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為什麼不能吃?
是什麼是清真食品,有何規定和禁忌?
即符合伊斯蘭教“Halal”標準的食品。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四專”等少數民族的飲食習慣,屠宰、加工、製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飲食、副食品、食品,叫做清真食品。清真飲食、清真副食品、清真食品,簡稱為“清真三食”。此外,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專用運輸車輛、專用計量器具、儲藏容器和加工(儲存、銷售)的專用場地應當保證專用,不得運送、稱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嚴格來說,不符合以上標準的都不屬於清真食品。 清真食品就是嚴格按照伊斯蘭教的飲食禁忌所做的食品。除了《古蘭經》中禁止的或有可靠而明確的聖訓禁止的事物,其它的事物都是允許人們享用的。《古蘭經》以“佳美”和“潔淨”作為可食食物的標準,除《古蘭經》中明確禁止的五類(“豬、血液、酒、自死物、誦非安拉之名宰 清真食品標誌殺的動物”)外,在其基礎上聖訓又做了進一步的闡述,以後的教法學家也在這兩項的基礎上又延伸性的作了些規定,自此構成了各族穆斯林的清真飲食戒律。對於穆斯林來說,看待這些明文規定的禁忌的態度是遵從執行,嚴格恪守的。 飲食規定 1,關於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獸吃剩的動物,但宰後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們吃在神石上宰殺的;禁止你們求籤,那是罪惡。”(5:3 即《古蘭經》第五章第三節)又說:“信道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像、求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5:90即《古蘭經》第五章第九十節)故對於穆斯林的飲食方面而言,絕對不只是“不吃豬肉”這麼簡單,“飲酒”也是很大的罪過。所謂“誦真主之名而宰”是說宰殺牲畜的人必須是穆斯林,而且牲畜必須是在念完“奉安拉之名”之後宰的,並且牲畜必須是活的,穆斯林不吃“自死物”和“動物的血液”。屠宰時,要宰喉部,使動物少受痛苦。 2,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禁止信徒吃狗肉、貓肉、青蛙肉等,在海巴爾戰役後禁止人們吃家驢肉。(阿里的傳述:在海巴爾之戰役,穆聖禁止臨時婚姻和吃家驢肉。【布哈里和穆斯林聖訓集) 3,關於水產類,根據真主的啟示:“海里的動物和食物,對於你們是合法的,可以供你們和旅行者享受。”(《古蘭經》5:96) ,不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屠宰。 清真食品決不像一般人所瞭解的那樣,認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不用“大油”炒菜,或只用植物油,就合乎標準。穆斯林在飲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狀、汙穢不潔、性情凶惡、行為怪異的飛禽、猛獸及魚類,以及不反芻的動物,都屬於禁食範圍。 清真禁忌的原因 伊斯蘭飲食規定以佳美為原則,所謂“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營養滋補外,更主要的是指該食物的“潔淨與性格”穆斯林是講“衛生與衛性”的,正可謂“食以養性”。舉凡食草類動物其性善,其食潔,如牛、羊、駝等。而尖齒、獠牙的食肉類動物或食腐屍、腐食之動物其性貪、惡,其食汙,如豬、狗、烏鴉等。正所謂“貌俊、性溫、潔淨”可食,“貌異、性惡、汙穢”不食。
什麼是清真食品
“清真”一詞,最早見於南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的“清真齋欲,萬物不可移也”,意為純淨樸潔,無塵無染。
潔淨的食物,誦唸真主之名宰的牛羊肉,做的食品。健康的、科學的、綠色的。
清真食品是不是比較骯髒
為啥?
清真食品不像一般人所瞭解的那樣,認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不用“豬油”炒菜,或只用植物油,就合乎標準。穆斯林在飲食方面有著嚴格的宗教特色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狀、汙穢不潔、性情凶惡、行為怪異的飛禽、猛獸及魚類,以及不反芻的動物,都屬於禁食範圍。對了,動物的血屬於不潔,自死的動物也不能吃,部分穆斯林連動物的下水也不吃。 我不覺得清真食品哪裡骯髒了,與之相比我們漢族的食物真的算是無奇不有,那你覺得我們的食物骯髒麼?
