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國家有什麼政策?
養豬國家有什麼優惠的政策?
賺錢.國家對於養豬好的政策為300頭存攔豬,加30頭母豬。政府補助5--10萬。可去當地畜牧局諮詢。
建養豬場國家都有什麼政策
近年,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豬肉的需求也在急劇上升。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菜籃子”產品穩定供應,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國家部門和地方政府出臺了許多的優惠政策,來推進養豬業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快養豬業轉型升級。
政策1: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獎勵
2012年2月7日,農業部公開發布《關於印發2012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業部決定決定在2010年、2011年工作基礎上,2012年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活動。
《2012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明確指出繼續在全國生豬等領域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現場考核,2012年再創建1000個畜禽標準化示範場。要求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生豬標準化示範場:能繁母豬存欄3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5000頭以上。
政策2: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優惠
2007年9月21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公開發布《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安排養殖用地,採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及時提供用地,通力合作,積極為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做好服務。
《通知》規定,統籌規劃,合理安排養殖用地;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簡化程序,及時提供用地;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的落實。
據農業部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國土資源部曾在1999年會同農業部出臺了《關於搞好農用地管理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畜禽養殖用地有關政策。長期以來,養殖業以散養為主,即使有規模化養殖,大都是臨時性簡易設施,用地矛盾並不突出。但是,隨著我國畜牧業的發展,飼養方式和結構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養殖規模增大,附屬設施增多,對養殖業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國務院明確要求,解決規模養殖用地問題,切實穩定生豬市場價格。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和《關於切實落實政策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副食品價格穩定的緊急通知》,農業部和國土資源部組成調研組,開展專題調研,並在此基礎上出臺了《通知》。《通知》從規劃、計劃、用地分類管理等方面給予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更大的保障力度。同時,這些政策面向整個畜禽養殖業,體現了用地政策的統一性、規範性和前瞻性。
政策3: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補助
2007年3月21日,農業部公開發布《關於印發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的通知》,解決農民生活用能,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通知》規定,加大沼氣建設投入,推進了農村沼氣快速發展;各地要在全國統一規劃的基礎上,加強農村沼氣項目前期工作,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合理佈局、突出重點的原則,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建設規劃;各地要認真研究提出加快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的規劃和方案,加大支持力度,綜合利用豬糞便等廢棄物;加快構建農村沼氣技術服務體系。
《通知》強調,要積極推廣“統一建池、集中供氣、綜合利用”的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模式,向農戶提供清潔能源,向農業提供高效有機肥。小型沼氣工程和聯戶沼氣可按供氣戶數參照戶用沼氣補助標準規劃建設。
政策4:養殖場建設項目環境評估優惠
2007年12月29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精神,促進生豬等畜牧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保總局公開發布《關於降低畜牧業生產建設項目環評諮詢收費加強環評管理促進畜牧業發展的通知》,要求各環評諮詢、技術評估機構降......
個人養豬國家有何政策
近年,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豬肉的需求也在急劇上升。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菜籃子”產品穩定供應,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國家部門和地方政府出臺了許多的優惠政策,來推進養豬業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快養豬業轉型升級。 政策1: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獎勵 2012年2月7日,農業部公開發布《關於印發2012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業部決定決定在2010年、2011年工作基礎上,2012年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活動。 《2012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活動工作方案》明確指出繼續在全國生豬等領域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創建,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現場考核,2012年再創建1000個畜禽標準化示範場。要求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生豬標準化示範場:能繁母豬存欄3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5000頭以上。 政策2: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優惠 2007年9月21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公開發布《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安排養殖用地,採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及時提供用地,通力合作,積極為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做好服務。 《通知》規定,統籌規劃,合理安排養殖用地;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簡化程序,及時提供用地;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的落實。 據農業部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國土資源部曾在1999年會同農業部出臺了《關於搞好農用地管理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畜禽養殖用地有關政策。長期以來,養殖業以散養為主,即使有規模化養殖,大都是臨時性簡易設施,用地矛盾並不突出。但是,隨著我國畜牧業的發展,飼養方式和結構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養殖規模增大,附屬設施增多,對養殖業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國務院明確要求,解決規模養殖用地問題,切實穩定生豬市場價格。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和《關於切實落實政策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副食品價格穩定的緊急通知》,農業部和國土資源部組成調研組,開展專題調研,並在此基礎上出臺了《通知》。《通知》從規劃、計劃、用地分類管理等方面給予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更大的保障力度。同時,這些政策面向整個畜禽養殖業,體現了用地政策的統一性、規範性和前瞻性。 政策3: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補助 2007年3月21日,農業部公開發布《關於印發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的通知》,解決農民生活用能,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通知》規定,加大沼氣建設投入,推進了農村沼氣快速發展;各地要在全國統一規劃的基礎上,加強農村沼氣項目前期工作,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合理佈局、突出重點的原則,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建設規劃;各地要認真研究提出加快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的規劃和方案,加大支持力度,綜合利用豬糞便等廢棄物;加快構建農村沼氣技術服務體系。 《通知》強調,要積極推廣“統一建池、集中供氣、綜合利用”的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模式,向農戶提供清潔能源,向農業提供高效有機肥。小型沼氣工程和聯戶沼氣可按供氣戶數參照戶用沼氣補助標準規劃建設。 政策4:養殖場建設項目環境評估優惠 2007年12月29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精神,促進生豬等畜牧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保總局公開發布《關於降低畜牧業生產建設項目環評諮詢收費加強環評管理促進畜牧業發展的通知》,要求各環評諮詢、技術評估機構降......
