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進城務工人員?
什麼叫做“進城務工人員”?
你是農村人,到城市打工都叫城市務工人員
怎樣算是進城務工人員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執行新政策 進城務工人員可按規定申請
北京頻道 ( 2005-04-07 08:53:40) 稿件來源:北京青年報
記者昨天(4月6日)獲悉,建設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昨天聯合出臺《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新政策指出,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採取提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發放職工住房補貼的,應當在個人賬戶中予以註明,而未按照規定程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府批准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予以糾正。新政策還首次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觸員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建設部的有關人士解釋說,出臺新政,是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規範歸集使用業務,健全風險防範機制,維護繳存人的合法權益,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作用。記者瞭解到,新政策從即日起開始執行。
記者看到昨天聯合出臺的新政,主要涉及到幾個方面,比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新政還規定,未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不得同意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單位發生合併、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合併、分立和改制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才能辦理合並、分立和改制等有關事項。新設立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佈之月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未按照規定的職工範圍和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為職工補繳。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此外,新政還說,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用地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新政策還規定,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職工調動工作,原工作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的,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或者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賬戶轉移手續。職工調動工作到另一設區城市的,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後,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個人要求轉賬的申請。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調出單位核實後,辦理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原賬戶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賬戶轉移原則上採取轉賬方式,不能轉賬的,也可以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調入......
什麼標準屬於進城務工人員
農村戶口,在城市上班的應該都算
進城務工人員指什麼
農村戶口到城市裡面打工(上班,工作)的人
進城務工人員的常見職業
進城務工人員的職業已不再是單純的建築、環衛等職業。年輕一代更喜歡選擇體面或收入高的工作,比如當工人、理髮師、飯店服務員、商場營業員等。
農民工與進城務工人員到底有什麼區別
一個是散兵遊勇,一個是有組織的參與勞動。
請問是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什麼意思?
就是外地戶口的 不是本地戶口的
請問什麼是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就是外地人員來到某城市工作,帶來的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什麼意思 5分
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
是否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是什麼意思
是不是、不是當地人,是否是外省戶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