不寫清真的食品回族一定不能吃嗎
這個的話其實也不是的,其實很多事情現在都已經不是絕對的了,希望可以幫到你
回族人為什麼都吃[清真]食品?
現在社會上流傳著回族至所以不吃豬肉,是因為豬是回族的祖先的說法。這樣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對回族來說是莫大的侮辱。希望給不知詳情的人們知道其真正的來歷。
回族是一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在生活上是一個注重衛生,講究營養,並有一定飲食禁忌的民族,最主要的禁忌源於伊斯蘭教的經典《古蘭徑》的規定,禁食的對象為;自死物(包括因打、摔、觸、勒等原因而自死的動物)、血液、豬肉和非誦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動物以及酒。回族禁吃這些東西是出於“重視人的性靈純潔和身體安全”,是實行衛生問題和衛性修養所採取的措施,一不是神祕,二不是迷信,完全是對飲食文明的選擇而已。動物不宰自死,其死因或因疾病,或為衰老,或為中毒;血液乃動物所需各種養分的輸送渠道,其中往往含有有害物質;豬形態醜陋,不擇飲食,性情懶惰。此三類列為不潔,故不可吃。而禁食“非誦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動物,是為了從信仰和思想上區別於崇拜偶象的多神教徒,禁止食用湧偶象之名而宰殺的動物。至於酒,在初期僅限制用量,以不醉為限,後因有人酒醉出現貽誤正事、影響團結的行為,遂宣佈為禁物。
回族的主要飲食禁忌,根源於《古蘭經》的規定,而不吃自死物和豬肉,還有更為深遠的民族和宗教根源。因該民族所信仰的伊斯蘭教由居住在西亞一帶的閃米特族的支系阿拉伯人所創立,而阿拉伯半島氣候炎熱,且多為沙漠,不利於豬的生長和發展;豬的傳染病很多,閃米特族人自古以來,視死動物和豬為穢物,不可食,不可摸,不可用之祭神。有些不友善的人認為回族不吃豬肉是為拜豬,那完全是無知和誤解。其實諸如猶太教、基督教也有過禁食死物和豬肉的戒律。
回族對飲食的禁忌因出自伊斯蘭教的經典,所以是每個回民(穆斯林)必須遵守的,年深日久,代代相遵,就逐漸演變為回族生活方式和飲食習慣的組成部分,成為該民族的生活習慣,我國信仰伊斯蘭教的回、維吾爾、哈薩克、東鄉、塔塔爾、烏茲別克、克爾克孜、撒拉、塔吉克和保安等10個少數民族都遵守這一習慣,因而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的個別成員雖然放棄了宗教信仰,但仍然很難改變他們從祖輩上繼承下來的這一生活規範。現在伊斯蘭教的飲食規範已成為全世界12億多穆斯林的共同生活習慣,具有民族性和國際性。回族所用的“清真食品”的特點就在於無豬油、豬肉、自死動物肉。
歷史上處理民族宗教糾紛時,往往強迫回族人吃豬肉,甚至唆使一些人將豬頭或豬肉掛在回族人的家門或清真寺的門上,以示侮辱,個別低級、反動文人編造種種侮罵回族人的讕言,侮辱回族人的人格,更增加了他們對豬的強烈反感,於是不吃豬肉又具有反抗民族歧視、民族同化的意義。此一習慣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又成為我國某些信仰伊斯蘭教民族的共同心理狀態。根據我國憲法和黨的一貫政策,這一習慣受到尊重,受到法律的保護。回族散居全國各地,人口所佔比例甚微,在與以豬為主要肉食的漢族或其它民族雜居時,容易在生活問題上不為人們所理解,從而產生誤解和矛盾,因此讓社會上更多的人瞭解回族不吃豬肉的原因,對消除民族之間的誤解,增進相互理解與尊重,對發展我國同各阿拉伯國家的友好合作關係是十分重要的。總之,各民族生活習慣的差異,並不影響各民族在我國經濟建設及各項事業利益上的一致,我們應該正確地,實事求是地,不帶任何偏見地看待回族的禁忌習俗。
為什麼沒有標清真食品他們不吃?