國家對養豬有什麼樣的補貼?
下面有中央有關補助政策,這個是自己要先到畜牧局進行申請納入項目計劃才會有相關資金下撥的。省市的地方政策需自行到當地畜牧部門進行諮詢。
財政部、農業部 關於印發《生豬良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農[2007]186 號
第六條 補貼標準:按每頭能繁母豬年繁殖兩胎,每胎配種使用2 份精液,每份精液10 元測算,每頭能繁母豬年補貼40 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於申報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生豬擴繁場和種雞場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
發改辦農經〔2008〕524 號
一、項目申報條件
(一)生豬擴繁場。基礎母豬飼養規模在500 頭以上;未發生過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疫情;遠離城鄉居民居住區、隔離條件較好;經營狀況良好、項目資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級以上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各種所有制企業。
(二)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重點戶)。實行人畜分離、集中飼養、封閉管理;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區內;經改造後糞汙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實現飼養標準化。具體標準詳見附件一。優先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規模養殖場(小區)。
各類項目的中央投資補助標準為:
(一)生豬擴繁場。根據規模大小,每個生豬擴繁場中央補助投資100 萬元。
(二)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重點戶)。分年出欄500—999 頭、1000—1999頭、2000-2999 頭和3000 頭以上四個檔次予以補助。其中:
年出欄500—999 頭的養殖場(小區)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20 萬元,其中:蘇浙粵每個補助15 萬元,西部12 省(區)每個補助25 萬元,其他地區每個補助20 萬元,京津滬地區不安排。
年出欄1000—1999 頭的養殖場(小區)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40 萬元,其中:京津滬蘇浙粵每個補助30 萬元、西部12 省(區)每個補助50 萬元,其他地區每個補助40 萬元。
年出欄2000—2999 頭的養殖場(小區)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60 萬元,其中:京津滬蘇浙粵每個補助50 萬元,西部12 省(區)每個補助70 萬元,其他地區每個補助60 萬元。
年出欄3000 頭以上的養殖場(小區)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80 萬元。
考慮到雲南、貴州兩省的特殊情況,雲南、貴州兩省可適當降低年出欄規模,安排部分300-499 頭的養殖場(小區、重點戶),中央平均補助投資仍為10 萬元。
關於申報2009 年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
一、項目申報條件
實行人畜分離、集中飼養、封閉管理;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區內;經改造後糞汙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實現飼養標準化,具體標準按照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標準(發改辦農經〔2008〕524 號附件一執行。優先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規模養殖場(小區)。
各省(區、市)不得重複安排2007 年和2008 年已安排過中央投資的規模養殖場(小區)。
各類項目的中央投資補助標準為:分年出欄500-999 頭、1000-1999 頭、2000-2999 頭和3000 頭以上四個檔次予以補助。其中:
年出欄500-999 頭的養殖場(小區)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20 萬元,其中:蘇浙粵每個補助15 萬元,西部12 省(區)每個補助25 萬元,其他地區每個補助20 萬元,京津滬地區不安排。
年出欄1000-1999 頭的養殖場(小區)每個中央平均補助投資40 萬元,其中:京津滬蘇浙粵每個補助30 萬元、西部12 省(區)每個補助50 萬元,其他地區每個補助4......
