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設備的定義是什麼?
什麼是明火設備明火設備的定義是什麼
關於明火設備,GB50160是這樣定義的:燃燒室與大氣連通,非正常情況下有火焰外露的加熱設備和廢氣焚燒設備。
燃氣鍋爐是明火設備嗎
不是
什麼是明火設備
很多,例如:電焊機、氣割、切割機
工廠裡說的動火是什麼意思
在工廠裡,尤其是在易燃易爆的環境用火,包括電焊,氣焊,和其它明火,都要制定安全措施,併到主管部門(如安全科)申報,就是辦動火證,批准後發動火證,持動火證方可動火工作。
我家該用什麼明火安全設備做飯?
安裝燃氣報警器,還是用燃氣做飯
危險化學品的定義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汙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特徵 (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
(2) 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
(3) 需要特別防護的。
一般認為,只要同時滿足了以上三個特徵,即為危險品。
如果此類危險品為化學品,那麼它就是危險化學品。
不同場合的稱呼 不同場合的叫法危險化學品在不同的場合,叫法或者說稱呼是不一樣的,如在生產、經營、使用場所統稱化學工業產品,一般不單稱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上運輸、航空運輸都稱為危險貨物。在儲存環節,一般又稱為危險物品或危險品,當然做為危險貨物、危險物品,除危險化學品外,還包括一些其他貨物或物品。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中稱呼也不一樣,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稱“危險物品”,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稱“危險化學品”。
簡單分類易制爆化學品 易制爆化學品指的是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製成爆炸品的化學品,通常此類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受到公安部門管制。
如:硝酸鉀、高錳酸鉀、氯酸鉀、硫酸、鹽酸、硫、磷、鋁、鎂等。
易製毒化學品 易製毒化學品指的是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製成劇毒品的化學品,通常此類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受到公安部門管制。(要與作為原料或輔料製成毒品的易製毒化學品,區分開。如:醋酸酐,麻黃鹼等!)
如:鹽酸、丙酮、氯仿、三氧化二砷等。
劇毒化學品 劇毒化學品指的是有劇毒的化學品,通常此類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受到公安部門管制。
如氰化鉀、三氯化磷、氰化鈉、五氧化二釩等。
XZ化學品 XZ化學品指的是具有強烈毒性的化學品,比劇毒化學品更強,通常具有一定的擴散性。,通常此類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受到公安部門管制。
如氰化鉀、氰化鈉、砷酸等。
易燃易爆化學品 所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係指國家標準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錶》中以燃燒 爆炸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蝕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例如:液化石油氣、硝化甘油、火箭燃料、三硝基甲苯(TNT炸藥)、三乙基鋁、過氧化氫等
編輯本段最新分類 按照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分類,共分3大類。詳見國標!
複雜分類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按中國目前已公佈的法規、標準,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
第一類: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國家標準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藥等。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
用什麼設備不動明火可以切割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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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871-2014中提到的動火作業是指什麼
我來補充一下。
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中GB 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乙類區域的場所。
在化學品生產單位生產檢修過程中經常要進行動火作業。如果防範措施落實不到位,就可能發生灼燙、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
什麼是“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 中的
2.0.15 明火地點 open flame site
室內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熱表面的固定地點(民用建築內的灶具、電磁爐等除外)。
2.0.16 散發火花地點 sparking site
有飛火的煙囪或室外的砂輪、電焊、氣焊(割)等固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