一: 什麼是清真食品:
既有伊斯蘭教習俗,又有中國飲食風格的食品(菜餚).叫清真食品,
這些菜也叫回族菜。
在中國,回、維吾爾、哈薩克、烏孜別克、塔吉克 、塔塔爾、柯爾克孜、撒拉、東鄉、保安等民族有著共同的飲食習俗和飲食禁忌,但在飲食風味上則存在著一定的差別 ,因而人們在習慣上又常常把主要居住在新疆的幾個少數民族的風味菜餚劃出來,稱為新疆菜,而特指回族菜餚為清真菜。
二: 清真食品的特點:
清真食品最突出的特點在於飲食禁忌比較嚴格,其飲食習俗來源於伊斯蘭教教規。
伊斯蘭教認為,人們的日常飲食不僅為了養身,而且還要利於養性,因而主張吃佳美、合法的食物。此外,無鱗魚和凶狠食肉、性情暴躁的動物也不能吃,如鷹、虎、豹、狼、驢、騾等。清真菜選料主要取材於牛 、羊兩大類,特別是烹製羊肉菜餚極為擅長。遠在清代乾隆年間就已經有以羊肉、羊頭、羊尾、羊蹄、羊舌、羊腦、羊眼、羊耳、羊脊髓和羊內臟為原料的清真全羊席。可以做出品味各異的菜餚120餘種,體現了廚師高超的烹飪技藝 。全羊席在清代同治、光緒年間極為盛行。以後,因烹製全羊席過於糜費,遂逐漸演化為全羊大菜。
清真菜的烹調技法,早先以炮、烤、涮為主,較多地保留著遊牧民族的飲食習俗。由於回漢滿蒙各民族長期雜居 ,從事烹飪行業的回族人特別善於學習和吸取其他民族中好的烹飪方法,因而使清真菜的烹飪技法由簡到繁、由少到多 ,日臻完善,炒、熘、爆、扒、燴、燒、煎、炸無所不精,形成了獨具一格的清真菜體系。
清真菜的口味偏重鹹鮮,汁濃味厚,肥而不膩,嫩而不羶。但不同地區的清真菜又有西北地礎、華北地區、西南地區等不同的流派。清真菜宴席也極有特色,大體可分為燕菜席 、魚翅席 、鴨果席、便果席和便席5類。具有繁簡兼收 ,雅俗共賞,高中低檔鹹備,色香味形並美的特點。此外,清真小吃名目繁多,用料廣泛,應時當令,豐富多彩。
回族人為什麼不能吃豬肉,為什麼只吃清真食品
回族人認為豬就是他們的祖先,他們要供他們祖先,這是他們的信仰。吃清真食品是他們名族風俗習慣
回民為什麼不能吃豬肉?
按照伊斯蘭教規定,雜食動物和食肉動物的肉是不乾淨的,所以不能吃。所以回民不能吃的肉有很多種,豬肉、蛇、驢、狗,都不能吃.
豬肉不過是我們禁食食物中的一個。回族能吃的肉只能是食草動物(兔子),具有反芻現象的動物(牛羊駱駝鹿),海鮮(魚蝦等),鳥類(雞鴨鵝鳥)。中國56個民族裡,回族、撒拉族、維吾爾族、東鄉族,哈薩克族等,就連雲南的傣族裡都有部分是“回傣”,最少有10個民族是信仰伊斯蘭教的,也就是說有10個民族都不吃豬肉、蛇肉、驢、狗。但是由於漢族人以豬肉為主,所以大部分漢族人就以為回族不吃的只有豬肉,其實完全是誤解。回族不吃的肉好多的!!!!!!!!並且,如果是可以吃的肉,必須要回民自己宰殺掉才可以食用,這洋的食品才能叫清真食品。所以回民能吃的只有清真的肉類。
古蘭經第六章一四五節中提到“血液、豬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說:“你們不要吃那未誦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確是犯罪。”
回族人在生活方面要杜絕汙穢、骯髒、貪婪、懶散、愚蠢等,這些習性豬最能完整的體現出來, 不吃也就意味著遠離它所具有的不良習性。牛羊吃清水青草很乾淨,而豬什麼汙穢的東西都吃,且形象也醜陋不堪,令人厭惡。禁食豬肉並不只是伊斯蘭教的專利,諸如猶太教、基督老教也有禁食死物和豬肉的戒律。 中國古代醫學家曾提道:豬,吃不擇食,臥不擇埠,目不觀天,行如病夫。其性淫,其肉寒,其形象至醜陋,一切動物莫劣於此,人若食之恐染其性。
為什麼清真食品更健康?
