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怎麼計算公式?
有關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20分
增值稅計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幾個概念:
1、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17%)
2、含稅銷售收入=銷售額*(1+17%)
=銷售額+銷售額*17%
=銷售額+銷項稅(或進項稅)
3、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含稅銷售收入/(1+17%)*17%=銷售額*17%
增值稅計算公式
進項不含稅銷售額=37300/(1+17%)=31880.34(元)
進項稅額=31880.34*17%=5419.66(元)
銷項不含稅額=71000/(1+17%)=60683.76(元)
銷項稅額=60683.76*17%=10316.24(元)
應交增值稅稅額=10316.24-5419.66=4896.58(元)
企業所得稅根據利潤計算,(收入-成本-費用)*.25
60683.76-31880.34=28803.42
28803.42*0.25=7200.86
增值稅怎麼算?
繳納增值稅的企業一般分兩類,一類是小規模企業,一類是一般納稅人.
1小規模企業的應納增值稅=收入*增值稅稅率
如收入100,稅率3%,應納增值稅=100*3%=3元
2一般納稅人企業的應納恭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上期留抵稅額
一般納稅人企業的稅率通常為17%
如購貨成本100,對應進項稅額17,銷售此批貨物收入200,對應銷項稅額34,暫不考慮特殊情況,則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稅額=34-17=17元
增值稅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含稅價與不含稅價的轉換
不含稅價=含稅價/(1+徵收率)=X/(1+17%)
應交納的增值稅額=不含稅價*稅率 =X/(1+17%)*17%
不知有未明白
增值稅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1+稅率)=不含稅銷售額
一、增值稅計算公式
含稅價與不含稅價的轉換
不含稅價=含稅價/(1+徵收率)=X/(1+17%)
應交納的增值稅額=不含稅價*稅率 =X/(1+17%)*17%
二、徵收管理上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規定標準以上即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年銷售額100萬元以上或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經申請審批後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為17%或13%,有權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按規定取得進項稅額的抵扣權。小規模納稅人按6%的徵收率徵收,不能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直接計算法,是指直接求出商品或勞務的增值額,然後再乘以規定稅率,計算出應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注: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增值稅如何計算出來的
你說錯了無稅金額不是100*(1+17%)是100/(1+17%)
增值稅唬價外稅,稅款在價格之外,而現實生活中買賣價都是價稅合計,所以在計算稅款時需要將價稅分離出來。
含稅價=不含稅價+稅款=不含稅價+不含稅價*稅率=不含稅價(1+稅率)
不含稅價=含稅價/(1+稅率)
所以100含稅收入在計算不含稅價時是100/1.17
當然這是指稅率是17時,如稅率是13%時就是100/1.13,稅率是3%時就是100/1.03
什麼是增值稅,怎樣計算
增值稅的計算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1+稅率)=不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稅率=應繳稅額
上面說增值稅是實行的“價外稅”,什麼是價外稅?也就是價外徵稅,就是由消費者負擔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甲貨物100件,金額為10000元,但你公司實際上要付給對方的貨款並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設增值稅率為17%)=11700元。
為什麼只購進的貨物價值才10000元,另外還要支付個1700元呢?因為這時亥你公司作為消費者就要另外負擔1700元的增值稅,這就是增值稅的價外徵收。這1700元增值稅對你公司來說就是“進項稅”。a公司多收了這1700元的增值稅款並不歸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稅上交給國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繳而已,並不負擔這筆稅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購進的100件貨物加工成乙產品80件,出售給b公司,取得銷售額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產品貨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為b公司這時作為消費者也應該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稅款,這就是你公司的“銷項稅”。你公司收了這2550元增值稅額也並不歸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給國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稅款也不是你公司負擔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繳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稅就可以在銷項稅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購進貨物的支付的進項增值稅款是1700元,銷售乙產品收取的銷項增值稅是2550元。由於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增值稅可以在銷項增值稅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產品獲得b公司的貨款後)上交給國家增值稅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購買甲貨物時加入貨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繳過了),所以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購乙產品時付給你公司的,通過你公司交給國家。b公司買了你公司的乙產品,再賣給c公司,c公司再賣給d公司……,這些過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稅的,直到賣給最終的消費,也就把增值稅轉嫁到了最終消費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稅也是流轉稅。
