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怎麼評分?

General 更新 2024-11-13

跳水怎麼打分?

跳水比賽評分標準 跳水比賽的評判有7人及5人制,再加1個裁判長但奧運、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必須有7名評判評分。每一個動作的滿分為10分。 評分時,刪去最高和最低分,將剩下的分數相加再乘難度分,便得出該動作的分數。如用7名評判,則需在總分上除5乘3。將半總決賽和總決賽跳的動作分數相加,總分最高者勝。 評判會根據運動員的助跑(即行板、跑臺)、起跳、空中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的助跑要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及轉體的速度恰當、入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評分標準~ 失敗:0分 不好:0.5-2.0分 普通:2.5-4.5分 較好:5.0-6.0分 很好:6.5-8.0分 最好:8.5-10.0分 * 跳水評分是從完成動作的技術性和優美性兩方面考慮。 * 當運動員完成動作的姿勢與規則要求的姿勢不符時(指直體、曲體、抱膝)裁判員應扣除 0.5-2分。 * 運動員進行立定動作時如雙腳離開跳板或跳臺,每名裁判員扣除0.5-2分。 * 臂立跳水時,身體如未能體直並保持穩定平衡,每個裁判應扣除0.5-2分。 * 紀錄組從評判給分中刪去最高分和取低分,當被去掉的分數有二個或二個以上相同時,是可任意刪去其中的一個。 * 在頭入水或腳入水時,兩臂沒有保持正確的姿勢,每個裁判應扣除0.5-2分 * 雙人跳水比賽中,如在助跑、起跳和起跳高度的一致性、空中動作配合時間的一致性、入水角度的一致性、入水時與板或臺相對距離的一致性、入水時間的一致性沒有被表現出來,則每個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員應扣0.5-2分。 * 頭入水時,兩臂應申直舉過頭頂與身體成直線,雙手併攏,如在入水時,單臂或雙臂低於頭頂,則最高得分為4.5分。 * 腳先入水時,兩臂應伸直緊靠身體兩側,腳部不能彎曲,如在入水時,單臂或雙臂高於頭頂,則最高得分為4.5分。 * 當運動員在跳臺上助跑途中停頓後再跑,裁判長應從每位裁判員的給分中扣除 2分。 * 兩次走板要扣去2分,空中改變姿態要扣去4.5分。 * 在轉體動作中,當轉體角度大於或小於所宣佈的90度時,該動作應屬失敗階段。 * 當所有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都給0分時,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員的給分無效。 ~難度分~ 根據項目、起跳地點的高度、動作組別、姿勢、翻騰轉體的週數來釐定。簡單來說,動作簡單,難度分低;動作複雜,難度分高。

跳水有什麼規則?怎麼打分?

首先要說一下的是跳水動作中的數字含義,1是向前,2是向後,3是反身(面向水,前跳後翻),4是向內(被向水,後跳前翻)5是轉體,6是倒立(跳臺才有),而打分這是依照水花,難度,起跳高度等,像3米板還要看與跳板的間距,雙人還要看兩人的同步性等。

跳水的評分規則?

跳水運動主要規則簡介

1、跳水競賽規則規定,比賽項目分為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和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兩類。

2、在每一個項目的比賽中,運動員都應跳完全部比賽動作,隨後將所有比賽的得分數累加,以得分數多者為優勝。

3、跳水比賽的動作須在跳水競賽規則的“動作難度表”中選定。

4、跳板跳水比賽,男女分別有六個和五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以及各有五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其難度係數的總和不得超過9.5。

5、跳臺跳水比賽,男女分別有六個和四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以及各有四個有難度係數限制的自選動作,其難度係數總和不得超過7.6。

6、國際游泳技術委員會規定,凡是奧運會跳水比賽和世界性跳水比賽都須進行預、決賽,從預賽中選出十二名成績最好的運動員參加決賽。決賽時必須重複預賽時的全部動作,以決賽成績總分多者為優勝,我國也採有這一規定。

7、運動員的比賽動作必須在不同組別中選出,不能重複。

8、在跳水比賽時,運動員選跳的每一個動作必須一次完成,不能重跳。

sports.people.com.cn/...4.html

跳水運動裁判員評分標準

裁判員按以下標準評分:

失敗 0分

不好 0.5~2分

普通 2.5—4·5分

較好 5~6分

很好 6.5~8分

最好 8~10分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助跑(即走板、跑臺)、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係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例如5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5、(5.5)、5、 5、(4.5)=15(總和)X 2.0(難度)=30(實得分)。(注:括號裡的數字是刪去的無效分。下同)

