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北京工作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但是,鑑於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最大的問題是你需要證明你跟公司之間的確存在勞動關係。因此你需要收集證據:比如公司曾經發給你的一個月工資的工資單,公司花名冊,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報銷單據,有公司領導簽字的各種單據,其他非公司員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項。
問題補充:
去工商局告需要怎樣的程序
---不是去工商局,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裡負責勞動監察的部門,工商局是不管勞動糾紛的。
如果我辭職是不是公司就得必須給我
---只要你能按照我上面說的舉證,100%可以追回你的應得工資,並且增加25%的經濟補償金。
我們公司文祕更慘,4個月只給兩月工資
---你們可以聯合起來一起舉報或者提起勞動仲裁,這樣在舉證等各方面效果更好一些。
參考: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
勞部發〔1994〕489號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 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佈單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發佈時間】010430
【關 鍵 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備 注】法釋〔2001〕14號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在北京工作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北京拖欠工資怎麼辦?
你好!
個人老闆無資質,應由中扶公司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82條的規定,單位不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從用工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二.單位拖欠工資或者不上社保的,員工可以根據38條的規定,通知單位後即解除勞動關係.有權要求單位結清工資,補交社保並根據46條的規定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安排工作超過法定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按《勞動法》44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四.對於自己的合法權益你有權主張,老闆不給的可以向中扶公司要,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以老闆及中扶公司為共同被申請人申請仲裁.申請仲裁不收費.
五.證明存在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工作證、工牌、工卡、工服、證人、錄音、工資記錄、工資條、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有你名字且蓋有公章的文件等.
相關法律規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四、建築施工、礦山 企業 等用人單位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希望有幫到你!
在北京拖欠工資 5分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北京打工拖欠工資怎麼辦
如果有合同的話。直接去法院告他。
如果沒有合同,去勞動局尋求勞動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在北京市被拖欠工資去那裡找
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在北京工作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但是,鑑於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最大的問題是你需要證明你跟公司之間的確存在勞動關係。因此你需要收集證據:比如公司曾經發給你的一個月工資的工資單,公司花名冊,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報銷單據,有公司領導簽字的各種單據,其他非公司員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項。
問題補充:
去工商局告需要怎樣的程序
---不是去工商局,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裡負責勞動監察的部門,工商局是不管勞動糾紛的。
如果我辭職是不是公司就得必須給我
---只要你能按照我上面說的舉證,100%可以追回你的應得工資,並且增加25%的經濟補償金。
我們公司文祕更慘,4個月只給兩月工資
---你們可以聯合起來一起舉報或者提起勞動仲裁,這樣在舉證等各方面效果更好一些。
參考: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
勞部發〔1994〕489號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 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佈單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發佈時間】010430
【關 鍵 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備 注】法釋〔2001〕14號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我在北京,我想拖欠工資怎麼投訴
拖欠工資是違法行為,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這種違法行為,投訴電話:12333
在北京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能怎麼辦了。公司都是這個樣子的。
民工在北京拖欠工資怎麼辦
遇到在北京打工的工資被拖欠問題,要蒐集具體的證據和材料,比如勞動合同、施工協議、工資欠條、工資被拖欠的金額和人數、被拖欠的時間跨度、具體完成了多少工作量、老闆個人準確和詳細的基本信息等,寫成表達準確的書面材料後,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請這樣的機構幫助催討工資。如果還是不得到的話,就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處理。要注意,不能以極端的方式與老闆發生意外的衝突事件,比如對老闆毆打和非法拘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