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餘成本什麼意思?
誰能通俗解釋下攤餘成本個什麼概念,看了半天都不懂,書本的定義都不知在說什麼。
債券的攤餘成本=債券的賬面價值。就是實際的投資額扣除已分攤“利息調整”額剩餘的投資額。
例:A公司2007年1月3日購入當年1月1日發行的B債券,面值100萬,三年期、票面利率10%
每年底付息一次、到期還本。A公司實際支付106萬。實際利率7.69%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
-利息調整 6
貸:銀行存款 106
債券的攤餘成本=債券的賬面價值=106 (1)
實際的投資額=106 此時利息調整6萬還沒有分攤=0
債券的攤餘成本=106-0=106
一、2007年12月31日計息:票面利息=100*10%=10
投資收益=債券的攤餘成本(1)*實際利率=106*7.69%=8.15
攤銷利息調整=10-8.15=1.85
借:應收利息 1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85
投資收益 8.15
債券的攤餘成本=債券的賬面價值=106-1.85=104.15 (2)
實際的投資額=106-此時利息調整6萬已分攤1.85=104.15
二、2008年12月31日計息:票面利息=100*10%=10
投資收益=債券的攤餘成本(2)*實際利率=104.15*7.69%=8
攤銷利息調整=10-8=2
借:應收利息 1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
投資收益 8
三、2008年12月31日計息:票面利息=100*10%=10
最後一年攤銷攤銷利息調整=總攤銷利息調整-前2年已攤銷額=6-1.85-2=2.15
借:應收利息 1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15
投資收益 7.85
從上面利息調整共6萬分3年調整1.85、2、2.15與平均數2差別不大,沒什麼意義。
但是如果投資是幾千萬差別就很大了,特別是發行債券上億、上百億差別就更大了。
通俗的講 攤餘成本 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攤餘成本一般都是指帳面價值(除了固定資產,因為固定反映的是觸值,他的攤餘價值是與累計折舊的差額)。
如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假設原來進賬成本為100萬,攤銷期為50年,經過10年的攤銷後其攤餘成本為80萬元,已經攤銷了20萬。
什麼是攤餘成本
攤餘成本是持有至到期投資後續計量的方法,與它密切相關的概念是實際利率法。
它倆形影不離。沒有實際利率法就無所謂攤餘成本,攤餘成本是實際利率法下的必然結果。
攤餘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如何理解“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見下圖。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本期計提的利息=期初攤餘成本×實際利率
本期期初攤餘成本即為上期期末攤餘成本
期末攤餘成本=期初攤餘成本+本期計提的利息-本期收回的利息和本金-本期計提的減值準備
【簡單理解】就持有至到期投資來說,攤餘成本即為其賬面價值。
【例題說明】20×0年1月1日,XYZ公司支付價款1 000元(含交易費用),從活躍市場上購入某公司5年期債券,面值1 250元,票面年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支付59元),本金最後一次支付。合同約定,該債券的發行方在遇到特定情況時可以將債券贖回,且不需要為提前贖回支付額外款項。XYZ公司在購買該債券時,預計發行方不會提前贖回。
XYZ公司將購入的該公司債券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且不考慮所得稅、減值損失等因素。經測算,XYZ公司在初始確認時先計算確定該債券的實際利率為10%:
【各年攤餘成本說明表】
【提示】
做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分錄,是理解攤餘成本的一個好的方法,理解後,公式就不用記了。
附:各年會計處理分錄:
(1)20×0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 250
貸:銀行存款 1 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50
(2)20×0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1
貸:投資收益 l00
借:銀行存款 59
貸:應收利息 59
(3)20×1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45
貸:投資收益 104
借:銀行存款 59
貸:應收利息 59
(4)20×2年12月31日,確認實際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借:應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50
貸:投資收益 109
借:銀行存款 ......
攤餘成本是什麼意思 通俗的解釋
以長期借款舉例
第一步:一筆100萬的長期借款發生,但是實際收到80萬,20萬差額是利息調整,長期借款貸方100萬,借方登記一筆長期借款-利息調整,長期借款整體賬面價值=80萬
第二步:攤餘成本:以後各期攤銷這20萬利息轉入財務費用等科目。攤銷後長期借款貸方不變,借方,長期借款--利息調整逐漸減少,攤餘成本就是長期借款攤銷利息後的整體賬面價值。若長期借款有歸還,那歸還部分也要相應減少攤餘成本。
總結:攤餘成本就是長期借款的賬面價值!
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類似!不懂續問!
攤餘成本中“攤餘”是什麼意思?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餘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攤餘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期末攤餘成本=期初攤餘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餘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餘成本科目怎麼理解?這個科目有什麼用?