7名裁判員的評分: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裁判員算出的得分最後還應除以5,再乘以3。例如7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5、(5.5)、5、5、5、5、(4.5)=25(總和)x2.0(難度)=50+5x3=30(實得分)。

比賽結束後,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在設有全能項目的比賽中,將運動員跳板動作總分與跳臺動作總分相加,就是全能總分

跳水比賽怎麼計算分數

跳水比賽評分標準

跳水比賽的評判有7人及5人制,再加1個裁判長但奧運、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必須有7名評判評分。每一個動作的滿分為10分。

評分時,刪去最高和最低分,將剩下的分數相加再乘難度分,便得出該動作的分數。如用7名評判,則需在總分上除5乘3。將半總決賽和總決賽跳的動作分數相加,總分最高者勝。

評判會根據運動員的助跑(即行板、跑臺)、起跳、空中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的助跑要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及轉體的速度恰當、入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評分標準~

失敗:0分 不好:0.5-2.0分 普通:2.5-4.5分

較好:5.0-6.0分 很好:6.5-8.0分 最好:8.5-10.0分

* 跳水評分是從完成動作的技術性和優美性兩方面考慮。

* 當運動員完成動作的姿勢與規則要求的姿勢不符時(指直體、曲體、抱膝)裁判員應扣除 0.5-2分。

* 運動員進行立定動作時如雙腳離開跳板或跳臺,每名裁判員扣除0.5-2分。

* 臂立跳水時,身體如未能體直並保持穩定平衡,每個裁判應扣除0.5-2分。

* 紀錄組從評判給分中刪去最高分和取低分,當被去掉的分數有二個或二個以上相同時,是可任意刪去其中的一個。

* 在頭入水或腳入水時,兩臂沒有保持正確的姿勢,每個裁判應扣除0.5-2分

* 雙人跳水比賽中,如在助跑、起跳和起跳高度的一致性、空中動作配合時間的一致性、入水角度的一致性、入水時與板或臺相對距離的一致性、入水時間的一致性沒有被表現出來,則每個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員應扣0.5-2分。

* 頭入水時,兩臂應申直舉過頭頂與身體成直線,雙手併攏,如在入水時,單臂或雙臂低於頭頂,則最高得分為4.5分。

* 腳先入水時,兩臂應伸直緊靠身體兩側,腳部不能彎曲,如在入水時,單臂或雙臂高於頭頂,則最高得分為4.5分。

* 當運動員在跳臺上助跑途中停頓後再跑,裁判長應從每位裁判員的給分中扣除 2分。

* 兩次走板要扣去2分,空中改變姿態要扣去4.5分。

* 在轉體動作中,當轉體角度大於或小於所宣佈的90度時,該動作應屬失敗階段。

* 當所有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都給0分時,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員的給分無效。

~難度分~

根據項目、起跳地點的高度、動作組別、姿勢、翻騰轉體的週數來釐定。簡單來說,動作簡單,難度分低;動作複雜,難度分高。

參考資料:zhidao.baidu.com/question/2307514.html

跳水怎樣計分

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有7人制和5人制兩種,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跳水比賽及國內重要比賽時,必須有7名裁判員評分,其它一般比賽可由5名裁判員評分。跳水比賽滿分為10分,可用0.5分給分。

失敗 0分

不好 0.5~2分

普通 2.5—4·5分

較好 5~6分

很好 6.5~8分

最好 耿~10分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助跑(即走板、跑臺)、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係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例如5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5、(5.5)、5、 5、(4.5)=15(總和)X 2.0(難度)=30(實得分)。(注:括號裡的數字是刪去的無效分。下同)

7名裁判員的評分: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裁判員算出的得分最後還應除以5,再乘以3。例如7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5、(5.5)、5、5、5、5、(4.5)=25(總和)x2.0(難度)=50+5x3=30(實得分)。

比賽結束後,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在設有全能項目的比賽中,將運動員跳板動作總分與跳臺動作總分相加,就是全能總分。

跳水是如何評分的?

跳水的評分是根據裁判的不同來進行評分的!各國的裁判要求也就不同!有的注重起跳動作!有的注重空中動作!也有注重落水瞬間的動作!所以在給選手打分的時候!當我們覺得跳得很完美時!裁判的眼光會不一樣的!

跳水比賽中的得分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啊?