國家對養豬戶的政策
為穩定豬肉供應,完善豬肉儲備體系,國家將對生豬養殖特別是母豬養殖進行資金補助。每頭母豬國家將補助50元。其中國家負擔60%,地方負擔40%。此外國家還將對生豬調運大縣進行獎勵。
受前幾年生豬價格過低、去年以來飼養成本上升和部分地區發生豬藍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響,我國生豬生產出現下滑,造成近幾個月豬肉供應偏緊,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生豬生產是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豬肉是大多數城鄉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抓好生豬生產,保持合理的價格水平,對穩定市場供應、滿足消費需求、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切實搞好市場供應的同時,建立保障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調動養殖戶(場)的養豬積極性,從根本上解決生豬生產、流通、消費和市場調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現就促進生豬生產發展和穩定市場供應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對生豬生產的扶持力度
發展生產是穩定市場供應的基礎,要立足國內,採取綜合有效的政策措施,促進生豬生產儘快恢復,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
(一)建立能繁母豬補貼制度。為了保護能繁母豬生產能力,國家按每頭50元的補貼標準,對飼養能繁母豬的養殖戶(場)給予補貼。各地要抓緊制定具體方案,儘快將中央財政下撥和地方配套的補貼資金髮放到能繁母豬飼養者手中。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二)積極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為有效降低養殖能繁母豬的風險,鼓勵能繁母豬生產,國家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保費由政府負擔80%,養殖戶(場)負擔20%。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差別補助。各地要積極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能繁母豬保險業務,鼓勵養殖戶(場)投保,防範疫病等風險。今後要在總結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基礎上,逐步開展生豬保險,並建立保險與補貼相結合的制度。
(三)完善生豬良種繁育體系。各地要增加投入,加快原良種豬場建設,提高良種覆蓋率。國家對重點原良種豬場、擴繁場、省級生豬改良繁育中心給予適當支持。在生豬主產區推廣良種豬人工授精技術,促進生豬品種改良。國家對購買良種豬精液給予補助。
(四)建立對生豬調出大縣(農場)的獎勵政策。為充分調動地方發展規模化生豬生產的積極性,國家對生豬調出大縣(農場)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要專項用於改善生豬生產條件,加強防疫服務和貸款風險、保費的補助等方面。
(五)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飼養。實行標準化規模飼養是生豬生產的發展方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採取措施,鼓勵大型標準化生豬養殖場的建設,引導農民建立養殖小區,降低養殖成本,改善防疫條件,提高生豬生產能力。國家對標準化規模養豬場(小區)的糞汙處理和沼氣池等基礎設施建設給予適當支持。
(六)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要鼓勵信用擔保和保險機構擴大業務範圍,採取聯戶擔保、專業合作社擔保等多種方式,為規模養殖場和養殖戶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和保險服務,解決養豬“貸款難”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的貸款給予重點支持。地方財政要對擔保機構的生豬貸款風險給予必要的補助。
二、建立和完善生豬的公共防疫服務體系
(一)強化生豬防疫。要堅持預防為主,免疫與撲殺相結合,控制生豬疫情。對列入國家一類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實行免費強制免疫,所需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對不同地區給予差別補助。對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費用,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證。對因防疫需要組織撲殺的生豬,各地要參照口蹄疫撲殺補助標準和負擔辦法給養殖戶(場)補助。對病死豬要堅決做到不準宰殺、不準食用、......
養豬國家有什麼補貼政策
2017年養豬補貼新政策和標準
規模補貼標準和補貼數額
①生豬養殖規模3000頭以上的,補貼80萬。
②生豬養殖規模2000到2999頭的,補貼60萬。
③生豬養殖規模1000到1999頭的,補貼40萬。
④生豬養殖規模500到999頭的,補貼20萬。
動物防疫補貼及相應補償
1、這些重大動物疫病疫苗免費
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等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上述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養殖場(戶)無需支付疫苗費用。
2、因這些重大動物疫病撲殺,補償損失
國家對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的動物及同群動物,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上述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
3、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每頭80元
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給予每頭80元的補助,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
4、病害豬損失每頭補貼800元
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予以補貼,病害豬損失財政補貼標準為每頭800元,無害化處理標準為每頭80元。
六大項補貼可以申領
2016年是“十三五”的開局之年,農業部罕見地發佈了生豬生產的頂層設計性文件——《全國生豬生產發展規劃(2016-2020年)》也就是“十三五”生豬生產規劃。
2017年會秉承2016年,生豬養殖補貼政策並不會減少,依然會有多種補貼等待認領。
1、良種工程項目與相關補貼
農業部計劃實行良種補貼政策,在天津、河北等省市和黑龍江農墾、廣東農墾實施生豬良種補貼政策,中央財政對使用優良種豬精液進行品種改良的養殖場戶給予補貼,每頭能繁母豬按照每年使用4份精液進行補貼。
2、調出大縣獎勵政策與相關補貼
《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會對統計數據達到規定標準的縣予以獎勵,數據涉及生豬調出量、存欄量和出欄量。每個縣的獎勵資金原則上不少於100萬元,主要用於規模化生豬養殖場的豬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汙治理的支出,養殖大戶購買種公豬、母豬、仔豬和飼料等的貸款貼息和保險保費補助支出,生豬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
3、標準化養殖項目
標準化養殖項目支持適度規模生豬養殖場進行標準化改擴建,包括節水設施、節料設備、清糞設施、漏逢地板等改造,實施自動化環境控制等。標準化畜禽養殖示範場創建成功後,可以獲得一定的補貼,每個改建、擴建項目單位補助資金規模在50萬元~100萬元之間不等。
4、生豬育種補助政策
生豬育種補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開展聯合育種,對生產性能測定、遺傳物質交流、遺傳評估、大數據平臺建設給予補貼。
但鑑於目前行業的實際情況,能夠搭建屬於自己的育種平臺的養豬場或養殖企業仍在少數,基層養殖戶能從這項政策中直接受益的程度並不高。
5、生豬養殖保險政策
生豬養殖保險政策施行已經有一段時間。例如能繁母豬保險、育肥豬保險、生豬價格指數險。這些險種都被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範圍內,作為惠農政策的一部分,幫助參保的養殖戶在遭遇疾病、自然災害、行情劇烈波動時挽回部分損失。
6、廢棄物綜合處理項目
完善有機肥生產、使用補貼政策,繼續實施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項目,支持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引導形成規模適度、農牧結合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機制。加強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落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助政策。...
