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付老闆不發工資?
如何對付拖欠工資的老闆
正常流程:勞動部門投訴,目前欠薪問題是勞動部門的工作重點。
不正常流程但理智:在公司公共場所大聲宣傳你的訴求,如果老闆不兌現,公司現在正常工作的員工的忠誠度會受到影響。
不正常流程不理智:打砸搶,但這樣容易觸犯法律。
求對付不發工資的老闆的狠招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遇到不給工資的老闆應該怎樣對付?
首先,一定要準備好,沒付工資的有效證據,比如考勤登記,然後向勞動部門投訴。
老闆拖欠工資,我該如何應付
你好。你寫的很多,感覺你心情很激動,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不過呢,要解決這個事情,就要話分2頭說。你在這裡說你們老闆的那些不是,都是合理的,但是你可否想過,這個老闆從來沒想過你想的這些,他只是很本能的(或者可以說是目光短淺吧)認為你們就是為他打工的,發多少,怎麼發工資都是由他說了算。
關於這一點,我覺得沒必要要糾葛了,因為從文中你已經很清晰的表達,你在這裡已經不是短時期了,這老闆什麼樣你很清楚。所以,目前只需解決問題即可,你無能力也無條件去和老闆他去講人生道理和道德。他也不會聽。
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建議你還是現實一點,不要和老闆搞的太僵,畢竟你只是想拿到你的工資而已。但你需要明白你的這個廠從頭到尾就是這樣一個不正規的廠,你也這麼長時間都在這裡過了,你自然明白。
所以,綜合上面的情況,你未和他打招呼就又來單位,他肯定是不高興的,因為他不能知曉你的真實意圖。所以他繼續叫你教新來的員工,這也很正常。
實際上,你目前可以考慮放棄這幾天的工資,這同時也可以作為你對老闆的壓力砝碼,其實人心都是有餘地的,事情也不是你想的那麼糟糕沒轉機。只是你們老闆把生意做的太現實太直接了些。所以你總感覺沒有安全感,但總體上到目前為止還是問題不大。
所以你應做的就是這2天耐下心來,和新來的員工儘量把關係搞好,從文字中看你好像也有情緒,這對你要錢的事情很不好,你應該不管新員工是否願意聽你教,而友善親切的把你知道的告訴新員工並監督她做一些工作,並且最好讓你的老闆看到這些。你們老闆會有反饋給你的。你無需太擔心。
我想你的工資是可以拿到的,只是他拖欠成習慣,這是一種下意識,也並非他的本意,所以面對這樣的企業和老闆,你無需講太多道理,這樣的企業需要的是人情和關係,所以你必須和你的老闆把關係處好,所以,你這幾天應該刻意表現好一些,不為別的,只為了你的工資。說這麼多你可以理解我的意思嗎?
祝好。
打工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1、無合同: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公司必須支付雙倍工資,一共要支付11個月,如果滿一年仍未籤自動視為籤無固定合同;
2、無社保:從入職當月開始公司就應購買5險一金,並且是按應發工資買,而不是公司定的基數或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是你上班勞動報酬,哪怕是上一天班公司就得支付一天的工資,他們找理由不給工資,除非是公司破產,否則都要支付工資。即使破產,拍賣公司資產也是優先支付員工工資的。建議你去當地勞動局或勞動站申請仲裁,公司接到傳票後一般會找你私了,免得影響公司聲譽。
老闆不發工資,我把老闆給打了,一般法律 上怎麼定罪?
樓上那位15級的大哥,夠勇猛的啊,都知道出去躲躲,就沒想過躲不掉被抓到什麼結果?如果立了案,躲一輩子都躲不掉。
不知道飢那老闆傷到什麼程度?輕傷以下,加上你老闆有過錯,不會認定為犯罪(故意傷害罪)。 會承擔民事責任,醫藥費、誤工費等。
遇到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你們單位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不(及時)發放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這樣,你們單位一被舉報就慘了。如果沒有訂勞動合同沒拿更慘--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或許你說公司小,不規範你也無處申冤,教你一招:
根據勞動合同法條款,這是公司存在的明顯的侵害你合法權益的行為,你可攜帶相關憑證至市縣級別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如果沒有成功,你確定證據確鑿,可提交由法院處理的事項。
其實沒有發工資你只要證明你付出了勞動你與這公司有勞動關係,責任方就在企業了,企業必須提供發工資的證據,現在國家的法規對維護員工利益有幫助,你應該可以比較容易地要回你的工資。如果企業在收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責令逾期不支付的,你們的單位還得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所以你還發財了,老兄!
多學學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
老闆不發工資還打人,怎麼處理
向上級部門反映
儘快!
【拖欠工資 拒付加班費 經濟補償 加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鼎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這個事件比較惡略 還涉及故意傷害 告他
請採納哦
!
給私人老闆打工不給工資怎麼辦
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老闆不發工資,打12345會受理嗎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