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風棄光是什麼意思?
光伏發電中的棄光是什麼意思
所謂的棄光就是光伏電站的發電量大於電力系統最大傳輸電量+負荷消納電量。
棄光率=光伏電站的發電量-(電力系統最大傳輸電量+負荷消納電量)/光伏電站的發電量
棄光棄風是什麼意思
放棄使用太陽能和風能
能源領域存在的棄風,棄水,棄光,問題指的是什麼
就是受限於某種原因被迫放棄風水光能,停止相應發電機組或減少其發電量。
能源就是向自然界提供能量轉化的物質(礦物質能源,核物理能源,大氣環流能源,地理性能源)。能源是人類活動的物質基礎。在某種意義上講,人類社會的發展離不開優質能源的出現和先進能源技術的使用。在當今世界,能源的發展,能源和環境,是全世界、全人類共同關心的問題。
目前國家規定棄風棄光率控制在多少以內
井工煤礦採區回採率標準:煤層厚度考核指標≤1.3m≥85%1.3-3.5m≥80%≥3.5m≥75%露天煤礦採區回採率標準:煤層厚度考核指標≤1.3m≥70%1.3-3.5m≥80%3.5-6.0m≥85%≥6.0m≥95%
儲能是不是解決棄風棄光的最現實選擇
是
為啥關停那些風機和太陽能光伏電站
現在很多地方出現棄風棄光的現象
因為不管是風力發電還是光伏發電都是具有時間性的,不能穩定的發電。只能作為輔助。
大規模的建設使得很多地區無法消耗掉這麼多的電能,高壓輸送的成本又過高。
所以現在根據地方規劃會限制
光伏電價下調對光伏行業是利好還是利空
降低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杆電價,對於光伏企業的影響是不可迴避的。我國發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曾明確提出,到2020年風力發電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逐年下調電價,一定會有所行動。
收益的不確定性可能會降低這樣一類企業對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投資熱情,這時傳統能源一種“逆替代”可再生能源的情況有可能會出現,這種效應不利於我國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和環境汙染治理。“調價會拉近傳統能源與可再生能源之間的電價差距,但這種調整給可再生能源發電帶來的正向收益是長期的、緩慢的。
電價下調的前提是保障發電項目的基本回報率,否則只會導致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投資減少,就是要保證電站的使用時間,這就意味著必須解決棄風棄光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按時、按量發放可再生能源補貼,對於企業而言更顯得尤為必要。
長期來看,上網電價的下調將促使發電企業的戰略從規模擴張轉移到降低成本上來,實現新能源從規模擴張型向質量效益型發展、從高補貼政策依賴模式向低補貼競爭力提高模式的兩個轉變。
發改委一週召開兩場煤炭會議 傳遞哪些信號
一是更加註重運用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去產能。會議指出,要遵循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優勝劣汰退出落後產能。同時,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強化市場監管,繼續加大環保、國土、質量、安全、能耗等監管執法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嚴肅查處,倒逼落後產能加快退出。
二是堅持在確保安全和減量置換的前提下有效釋放先進產能。安全生產是紅線底線,減量置換是“十三五”期間新增產能的基本要求,任何釋放產能的措施,都必須以安全生產和減量置換為前提。會議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加快推動符合條件的優質產能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加快已核准項目建設和聯合試運轉,加快推動國發〔2016〕7號文件之前已實施且具備條件的項目核准。
三是採取綜合措施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印發《關於加快簽訂和嚴格履行煤炭中長期合同的通知》,明確要求產運需各方加快簽訂中長期合同,簽訂的年度中產期合同數量佔供應量或採購量的比例達到75%以上,合同履約率不低於90%,並要求各地建立合同履行考核評價措施,對合同簽訂和履約不力的企業實施必要的制裁。本次會議提出,要組織開展好煤炭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情況調研督導,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實施必要懲戒,督促產運需各方更大範圍、更高比例簽約履約。各地要按照抑制煤炭價格異常波動備忘錄有關要求,積極引導煤炭及相關企業建立長期穩定、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促進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特別是動力煤價格進入綠色區間。
四是科學把握去產能力度和節奏。會議強調,各地要根據本地區供需實際,科學把握去產能的時序和節奏。去產能任務在時序安排上要注重與接續資源有效銜接。要重點去長期停工停產的“殭屍企業”,違法違規和不達標的煤礦,安全保障程度低、風險大的煤礦,以及其他落後產能煤礦。去產能力度大、煤炭供應壓力大的地區,要提前考慮產能退出後的資源、運力接續工作,並制定相應的保供方案。要根據資源、運力情況,利用淡季提前把電廠存煤提高到合理水平。
五是大力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要進一步優化電網調度,建立跨省跨區調峰和備用資源共享機制,切實保障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在更大範圍開展清潔能源調峰電廠試點,緩解棄風棄光棄水,有效減少火電出力,降低電煤消耗。要按照“誰調峰、誰受益”的原則,建立調峰機組激勵機制。會議要求,抓緊啟動清潔能源現貨交易試點,逐步增加交易規模,擴大試點範圍,完善輔助服務交易規則。同時,要推動重點用煤企業包括電廠內部挖潛,通過節能降耗進一步減少電煤需求。
六是以更大力度和更配套的措施促進煤炭企業兼併重組轉型升級。鼓勵發展煤電聯營,深入推進煤電一體化、煤焦一體化、煤化一體化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推動不同煤種、不同規模、不同區域、不同所有制的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形成若干特大型煤炭企業集團;鼓勵不同所有制的企業相互參股,發展混合所有制,實現提質增效、轉型升級。會議強調,各主要產煤地區要利用當前重要的戰略機遇期,研究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在推進煤炭上下游聯營、兼併重組等方面做出成功案例。
七是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要求。督促煤炭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禁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復工復產,堅決禁止增加安全風險的超能力生產,堅決禁止增加安全隱患的超層越界生產。引導煤炭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彌補安全欠賬,進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同時,要督促企業更加科學地對待安全檢查,除已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煤礦外,不能以集中停產的方式來應對安全“體檢”,要在正常生產狀態下查找安全隱患,要以確保安全的方式治理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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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光伏產業最新優惠政策
2015年12月2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辦法》發佈並實施後,將成為解決棄風棄光問題,促進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業有效發展的主要推動力。
2015年12月24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杆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044號文件。根據新政策2016年1月1日起新備案的光伏項目電站將執行一類0.8元,二類0.88元,三類0.98元上網標杆電價。
2015年12月2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完善太陽能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中指出屋頂分佈式光伏和地面完全自發自用的分佈式光伏電站依舊執行之前標準,不受年度規模限制。
2015年12月15日,國家能源局相關機構印發了《關於徵求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意見的函》。根據規劃,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60GW,年發電量達到1700億千瓦時。年度總投資額約2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