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鬥毆如何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12-12

雙方打架都有輕微傷請問派出所應該怎麼處理

派出所在實際工作中對這種案子的處理總的說有兩種:一是調節解決,二是依法處理,你的情況傾向於第一種。處理的大體過程是:打架--發生傷害--到派出所--開具指定醫院就診證明--就醫(自己掏錢啊,回頭要是對方拘留了可沒人給你報銷,如果想走調解路線,就可以多花些錢,對方是要賠付你醫療費用的)--將醫生開出的診斷證明帶回派出所--持派出所開具的文書到分局法醫鑑定中心--回所裡做筆錄--派出所到法醫鑑定中心取回鑑定結論--根據你的意見進行調解或對嫌疑人進行拘留處理。 需要說明的是公安機關的調解是一次性的,也就是你看病花多少錢就陪你多少錢,在此基礎上你可以適度索要誤工費和營養費,索要所謂的精神損失費是不受支持的,而且一經調解,今後就不得再就此案發生糾紛,是否有後遺症,派出所不再進行調解,需要到法院提起訴訟。 對毆打他人的處理:你打我一拳,只要承認你確實打我了,沒傷也能拘留你,一般是5天以下,所以你以後別隨便動手打人了啊,切記;一般的皮外傷、肋骨骨折等都是輕微傷,治安拘留5-15天;輕傷以上是刑事拘留,最長3個月,在此期間等待法院宣判,你的牢獄生活或長或短的就開始了...補充一句,半年內如果有兩次以上毆打他人,第一次進行拘留,第二次就要進行勞動教養了,到時候別後悔啊,搞不好你一年半年都回不了家呢,媳婦兒都得和人家跑了...

從你的情況來看,對方有過錯在先,你們在互毆過程中打傷對方有制止對方實施違法行為的成分在裡面(別當著民警說什麼正當防衛,露怯)一般是不能處理你的,就是送去看守所也不會收的,所以最好多要他們點兒錢是你最好的解決方法,但是關鍵就是你沒看病,沒有診斷證明就沒法做法醫鑑定,而我上面已經提過了,派出所和法院在經濟賠償上不支持所謂精神損失費,主要就是依據看病的醫療收費收據,所以這次只能算你們趕鼎倒黴事了。

雙方打架最後怎麼辦怎麼處理

我想你諮詢的主要目的是看,你的朋友是不是構成正當防衛。根據刑法的規定,是否構成正當防衛,要從五個要件進行判斷,若同時具備五個要件方可構成正當防衛: 1、起因條件:不法侵害必須現實存在,不能是防衛人的誤以為; 2、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不能是尚未開始或已經結束; 3、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4、對象條件:只能針對侵害人防衛,不能針對第三人進行防衛; 5、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 針對你的表述,問題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限度條件上,也就是說你朋友的行為是否超過了防衛的限度。是否超過限度要與當時的危害進行衡量,具體應結合到該三人對於你朋友打擊的手段、使用的工具和打擊的部位等因素。如果該三人均持木棒毆打你朋友,而你朋友進行持磚頭防衛,從強度上來看是基本相當的,不應認定為防衛過當,而以正當防衛認定為宜。若對方只是以拳頭打擊,而你朋友用磚頭防衛,從防衛和不法侵害的強度上來看是有些失衡的,但若有其他緊迫情節存在,也有可能排除防衛過當,而致使正當防衛合理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因為確定當時事發現場的情形相當重要,請你認真核實。若再有疑問可進行追問,亦可電話聯繫我。 因你對事發現場的表述不夠詳盡,我只能進行原則性答覆和一定的假設性分析,希望我的答覆能夠幫得上你,順祝安好!

兩人相互打架派出所怎麼處理?

合適的。 雙方打架,屬於互毆,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規定,應處罰款或拘留。 A把B打成輕微傷,A應承擔人身損害賠償所引起的經濟糾紛,但鑑於B先出手打人,自身也有過錯,故應當適當減輕A的責任。所以,本案糾紛應:A承擔主要責任70-80%,B承擔次要責任(20-30%)。 派出所讓你們自己調解也是對的,雙方不服,B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處理。

雙方打架派出所怎麼處理

1、建議及時向警方報案處理,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害以上(包括輕傷),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公安機關立案後,你們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人身損害賠償;當然你們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3、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微傷,你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殘疾賠償金,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們傷害依法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而且還需要承擔人身傷害賠償責任。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並不能因此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者承擔了民事賠償責任,並不能因此不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通俗點說就是既要打,還要罰;

兩方打架,對方先動手,我方還手,兩方均受傷,應該怎麼處理

這個最好私下協商處理 雖然他們先有過失 但是你方也參與進去 鬧到派出所雙方都不好收場 雞可以請個有實力的或者警察或者請仲裁機構介入幫忙 公安局的而結果就是你們他陪你的醫藥費 你也得陪他們醫藥費 他方最多比你們多承受一丁點 都是不太光彩的事兒 找個和事老吧 如果你財大氣粗可以去公安局

打架雙方都受傷派出所怎麼處理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打架鬥毆雙方都輕微傷,協商解決不成,這種情況法律會怎麼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兩人打架一人受傷怎麼處理

回答:

1、一般情況下,當你們報案並立案後,自己主動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警察才會去找那兩人。如果你們不追究他們的責任的話,一般警察不會去找別人麻煩。

2、一般情況就算是個行政責任(從實際生活上講),但嚴格的說在刑事責任上屬於故意傷害(他人)罪,此罪要分傷害的等級來判刑,像你所說的你們曾有受傷證明,你另外再讓醫院做一個傷勢認定,比如輕微傷、較嚴重等等,然後追究他們的責任。

3、一般警察也就是立個案,再就是以行政案件來處理,讓一方看具體情況賠個經濟費用,然後拘留個幾天,也就算結束了。

4、找不到人,那就繼續找人,反正立案過了,有個檔案備份,等人找到了今後調檔繼續審理(這是刑事案件的程序)。此外,一般當事人追究行政責任,會拘留幾天就算好了。

雙方打架鬥毆造成比較嚴重的事故,會怎麼處理? 15分

1 乙方應該是不能算正當防衛的,因為一拳,很輕,不怎麼能代表正當防衛,2 輕傷福什麼事,重傷乙方要法律責任,可能盼故意傷人罪,致死的話,最少18年以上,如果乙方不算正當防衛很可能直接死刑,如果是正當防衛也要18年以上或者無期。如果要乙方家人死亡,也算恐嚇的

打架雙方一方輕傷一方輕微傷如何處理

你好:

2005年《公安部關於辦理傷害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需要做傷情鑑定的,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由被害人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部門進行傷情鑑定”。

1\“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的,立為治安案件處理。認定“輕微傷害”,必須有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傷情診斷證明或法醫鑑定。被害人到醫院就醫的,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應當及時收集、調取醫院的鼎斷證明”。

2\“對於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立即作出處罰裁決。侵害人應當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的,公安機關應當一併作出裁決”。

3\ 輕傷害以及重傷害案件的被害人通過公安機關向犯罪嫌疑人提出賠償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記錄在案,並可以就賠償問題先行調解。

4\如果對方不主動給予傷害損害賠償,你們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補充說明:

實在沒有人提供證據,這對雙方都不利,也對公安機關查明全案真實情況也不利,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一方佔便宜的。但只要公安機關進一步的認真工作,肯定查明和掌握真實情況和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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