如果你是一名會計,從會計分錄中也看得出來: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100件貨物時,分錄:
借:原材料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
貸:應付賬款——a公司 11700
分錄中並沒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為公司的費用,而是做為“應交稅金”,因為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銷售80件甲產品時,分錄:
借:應收賬款——b公司 175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0
分錄中並沒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稅款做為公司的業務收入,而是掛“應交稅金”,因為這並不歸你公司所有,而是應交給國家的稅收。
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給國家的稅收。
企業增值稅怎麼計算啊
1、企業的增值稅的計算一般情況下是
應納稅所得額=增值稅的銷項額-增值稅的進項額
2、交了多少增值稅都不會說明企業有什麼問題,僅僅體現出貨物流通環節的數量達到什麼規模。無論企業繳納多少增值稅,對企業利潤沒有影響。
原因如下:
增值稅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額就是應納增值稅額。增值稅是價外稅,在會計核算中,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與成本費用無關,提取銷項稅和進項稅額抵扣都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與財務費用無關,也不反映到利潤表裡。 增值稅不同於價內稅——營業恭,既然與成本費用無關,當然就與利潤無關,更不會在利潤中體現,增值稅無論你交多少,都與利潤沒有關係,至於你交了多少,並不減少利潤。
進口增值稅公式怎麼計算
第二個是對的,第一個是已經加上增值稅的價格。
CIF是不含稅的
關稅=CIF*匯率*關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CIF*匯率+關稅)*17%
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5分
增值稅計算方法
增值稅稅率:目前有17%,13%,6%和0幾種,具體那些屬於各自的稅率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增值稅計算方法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舉例說明如下:
B企業從A企業購進一批貨物,貨物價值為100元(不含稅),則B企業應該支付給A企業117元(含稅)(貨物價值100元及增值稅100X17%=17),此時A實得100元,另17元交給了稅務局。
然後B企業經過加工後以200元(不含稅)賣給C企業,此時C企業應付給B企業234元(含稅)(貨物價值200加上增值稅200X17%=34)。此時套用上述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200X17%=34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34-17(A企業已交)=17(B企業在將貨物賣給C後應交給稅務局的稅額)
退稅計算方法
繼續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業為國家規定實行先徵後退原則的出口企業,他把這批貨物加工後出口,出口FOB價為300(已折成人民幣)(不含稅),此時他要交納的增值稅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300X17%=51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51-34(B企業已交)=17(C企業在將貨物出口後應交給稅務局的稅額)
出口後可以獲得退稅額為(假設退稅率為17%)
應退稅額=FOB價X退稅率=300X17%=51
此時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潤為
成本=進價+所交增值稅=234+17=251
收入=賣價+所退增值稅=300+51=351
利潤=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稅率為15%則
應退稅額=FOB價X退稅率=300X15%=45
此時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潤為
成本=進價+所交增值稅=234+17=251
收入=賣價+所退增值稅=300+45=345
利潤=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潤。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額,應用公式也可得出這個結果。
當期不可抵扣額=FOB價X外匯牌價X(增值稅稅率-退稅率)=300X(17%-15%)=6
假設C為則根據國家規定,實行“免,抵,退”原則出口企業,加工後自己出口,出口FOB價300(已折成人民幣)(不含稅)。本來要向上述那樣先交納增值稅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300X17%=51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51-34(B企業已交)=17(C企業在將貨物出口後應交給稅務局的稅額)
但根據“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業的最後一道增值環節免徵增值稅,所以不用交納這17元增值稅。
貨物出口後,C企業依法向稅務機關退稅,根據“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稅稅率為17%,C企業可以抵扣的稅額為34(前面環節所交的增值稅),而不是51,因為最後一道環節的17元沒有交,根據“不交不退”原則,這17不給予退。這34元就是C企業實得的退稅額,
此時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潤為
成本=進價=234(此時沒有交17元的增值稅)
收入=賣價+所退增值稅=300+34=334
利潤=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稅稅率為15%,此時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額
當期不可抵扣額=FOB價X外匯牌價X(增值稅稅率-退稅率)=300X(17%-15%)=6
此時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潤為
成本=進價=234(此時沒有交17元的增值稅)
收入=賣價+所退增值稅=300+34=334
利潤=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額=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實不予抵扣額就是當退稅稅率小於增值稅稅率時產生的差額。
根據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