是由裁判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加起來再乘難度係數,就是跳水比賽中的得分。到最後一輪結束,就將前面幾輪得分數加起來就是最終的得分,由最終的得分判斷出前三名。

跳水打分規則為什麼去掉最高分

是為了 更客觀地 打分

這樣 選手之間的分差 就小得多了

但只要有實力 奪冠自然也不在話下

跳水評分辦法

1 裁判組應包括裁判長、裁判員和根據規則D4.2規定的由裁判長指定的助手。

2 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中,單人項目應指定7名、雙人項目應指定9名經國際遊聯批准的裁判員擔任比賽的裁判工作,其他比賽可用5名裁判制。必要時,可在同一項比賽中使用兩組裁判,每組最多裁定3輪動作,並儘可能裁定相同數量的動作。

3 雙人跳水比賽應有9名裁判,其中5人評定兩人的同步情況,4人評定動作的完成情況。在評定動作完成情況的4名裁判中應由兩人評判某一名運動員,由另外兩人評判另一名運動員。

4 所有被指定為擔任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的裁判員,必須至少在上年度擔任過4次國家級或國際級比賽的裁判工作。

5 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的決賽中,如果條件允許,裁判組應由與參加決賽運動員不同國藉的裁判員組成。

6 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中,應用電子裝置同時顯示各裁判員的給分及運動員的實得分。還應配有能夠分析裁判評分的計算機軟件。

7 裁判長應將裁判員的位置分別安排在跳板或跳臺的兩側,如果條件不允許,則可將裁判員安排在一側。

8 裁判員的位置被安排好後,不得更換 (除非是裁判長提議或在特殊情況下) 。

9 裁判員的位置應有明顯的辨別號碼。

10 比賽的記錄表應由兩個獨立的記錄組分別保管。

11 運動員完成每一個動作後,當裁判長髮出信號,各裁判員應立即同時以最明顯的方式顯示自己的給分,不得互相交換意見。如果使用電子評分裝置,裁判員應在動作完成後立即給分。

12 雙人特定的評分辦法:

(1)一般來說,單人評分規則的D4、D5和D6也適用於雙人跳水中動作完成質量的評判;

(2)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員,只根據一個運動員的動作完成和技術情況給分,而不考慮預備姿勢前的動作、難度係數、任何水下動作或兩個運動員的同步性等其它任何因素;

(3) 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員,只根據兩名運動員動作的相互配合情況給分,而不考慮預備姿勢前的動作、難度係數、任何水下動作或每個運動員的動作完成質量等其它任何因素。動作的同步性評分包括:

--助跑

--起跳,包括起跳高度的一致性

--空中動作配合的時間

--入水角度的一致性

--入水時與板或臺的相對距離

--入水時間的一致性

(4) 當運動員完成動作的姿勢與所報告的姿勢明顯不符時,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員應判此動作為“不好”,該動作最多得2分。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員僅對動作同步性給分,而不考慮動作姿勢的改變;

(5)當運動員完成動作的姿勢與所報告的姿勢部分不符時,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員可根據自己的意見最多給4.5分,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員不應考慮;

(6)當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員認為某一運動員所跳動作與報告的號碼不符時,儘管裁判長未宣佈該動作失敗,但裁判員也可給0分。當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4名裁判員都給0分時,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員的給分無效;

(7) 當一名運動員在另一名運動員離開跳板或跳臺之前就已經入水,裁判長將宣佈該動作失敗。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的給分無效;

(8) 當所有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裁判都給0分時,評判動作完成質量的裁判員的給分無效;

(9) 當某裁判員因病或意外情況,對某一動作不能給分時,則應以評判同一運動員動作完成質量的另一裁判員的給分,或以評判動作同步配合的其他裁判員給分的平均數,分別作為這個缺少的動作完成質量的得分或動作同步配合的得分。此分數應取至最接近的半分,如該分數恰好為0.2......

關於奧運會十米跳臺跳水的評分制度 5分

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有7人制和5人制兩種,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跳水比賽及國內重要比賽時,必須有7名裁判員評分,其它一般比賽可由5名裁判員評分。跳水比賽滿分為10分,可用0.5分給分。

失敗 0分

不好 0.5~2分

普通 2.5—4·5分

較好 5~6分

很好 6.5~8分

最好 8~10分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助跑(即走板、跑臺)、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係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例如5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5、(5.5)、5、 5、(4.5)=15(總和)X 2.0(難度)=30(實得分)。(注:括號裡的數字是刪去的無效分。下同)

7名裁判員的評分: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裁判員算出的得分最後還應除以5,再乘以3。例如7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5、(5.5)、5、5、5、5、(4.5)=25(總和)x2.0(難度)=50+5x3=30(實得分)。

比賽結束後,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在設有全能項目的比賽中,將運動員跳板動作總分與跳臺動作總分相加,就是全能總分

奧運會跳水比賽的評分標準

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盃賽中,單人項目應指定7名裁判員,雙人項目應指定9名裁判員,其中5名評定雙人同步的情況,另4名分別評定選手的技術完成情況。個人項目中,總分最高的選手為冠軍。雙人項目中,總分最高的一對選手為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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