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達不成協議怎麼辦?
協議離婚不成怎麼辦,離婚達不成協議怎麼辦?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對於這兩種不同的離婚方式,法律要求的條件也不是不同的。按照法律規定,協議離婚的條件是: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有夫妻關係的當事人夫妻關係的解除。因此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係的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不適用《婚姻法》第 31 條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表明其無合法的婚姻關係而立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2、夫妻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其他有關離婚的事宜,包括離婚後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夫妻可以在自願離婚的前提下,本著互諒互讓、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協商,妥善解決。3、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離婚事關婚姻家庭關係的重大變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對離婚行為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協議離婚必須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即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如果不具備這一條件,則不能通過行政程序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從協議離婚的條件來看,協議離婚必須要有離婚協議書,如果夫妻雙方離婚達不成成協議,那就不能協議離婚,只能訴訟離婚。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都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如果認為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那麼就會准許夫妻離婚。因此,協議離婚不成,或者離婚達不成協議的話,夫妻可以選擇訴訟離婚。以上就是對“協議離婚不成怎麼辦”“離婚達不成協議怎麼辦” “離婚協議不成又不想上訴,怎麼辦”所作的解答。總之,法律目前規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協議離婚不成、離婚達不成協議,那麼就只能訴訟離婚;如果達不成離婚協議,又不想訴訟離婚,那麼就無法離婚。其實,如果夫妻感情真的已經破裂,與其無意義的拖延,不如直接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時法院會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作出判決,當事人必須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才能在法庭上取得優勢。因此,建議您及時聯繫律師,他們會給您給予細心的指導。
雙方都同意離婚,但財物達不成協議該如何判?
您好,離婚案件的最長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所以現在審了一個月系正常情況。
對方已經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
您有發票證明系您的個人財產,那麼對方無權主張。
以借款形式向您家裡所借的款項,對方需要償還。
夫妻鬧離婚協議達不成,也都不起訴,不管,要怎麼辦
是什麼原因離婚協議達不成呢? 訴訟法院離婚,理由夫妻感情不和,經過法院調解無效判決離婚。
另外,分居兩年,感情不和,訴訟法院,調解無效判定離婚。
男女雙方同意離婚,但是財產達不成協議,女方不離,該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了有兩種離婚方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登記離婚財產協議不成,可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對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財產。離婚後,夫妻身份關係消失,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必須進行分割。法院會根據以下幾點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1)男女平等原則。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離婚時,任何一方對共同財產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權利。(2)照顧婦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則。在分割財產時照顧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以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問題影響其行使離婚的權利,避免婦女和子女在離婚後因分財產造成生活水準下降或生活困難,這主要是由目前婦女在現實生活中的現狀、地位等因素所決定的。(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對因一方有過錯而引起的離婚案件,財產分割時,對於無過錯的一方,應適當的多分。這裡的過錯是指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
離婚雙方達不成協議,怎麼辦,
想離婚的一方可以起訴,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無法協商離婚協議怎麼辦
【1】根據《婚姻法》第32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無法協商離婚,可以由有關部門調解,
如居委會或者村委會等民間組織進行調解。
【3】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
想要問離婚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怎麼辦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是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授予的財產等。財產分割協議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後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具體可以按照下列格式書寫: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
男方:XX,漢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
女方:XXX,滿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
協議雙方已於 年 月 日在 市 達成離婚協議並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對離婚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下:
一、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於 市 路 弄 號 層 室的房產,離婚後屬於()方的共有份額歸( )方所有。
二、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後由()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三、本協議自公證之日起成立,本協議中涉及房產事項的,其內容自辦理完房產過戶登記時生效。
四、本協議生效後,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想離婚協商不成該怎麼辦
只能起訴離婚,等待法院判決
離婚訴訟,但是財產撫養費達不成協議怎麼辦
應當向法院起訴,法院按照相關規定判決: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