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能買賣嗎?
安置房可以買賣嗎,安置房買賣
一、安置房與商品房一樣嗎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具體區別如下:(一)產權的區別。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並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臺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二)質量上的區別。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築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或者示範工程之類的,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三)交易時間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二、安置房可以買賣嗎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由於是拆遷戶安置房是政府補貼給當事人的,所以必需是當事人才能辦到房產證;一般都比較長時間才能辦下來。拆遷戶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後才能過戶而且要補完國有地稅。另外,想要購買拆遷安置房,還有注意以下幾點:(一)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二)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三)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買拆遷安置房時一定要細心加小心,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家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改變等不確定的風險。因此在購買前,最好找專用的房產律師進行諮詢,瞭解相關政策,做到未雨綢繆。
安居房有房產證嗎 安居房可以買賣嗎
對於很多人來說,一直對安置房有產權嗎存有疑問。其實安置房儘管分為兩大類,但是都是有產權的,只是在上市交易方面有不同的限制和規定。安置房一類為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這兩種類型的安置房都是有產權的,並歸個人所有。安置房產權問題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屋產權是屬於被安置人個人所有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後。如果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的情況,這類安置房與商品房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被安置人的個人財產,在上市交易方面沒有限制。安置房上市交易問題安置房的購上市交易與普通商品房是有區別的,在取得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上市交易,但由市政工程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安置房買賣具有較大風險,因為現在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較多沒有取得產權證或是更取得產權證,不符合5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按照《物權法》規定,安置房在沒有取得安全產權的情況下,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簽訂了買賣合同。在買賣安置房時要注意查清拆遷前的產權性質,查看產權證,產權期限,辦理公證手續等。相關閱讀:村民安置房產權是大產權還是小產權?上海保障性住房目標上海保障性住房政策動遷安置房產權糾紛 動遷安置房產權問題
安置房有房產證嗎?可以買賣嗎?
安置房有房產證的,可以進行買賣。
一、安置房過戶費用:
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
4、核檔費:50元/宗。
5、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
6、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7、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8、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
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徵;
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賣方承擔。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產權的區別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並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臺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質量的區別
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築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
3、土地來源的區別
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4、交易限制的區別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的約束。
5、交易時間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6、享受權利的區別
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買受人可以將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而安置房卻沒有這全部的所有權。
備註: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即商品房)沒有任何區別,所以購房時要注意甄別。
安居房可以買賣嗎
1、主要是看土地證性質是國有還是集體;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買的;不能上市交易則是小產權房;由於是拆遷戶安置房是政府補貼給當事人的,所以必需是當事人才能辦到房產證;一般都比較長時間才能辦下來!拆遷戶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後才能過戶而且要補完國有地稅;如果你一定要的話最好找個律師給你合同約定!
2、拆遷戶安置房相對商品房要便宜點;但是有一定的風險!過戶的費用和商品房過戶費用一樣!只是要補完國有地稅!!這個你們可以約定由賣主來交!
3、安置房除當事人外其它人不能代款!
拆遷安置房能買賣嗎
樓主你好,拆遷安置房各地的是否准許市場流通規定是不一致的。
有的地方直接用商品房做拆遷安置房,這種房屋可以直接買賣。
有的地方是地方政府牽頭修好整棟的拆遷安置房,這種拆遷安置房只用於安置拆遷的居民,所以,會規定一定時限內不允許流通到市場上進行買賣。比如,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五年之內不能在市場上買賣,五年之後可以,那麼在規定的五年時間內,理論上,這種房子只能由政府進行回購。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樣的房子實際上在市場上還是有買賣,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簽訂買賣房屋的合同,並按照約定買方先交給賣方70%-90%的房款,剩下的30%-10%房款,等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好以後,也就是超過政府規定的五年之後,辦理好房屋過戶手續,買方再交給賣方。
不過想提醒樓主,房產是很大一筆財富,現在把房子賣了,等幾年之後,你想再買回來,可能會發現你賣房時的錢不夠買回和以前條件差不多的房產了。
如果不是專業炒房賺錢的,普通人,賣房賣地的都可以說是敗家子的表現了,可能話說得不動聽,但是要賣房的話,樓主請一定三思,能不賣最好不賣,即使現在沒錢裝修,拆遷安置房都是按照一定的內裝修標準裝修好的,一般只需要鋪鋪地板磚,打個灶臺就能入住。沒錢鋪地板磚就先鋪點地板膠吧,沒錢做櫥櫃什麼的就先擱張桌子來放個煤氣灶,也可以住人了,你自己不住也可以便宜一點先租給別人住。
房子這個東西,一出一進都是要交稅什麼的,能不動還是不動的好。
安居工程房屋能買賣嗎?
