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下屬有哪些部門?
縣委各部門有哪些
有很多呢,包括縣委辦,縣委督查室,組織部,黨史辦,紀委,宣傳部,政法委,編辦,黨校等等。
縣政府所有的部門組成有哪些?
你好縣政府部門主要有
黨委(黨口):黨政辦公室、紀檢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
政府(政口):發改局、經濟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統計局、安監局、農牧林業局、水務局、生態辦、國土資源局、人事勞動局(社保、就業局)、民政、計生衛生局、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法庭、行政審批中心
其餘的大部分都是二級單位和調管單位
希望採納謝謝
在縣政府裡面都有哪些部門?
=政府機構=
政府辦 發展改委
經濟委員會 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科技局 財政局
外貿局 監察局
民政局 人事局
司法局 交通局
農委 水務局
林業局 衛生局
土地局 環保局
糧食局 公安局
勞保局 文貳旅遊局
審計局 統計局
工商局 技監局
建設局 地稅局
國稅局 物價局
體育局 廣電局
農調隊 檔案局
教育局 房產局
招商局 城管局
縣商務局
市委,縣委一級有那些直屬單位和機構?
工作部門
·辦公廳 ·組織部 ·宣傳部 ·統一戰線工作部
·政法委員會 ·農村工作部 ·臺灣工作辦公室 ·政策研究室
議事協調機構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歸口、部門管理部門
·老幹局 ·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文明南昌行動委員會
鄲屬事業單位
·接待辦公室 ·史志辦公室 ·機關事務管理局
群團機關
·婦女聯合會 ·殘疾人聯合會 ·總工會
縣級市下屬機構是是什麼級別
一般縣是屬於處級,縣長,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都是正處級,副職即副處。縣下轄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是副處級。副職降一級即正科級。戶街道或鎮以及縣政府下領導單位如公安,國稅,地稅,財政等局正職正科級,副職副科級。如有由縣委兼任上提一級。鄉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也是正職科級副職副科(政府辦公室主任一般為縣委兼任所以級別以縣委別定)。各科級單位下轄部門為科員和辦事員。科員和辦事員公務員級別為11和12級,不屬於幹部,視為俗稱股級,最低級。
還要要注意一點,單位級別跟行政人員級別是不等的。很多人會混為一談。如無兼任,行政人員級別是等於單位級別的。如有兼任,單位級別不變,行政人員以本身公務員級別高低定(往往只會高於單位級別,不會低)。這裡所說的是普通縣,如果是省轄縣無特定級別高半級。
縣級黨委和政府有哪些部門屬於實權部門
縣委機關和縣政府各職能部門,每個單位都有屬於自己職責範圍之內的決策與管理的權力。而這些職責範圍內的權力從工作的角度看全部都是實實在在的權力。
沒有權力而只有責任的單位與部門是不存在的,因為,那樣的話,違反了責權統一的政體原則。
每個單位所擁有的權力,在屬性上或許有一些差別,在權力的管轄範圍或者是管轄對象上或許有不同,但這並不影響這些權力依然是實權。
現在,人們評價權力的焦點或許是偏重於與人、財、物的直接利益相關,來定位縣委機關以及政府職能部門的權力是否為實權,因此,站在一個宏觀地角度而不是微觀的兩個單位的具體對比,就很難作出詳細具體的回答了。
例如,一個想調動工作離家近一點的中學教師,就會認為教育局長手中的權力是實權。而一個與鄰居打架被拘留的想少蹲幾天班房的人員,就會認為公安局長手中的權力是實權。
再例如,一個想新上一個項目的企業老闆,在立項審批階段會認為發改局局長手中的權力是實權,而在環評階段就會認為環保局長手中的權力是實權。
縣委各部委 縣直各單位 人民團體 都是哪些
縣委各部委。縣委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錠縣委政法委員會,縣委統戰部等。
縣直各單位。
縣直機關指縣政府直屬部門,它們並不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但受縣政府領導,如縣地稅局,縣廣播電視臺及縣一級公司(同縣局平級)等
人民團體。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縣科協,縣殘聯,縣文聯等。
縣直屬機關包括哪些
一、所謂的縣,只是一級行政區劃,怎麼會有直屬機關呢?一個機構,才會有其直屬機關。比如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檢察院)直屬機關。
一、鄉(鎮)是一級行政區劃,並不是屬於誰,鄉鎮政府是其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的。歸上級政府管轄,但不不直屬於上級政府。
一、國稅局、地稅局屬於政府的組成部門,是縣政府直屬機關,不是“鄉鎮的其他單位”。
一、學校是事業單位,可能是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也可能是其它機關直屬事業單位。
附:單位分類
機關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社團單位、民民非企業單位(民辦學校等)、其他單位(村委會、居委會、基金會、律師事務所、農民專業合作社等)
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 有哪些
各釘地方不一樣
比如政策研究室,參事室,後勤服務中心,信息處理的部門等等。
各個地方沒有可比性。
縣委辦內設機構是什麼級別?
縣委辦公室本身就是個科級單位,內設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股級(科員),設立文祕祕書組,督查組 司機班等,不過代表縣委書記的大祕書,很有實權,職責是起草縣委書記講話稿子,下發文件,認真辦理縣委的日常事務工作,合理安排縣委常委的重要活動,牽頭組織縣委舉行的各類會議及各項活動。及時處理各鄉(鎮)黨委、縣屬各黨委(黨組)和機關報縣委的請示和報告,起草、校核、擬製縣委上報下發的公文、有關電報,完成公文處理、文印、有關文電管理等工作。
縣委辦公室內設機構7個。
1、文祕組
(1)協助辦公室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組(室、局)的關係,組織貫徹落實辦公室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縣委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縣級重大活動的安排和縣委領導的政務活動;
(3)負責辦公室組織人事、思想政治、黨的建設、計劃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辦公室黨員大會、幹部職工會議的會務工作以及其它活動的組織協調與服務工作;
(4)負責黨群口目標責任制考核和辦公室的崗位責任制工作;
(5)負責縣委常委會、書記辦公會議議題收集和組織工作,起草縣委常委會議紀要和書記辦公會議紀要;
(6)負責信訪接待及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工作;
(7)負責辦公室文件、材料的打印、校對、發送及有關黨委機關刊物的發行工作;
(8)負責縣委和縣委辦公室文件的規範處理、登記掛號、印製和分發;
(9)負責中央、省、市和鄉鎮、部門來文的收發、批辦、傳遞和管理;
(10)負責縣委和縣委辦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11)負責縣委和縣委辦公室文書立卷和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12)承擔縣委文件收發、報刊徵訂、分發和機要文件的發送工作;
(13)完成縣委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組
(1)負責起草、修改縣委領導的會議報告、講話和其他公務文稿;
(2)承擔縣委重要新聞稿件的審改工作;
(3)負責縣委、縣委辦公室文件以及縣委、縣政府、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合發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4)完成縣委及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3、縣委督查室
(1)督促檢查中央、省、市委重要文件、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2)督促檢查縣委重要文件、會議決定、決議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
(3)督促辦理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事項;
(4)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指標、重點項目建設、重要工作任務和縣委、縣政府向群眾承諾辦理的實事進行督促檢查;
(5)負責上級黨委和縣委領導批示的有關群眾信訪問題的辦理或交辦事項專項督查工作;
(6)督促辦理各種新聞媒介和內部刊物上發表的涉及我縣各方面工作的批評、建議;
(7)督促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需要由黨委機關答覆的有關建議、提案;
(8)開展督查調研,編髮《督查工作》;
(9)負責對全縣黨委系統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
(10)完成縣委及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