。
現階段人們常說的“三項崗位人員”是指企業什麼人員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這“三項崗位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才可上崗。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什麼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這“三項崗位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才可上崗。
電力企業生產管理 作業崗位人員必須經過怎樣取得相應資格證
生產經營單位三項崗位人員應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才可上崗。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資格證書在全國同類型的生產經營單位中通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證書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需辦理延期手續。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書失效。
1、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一份
2、4張1寸藍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畢業證書複印件
4、法人營業執照
5、單位安全任職證明加蓋公章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作為安全培訓主體有哪些責任務? 10分
二、全面落實安全培訓工作責任
(四)認真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企業是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要把安全培訓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健全落實以“一把手”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培訓責任體系,建立健全機構並配備充足人員,保障經費需求,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健全安全培訓檔案。勞務派遣單位要加強勞務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識培訓,勞務使用單位要確保勞務派遣工與本企業職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訓。境內投資主體要指導督促境外中資企業依法加強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生產技術研發、裝備製造單位要與使用單位共同承擔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培訓責任。
(五)切實履行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培訓監管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職責。地方各級政府要統籌指導相關部門加強本地區安全培訓工作。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完善安全培訓法規制度,統一培訓大綱、考試標準,加強教材建設,嚴憨管理培訓機構,做好證件發放和複審工作,避免多頭管理、重複發證;要強化安全培訓監督檢查,依法嚴懲不培訓就上崗和亂辦班、亂收費、亂髮證行為;要組織培訓安全監管監察人員。要將安全生產知識作為領導幹部培訓、義務教育、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的重要內容。要減少對培訓班的直接參與,由辦培訓向管培訓、管考試、監督培訓轉變。
(六)強化承擔安全培訓和考試的機構培訓質量保障責任。承擔安全培訓的機構是安全培訓施教主體,擔負保證安全培訓質量的主要責任,要健全落實安全培訓質量控制制度,嚴格按培訓大綱培訓,嚴格學員、培訓檔案和培訓收費管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資金投入,持續改善培訓條件。承擔安全培訓考試的機構要嚴格教考分離制度,健全考務管理體系,建立考試檔案,切實做到考試不合格不發證。
三、全面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
(七)實施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准入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准入制度。礦山和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至少具備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技能等級,或者具備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各類特種作業人員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要具有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礦山井下、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從業人員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安全技術服務時,要對企業安全培訓情況進行審核。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延期和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時,有關主管部門要審核企業安全培訓情況。
(八)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企業新任用或者招錄“三項崗位”人員,要組織其參加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後上崗。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並經註冊的,可以直接申領礦山、危險物品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對發生人員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重新參加安全培訓考試。要嚴格證書延期繼續教育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定期開展本行業領域“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登記普查,建立信息庫。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範圍修訂機制。
(九)嚴格落實企業職工先培訓後上崗制度。礦山、危險物品等高危企業要對新職工進行至少72學時的安全培訓,建築企業要對新職工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20學時的再培訓;非高危企業新職工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進行至少8學時的再培訓。企業調整職工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要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礦山和危險物品生產企業逐步實現從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
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情況統計表怎麼填
奧咱這辦理建築類的證書
崗位證有效期是多久
三項崗位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時多少年?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是3年,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是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