清真食品就是嚴格按照伊斯蘭飲食禁忌所製做的食品。穆斯林認為,除《古蘭經》明確禁止或有可靠而明確的聖訓禁止的食物,其它都是允許人們享用的。《古蘭經》以“佳美”和“潔淨”作為可食食物的標準,除《古蘭經》中明確禁止的五類食品(豬肉、血液、酒精飲品、自死動物、誦非安拉之名宰、自
殺的動物)外,在其基礎上《聖訓》又做了進一步的闡述,後來的教法學家又在這兩項基礎上作了一些延伸性規定,自此構成了世界 穆斯林 的 清真飲食 戒律。
其實就是更衛生一些罷了!
哪些食品是不清真的
清真食品決不像一般人所膚淺瞭解的那樣,認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不用大油"炒菜,或只用植物油,就合乎標準。 回族人在飲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狀、汙穢不潔、性情凶惡、行為怪異的飛禽、猛獸及魚類,都屬於禁食範圍。 大致分類 禽類:吃穀物、有嗉子、似雞嘴的可以吃。如雞、鴨、鵝、鵪鶉、鴿、麻雀、大雁等。似鷹嘴、食肉的則不能吃,如老鷹、梟、騖、禿鷲、烏鴉、喜鵲、啄木鳥等。 獸類:反芻(倒嚼)、有四蹄、蹄分兩半、性情馴善的可食。如牛、羊、駱駝、鹿等。反之則不可以,如豬、狗、貓、虎、豹、狼、獅、鼠、蛇、驢、馬、騾、狗及猴、熊、象等。 魚類:腹下有鰭,身上有鱗,脊上有刺,有頭尾的,如鯉魚、鰱魚、鯽魚、草魚、黃花魚、帶魚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鯨魚、鯊魚、青蛙、烏龜、海豚、海豹、海狗、海獅等,還有“象魚不是魚、叫魚不是魚”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鰍,甲魚等。 另外,不少回族人還有不食用家兔(野兔則可以)的傳統。據說是因為家兔從懷孕到產崽的週期為一個月,而且母家兔在正常的氣候下,每個月都可以來月經並進行繁殖,也就是說家兔可以每年繁殖十多胎。 可食動物牛羊等身上的內外生殖器、睪丸、血液、鼻須、耳朵、胰子(淋巴結)、腦、膀胱等部位不可食用。因為這些部位和物質往往是各種病菌高發滋生地,藏汙納垢的所在。所以賣牛羊肉的回族人需把牛肉、羊肉收拾乾淨,規置利索。肉棘、胰子、汙血管、淤血塊、散髒毛等各種汙物,都應該給去掉,特別是絞餡尤其要洗淨弄清潔。 除魚類之外的動物須誦真主之名屠宰(回族說“宰”,忌說“殺”),自死的動物不可食用。 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四專”等少數民族的飲食習慣,屠宰、加工、製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飲食、副食品、食品,叫做清真食品。清真飲食、清真副食品、清真食品,簡稱為"清真三食"。另外生產、銷售清真食品的專用運輸車輛、專用計量器具、儲藏容器和加工(儲存、銷售)的專用場地應當保證專用,不得運送、稱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所以嚴格說不符合以上標準的都不屬於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