國家對養豬補貼政策都有那些啊?
2007年7月份以來,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和《關於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53號),重慶市和江津區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實施能繁母豬補貼,啟動母豬政策性保險,完善生豬良種繁育體系,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給予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建立健全生豬疫病防控體系等。這些政策措施的落實,調動了廣大農民發展養豬業的積極性,生豬生產正在逐步恢復,生豬存欄上升,母豬補欄增加,規模養豬發展加快,豬肉市場貨源充足。下面將我區2007年已實施的生豬補貼政策和養豬獲得補助需要的步驟回覆如下:
一、2007年有關生豬補貼的政策
(一)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該項目主要是對存欄5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圈舍的新建、引種、糞汙處理、貸款等方面實施補貼,其補貼的標準是:圈舍的新建每平米補貼40元,沼氣池每立方米補貼150元,引進良種母豬每頭補貼400—600元,貸款貼息50%。
(二)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該項目主要是對年出欄3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豬舍標準化改造、糞汙處理以及水、電、路、防疫等配套設施的建設實施補貼,共落實資金200萬元,建成8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三)能繁母豬補貼。該項目主要是對農戶飼餵的能繁母豬實施補貼,其補貼標準為每頭補貼50元。
(四)能繁母豬保險。保險費按母豬品種分為兩個檔次:本地母豬(榮昌豬等地方老品種母豬)保險費36元/頭,良種母豬(二元雜交或PIC等優質瘦肉型母豬)保險費48元/頭,其中,區縣(自治縣)財政配套承擔6元/頭,養殖戶(場)承擔12元/頭,其餘由中央和市級財政承擔。
二、養豬獲得補助需要的步驟
1、新建的規模養豬場必須到當地畜牧獸醫站申報備案,經當地鎮街人民政府蓋章並報區畜牧獸醫局同意後方能修建。在修建過程中,當地畜牧獸醫站和區畜牧獸醫局可幫助其規劃設計。
2、嚴格按照《畜牧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的要求,禁止在禁養區內修建生豬規模養殖場,禁止對周圍環境造成汙染,並有相應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和養殖檔案。
3、引進的種豬必須從國家和重慶市確認的並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引種,同時具備引種發票、種豬出場合格證和系譜。
4、所修建的豬場要求豬舍選址合理,並符合相應的用途,設施設備齊全,如產仔母豬舍應有保育欄和保溫設備等。
5、要有對糞便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如沼氣池等,並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
三、2008年有關生豬補貼的政策
(一)能繁母豬補貼。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飼養的能繁母豬每頭補貼增加到100元。
(二)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該項目主要是對年出欄5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豬舍標準化改造、糞汙處理以及水、電、路、防疫等配套設施的建設實施補貼,共落實資金200萬元,建設7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三)能繁母豬保險。主要對飼養200日齡以上,4週歲以下的能繁母豬實施保險,保險金額按母豬品種分為兩個檔次,本地母豬(榮昌豬等地方品種母豬)保險金額600元/頭,良種母豬(二元雜交或PIC等優質瘦肉型母豬)保險金額800元/頭。
總之,新修建的規模化養豬場,首先要到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備案,在徵得當地政府和區畜牧獸醫局同意後方能修建;其次,要按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規範修建豬場;第三,在飼養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畜牧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
國家有哪些政策扶持養豬業
國家高度重視畜牧業發展,出臺了一批養殖業惠農扶持政策,包括能繁母豬保險和補貼、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生豬規模場標準化改擴建、生豬良種補貼等,絕大部分針對生豬生產
針對不同的扶持政策,詳細補助最好去當地畜牧水產局諮詢一下,國家政策只是宏觀的,落實到地方都會有一些偏差
國家對養豬戶給什麼政策嗎?
養殖戶基本拿不到補貼的 都被上面的給扣下了。
養豬國家有什麼優惠的政策
賺錢.國家對於養豬好的政策為300頭存攔豬,加30頭母豬。政府補助5--10萬。可去當地畜牧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