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是不是修辭手法?
對偶修辭手法與對仗修辭手法有什麼不同?
你好! 對偶與對仗是兩個概念,是兩種語言形式,二者有相同之處,但也有不同之處。 對偶,是一種修辭格。它是成對使用的兩個文句,這兩個文句字數相等,結構、詞性大體相同,意思相關。這種對稱的語言方式,形成表達形式上的整齊和諧和內容上的相互映襯,具有獨特的藝術效果。 對仗,是指詩詞創作和對聯寫作時運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詩詞聯句在對偶基礎上,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的詞語必須“詞性一致,平仄相對”,併力避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上重複使用同一詞語。格律詩詞的對仗使語言音韻和諧,增強了節奏感和音樂美,達到表現形式上的高度完美。因而格律詩詞的對仗要求也就甚為嚴格,符合上述原則的詩詞聯句便是對仗的;否則就是不對仗或對仗不工穩。 例如: (1)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范仲淹《岳陽樓記》) ——只對偶,不對仗。 (2)春天繁花開遍峽谷,秋天果實壓滿山腰。(碧野《天山景物記》) ——只對偶,不對仗。 (3)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魯迅《紀念劉和珍君》) ——只對偶,不對仗。 (4)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魯迅《自嘲》) ——既對偶,又對仗。 (5)紅雨隨心翻作浪,青山著意化為橋。(毛澤東《七律二首 送瘟神》) ——既對偶,又對仗。 (6)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毛澤東《改造我們的學習》) ——既對偶,又對仗。
什麼是對偶的修辭手法
【對偶】:恭辭格之一。用對稱的字句加強語言的表達效果 。是將字數相等、結構相同或相似的兩個詞組或句子成對地排列起來。
對偶修辭方法的特徵
對偶的特徵:1、字數相等
2、結構形式相同
3、意義對稱
定義:對偶就是用字數相等,結構形式相同,意義對稱的一對短語或句子來表達兩個對稱或相近意思的一種修辭手法.
對偶的主要方式有正對、反對、串對,“蕩胸生層雲,決眥入歸鳥”屬於正對,“蕩胸”對“決眥”,“生”對“入”,“層雲”對“歸鳥”。
參考資料:川ttp:/...8.html
如何賞析對偶的修辭手法
古詩的修辭手法對比和對偶是什麼?怎麼區別這兩種修辭手法?
對比是將前者和後者進行比較,而對偶是前者和後者的句式一樣,音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