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是什麼意思?
錦衣衛什麼意思
錦衣衛是中國明朝時期的專有軍事特務機構,其全名為“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前身為明太祖所創 頭戴鳳翅盔的錦衣衛大漢將軍
設之“御用拱衛司”以及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時改制之“儀鸞司”與二年(公元1369年)時改制“大內親軍都督府”。他們直接聽命於皇上,
明朝錦衣衛(20張)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部分功能形同漢代的監察官司隸校尉和現代的憲兵、國家安全局及總統府參軍長。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類似於今天的CIA,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古人慣以朝廷鷹犬暗稱呼錦衣衛龔東廠、西廠、內行廠。 清代福格撰《聽雨叢談》:“步軍統領,秩如漢之司隸校尉、明之錦衣衛,雖武職二品,威權甚重。” 張廷玉之《明史》職官: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勳戚都督領之,恩廕寄祿無常員。凡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共一千五百七員等侍從扈行。宿衛則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藉、視牲,則服飛魚服,佩繡春刀,侍左右。
錦衣衛是什麼意思?
衣衛,明朝專有軍政蒐集情報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1] 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燬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明成祖時,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撫司專門處理詔獄。有明一代,錦衣衛一直存在。錦衣衛直接聽命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延續至1661年南明永曆帝的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與掌衛事任子信於咒水之難被殺才可說是正式結束長達290年的歷史。清朝入關以後,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設立錦衣衛。順治二年(1645年),改稱鑾儀衛。清朝的錦衣衛僅存在一年。
錦衣衛什麼意思
錦衣衛是明代軍事制度“衛所”其中的一衛。
直接聽命於皇帝,有很大的自治權。
錦衣衛屬於特務機構,晝伏夜出,專門監視大臣的一舉一動、刺探情報。
也負責刑事案件,不過多牽扯國家大事,皇親國戚,朝廷忠臣。
一般的民事案件,錦衣衛並不管。
錦衣衛的職責還有很多。
上面的提到的“特務”只是其其中一個。
錦衣衛同時還負責拱衛皇家,保護皇帝,在大型活動中充當“安保”。
除了這些,錦衣衛還有一個比較奇特的工作。
就是養大象。併成立了專門的機構,叫馴象所。
明朝是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王朝,除了有錦衣衛。
明朝還專門有個養貓的機構,叫貓兒房,裡面最牛最帥的貓,還會受封“貓管事”。
東廠和錦衣衛是什麼意思,簡單明瞭,
東廠是太監的特務機關。錦衣衛是給皇帝刺探情服的正常人的特務機關。還有西場也是太監機關
明朝的東廠,西廠,錦衣衛和六扇門是什麼意思
錦衣衛設在東廠西廠之前,朱元璋改革京城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就是錦衣衛。
朱棣在靖難之後為鞏固新政權,感覺調用宮外錦衣衛太麻煩,就設東廠,重用宦官,東廠首領就是宦官。東廠主要負責國家特務情報,跟間諜性質差不多,還能監視錦衣衛。
西廠存在很短,是一個新的內廷機構,勢力甚至超過東廠。
以上三個機構都是直接對皇帝負責的。
六扇門我們現在就是理解成官府衙門,古代衙門為了氣派多開六扇門。實際上刑事案件處理是刑部、大理寺及京縣縣衙。
錦衣衛為什麼叫錦衣衛?
即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為了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太祖先後任用親信文武官員充當“檢校”,“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明洪武二年(1369)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1382)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
明初的軍制比較簡單,其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5000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48處。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身著金飛魚服,佩秀春刀的錦衣衛官員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號,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其中比較著名的為“大漢將軍”。這些人雖名為“將軍”,其實只負責在殿中侍立,傳遞皇帝的命令,兼做保衛工作,說白了,就是在皇宮大殿上的樁子。當然,這些“樁子”也非等閒之輩,一般都是牛高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氣十足,聲音宏亮,從外表上看頗有威嚴,對不瞭解明廷底細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大漢將軍在錦衣衛中自成一營,初期約有1500人,到明末,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大漢將軍也一度增加到5000餘人。
至於“巡查緝捕”,則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也是它為什麼能為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用來鹵簿儀仗,但後來由於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覺傳統的司法機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來不太順手,於是將錦衣衛的功能提升起來,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兩個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北司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執行緝盜拿奸任務時,被稱為“緹騎”。緹騎的數量,最少時為1000,最多時多達60000之眾。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於其出身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以及對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沒有的高度要求。這就使得錦衣衛“巡查緝捕”的職能無限度的擴大了。一般來講,錦衣衛的工作只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適逢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如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在他們掌權時,緹騎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們,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計其數。更為可怕的是,這種恐怖的氛圍,與唐武則天時期的短期出現不同,終明一朝幾乎是綿綿不絕,這種無節制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是......
錦衣衛的所有作用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其職能是:“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個頓丁,基本上把錦衣衛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部門。負責執掌侍衛、展列儀仗和隨同皇帝出巡的錦衣衛,基本上與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麼兩樣. 錦衣衛另一項著名的職能就是“執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來教訓不聽話的士大夫的一項酷刑。一旦哪位倒黴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佈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綁雙手,押至行刑地點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