一、攤餘成本的概念
(一)攤餘成本概念的準則界定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最先提出了“攤餘成本”的概念,並以數量計算的方式給出了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下簡稱金融資產(負債))定義。金融資產(負債)的攤餘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1.扣除已收回或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即攤餘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收回或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其中,第二項調整金額累計攤銷額利用實際利率法計算得到。實際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資產(負債)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餘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的方法。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二)攤餘成本與賬面價值攤餘成本的概念適用於對金融資產(負債)的後續計量中,與實際利率法對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的攤銷相聯繫。將攤餘成本的概念延伸到對攤銷金融資產(負債)的計量中,根據攤餘成本與實際利率法的定義,即在定義“當前”時點上,金融資產(負債)攤餘成本在金額上等於其賬面價值。實際上,在金融資產(負債)的存續期間,其攤餘成本也等於其賬面價值。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是企業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核算後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金額,對於計提了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賬面價值就是其賬面餘額減去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後的金額。
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例,“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等進行明細核算。取得時,按照其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作為初始確認金額,但不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投資面值計入“面值”明細賬戶,初始確認金額與面值的差額,計入“利息調整”明細賬戶。此時,計算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到當前賬面價值的折現率,即實際利率。在持有投資期間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利息調整”明細賬戶金額按照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假設不考慮本金的收回以及資產減值因素,攤餘成本=初始確認金額-累計利息調整攤銷額,也等於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借方餘額+“利息調整”借方餘額(貸方餘額以“-”列示)+“應計利息”借方餘額,即賬面價值,在持有期間將“利息調整”明細賬戶餘額攤銷至零。可見,攤餘成本的第一項調整是對“成本”明細賬戶的調整,第二項調整是對“利息調整”和“應計利息”明細賬戶的調整,第三項調整是對“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賬戶調整,攤餘成本在數量上等於賬面價值。
二、實際利率法核算模型及簡便算法
(一)實際利率法核算模型
對金融資產來說,在持有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餘成本進行後續計量。其分錄模型為:
借:應收利息[面值(本金)×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攤餘成本×實際利率)
借/貸: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
該分錄模型適用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債券和貸款等。分錄中的“應收利息”是指分期付息債券的應收利息,屬於流動資產;若為到期一次付息債券,應收取的利息屬於非流動資產,應計入“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
對金融負債來說,在持有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餘成本進行後續計量。其分錄模型為:
借:成本費用科目(攤餘成本×實際利率)
貸:應付利息[面值(本金)×票面利......
攤餘成本是什麼意思
債券的攤餘成本=債券的賬面價值。就是實際的投資額扣除已分攤“利息調整”額剩餘的投資額。 例:A公司2007年1月3日購入當年1月1日發行的B債券,面值100萬,三年期、票面利率10% 每年底付息一次、到期還本。A公司實際支付106萬。實際利率7.69%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 -利息調整 6 貸:銀行存款 106 債券的攤餘成本=債券的賬面價值=106 (1) 實際的投資額=106 此時利息調整6萬還沒有分攤=0 債券的攤餘成本=106-0=106 一、2007年12月31日計息:票面利息=100*10%=10 投資收益=債券的攤餘成本(1)*實際利率=106*7.69%=8.15 攤銷利息調整=10-8.15=1.85 借:應收利息 1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85 投資收益 8.15 債券的攤餘成本=債券的賬面價值=106-1.85=104.15 (2) 實際的投資額=106-此時利息調整6萬已分攤1.85=104.15 二、2008年12月31日計息:票面利息=100*10%=10 投資收益=債券的攤餘成本(2)*實際利率=104.15*7.69%=8 攤銷利息調整=10-8=2 借:應收利息 1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 投資收益 8 三、2008年12月31日計息:票面利息=100*10%=10 最後一年攤銷攤銷利息調整=總攤銷利息調整-前2年已攤銷額=6-1.85-2=2.15 借:應收利息 1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2.15 投資收益 7.85 從上面利息調整共6萬分3年調整1.85、2、2.15與平均數2差別不大,沒什麼意義。 但是如果投資是幾千萬差別就很大了,特別是發行債券上億、上百億差別就更大了。
金融資產的攤餘成本,到底是什麼意思?要怎麼理解?看了那個計算公式,一頭霧水!
金融資產的攤餘成本就是沒有收回的本金金額。
先簡單點說,比如你借給別人100萬元,金融資產(應收款)就是100萬元,假設你們約定年利率5%,一年後別人應該還給你5萬利息,如果別人給你5萬利息,那麼攤餘成本(別人欠你的本金)還是100萬元;如果別人給你8萬元,那麼別人欠你的本金也就是攤餘成本只有97萬元了。
再說複雜點的債券,如果債券面值100萬,票面利率5%,但是你花了103萬買的,根據約定,你只能每年拿到5萬利息,最後拿到本金100萬,顯然你的實際利率不到5%。你現在拿出去的錢是103萬,也就是你投資出去的本金是103萬,你掙到的利率比5%低(也就是書上說的實際利率)。第一年,你應該掙到的利息是103萬元乘以實際利率,但是別人給你5萬,比你該掙到的利息多,相當於別人通過5萬的名義利息還給你一部分本金(3萬里面的一部分,這個3萬也叫溢價)。
說的比較多,你慢慢看看,看明白了就不要理教材裡面的公式了。
會計中攤餘成本的概念是什麼?期初的攤餘成本怎麼計算
我給你兩個公式,你自己套就可以了。
期末攤餘成本=期初攤餘成本+按實際利率計算的投資收益-現金流入-收回的本金-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最早一期的攤餘成本一般等於實際的付現金額
再給你解釋一下攤餘成本,攤餘成本實際上是由於發行債券、貸款等金融資產採用溢價或折價方式所造成的,由於當時是溢價或折價罰行,那麼發行價和麵值之間就產生了差異,以後各期是對該差異的調整,最終是攤銷到面值的。這個是個財務管理的概念,簡單的說就是發行價攤銷了本期利息調整金額後的餘額就是攤餘成本,就是攤銷過後的成本
通俗的講 攤餘成本 到底是什麼意思
攤餘成本一般都是指帳面價值(除了固定資產,因為固定反映的是原值,他的攤餘價值是與累計折舊的差額)。
如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假設原來進賬成本為100萬,攤銷期為50年,經過10年的攤銷後其攤餘成本為80萬元,已經攤銷了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