可以賣呀!
但首先你要通過房產交易中心辦下來你個人的房產證,也就15個工作日就可以了!
然後轉讓!
樓上的《首房國際》,我想說的是,他的問題呢,不是房改房,而你的回答是房改房,滿五年才可上市轉讓
他問的集體房產證這一類!
已有安居房還能另外購買商品房嗎
您好,可以買商品房,但是你要把安居房退掉,如果你買了安居房再買商品房,政府將以原價回購你的安居房。
(一)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
本條例所稱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建設或者通過其他途徑籌集的,以限定的標準和價格,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種形式。
第七章 退 出
第四十一條 購買的保障性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但為購買本套保障性住房而向銀行設定的抵押除外。
規定年限屆滿後,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取得完全產權的,應當繳納土地收益並按照市政府確定的標準繳納房產增值收益等價款。
第四十二條 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在取得完全產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購保障性住房由市主管部門按照在原銷售價格基礎上綜合考慮住房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後確定的價格予以收回:
(一)已另行購買擁有住房的;
(二)全部家庭成員戶籍均遷出本市的;
(三)因銀行實現抵押權而處置保障性住房的;
(四)需要轉讓所購保障性住房的。
第四十五條 租賃或者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產權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其支付違約金,並可以根據約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或者按照在原銷售價格基礎上綜合考慮住房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後確定的價格有償收回出售住房:
(一)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內居住的;
(二)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個月或者累計六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三)擅自轉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擅自互換、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五)擅自轉讓、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
(六)將保障性住房用於經營性用途的;
(七)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租賃的保障性住房嚴重毀損的;
(九)其他違法或者違約情形。
具有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情況之一的,相關主管部門不得受理其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產權的申請。
第四十六條 保障性住房被主管部門收回或者按照在原銷售價格基礎上綜合考慮住房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後確定的價格有償收回的,原租賃或者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終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搬遷,並辦理相關手續。
有正當理由無法按期搬遷的,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臨時延長居住期限,臨時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十日。在延長的限期內應當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發佈的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租賃指導價繳納相應的租金。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搬遷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搬遷,並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發佈的同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租賃指導價收取逾期的租金;拒不執行的,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搬遷。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七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及時公開發布本市住房保障的規劃、建設、供應、申請、輪候、銷售、租賃、退出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第四十八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申請和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單身居民檔案,記載申請、審核、輪侯、配置以及不良行為等信息。
對有關當事人違反住房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以及嚴重違約行為,主管部門應當作為不良行為予以記載,並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同時將公示內容告知當事人所屬單位和徵信機構。
徵信機構應當依法將有關當事人違反住房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以及嚴重違約行為納入其徵信記錄。
第四十九條 主管部門應當對......
安居房排名到多少才能買 10分
草案剛徵求完意見,正式細則還沒有出,問得太早啦,如果按分數來,像經濟適用房一樣,入戶一年為一分,家庭內成員的分數可以相加,那你就沒有優勢了,因為只有一人的分數,怎敵得過別人一家老小的分數加在一起?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1、主要是看土地證性質是國有還是集體;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買的;不能上市交易則是小產權房;由於是拆遷戶安置房是政府補貼給當事人的,所以必需是當事人才能辦到房產證;一般都比較長時間才能辦下來!拆遷戶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後才能過戶而且要補完國有地稅;如果你一定要的話最好找個律師給你合同約定!
2、拆遷戶安置房相對商品房要便宜點;但是有一定的風險!過戶的費用和商品房過戶費用一樣!只是要補完國有地稅!!這個你們可以約定由賣主來交!
3、安置房除當事人外其它人不能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