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機構是什麼請舉例?
銀行需成立分支機構是什麼意思?
《關於設置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暫行規定》對設立分支機構應具備的主要條件規定如下;
1.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的銀行,必須是已經設立一年以上,經營成績良好,無違反金融監管法規的銀行;
2.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的銀行,在擬設分支機構地區已經發生的貸款業務應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3.擬設置的分行,應由其總行撥給不少於1億元的營運資金;
4.擬設置的支行應由其總行撥給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的營運資金;
5.設置分支機構的銀行撥給其各支行營運資金總和,不得超過其總行資本金總額的60%;
6.申請設置分支機構的銀行,其資產負債比例,應達到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各項管理指標,
7.各類銀行一律不得設置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行。
我國為了加強對境外金融機構的管理,規範境外金融機構,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受國務院委託,制定併發布了《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該辦法已於1990年3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並於1990年4月13日起施行。
集體分支機構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
看該集體是什麼組織
如果該集體是市公安局 那麼它的分支就是縣區公安局再下面分支就是派出所
如果是一個私人企業,那麼它的分支就是分公司/子公司再下一點可能就是營業點
什麼是非公司制企業法人?請舉例
我國的公司之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倆類,並且要求這兩類公司在企業名稱中必須體現出來。非公司制企業法人就是有獨立法人資格但未採取公司制的獨立核算的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實體。比如未進行公司制改革的國有企業範比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各類合夥型企業等。
什麼是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有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區別嗎?
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並配備會計人員,並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是把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週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申請分支機構核轉函需要什麼證件
法人代表相關證明,營業執照(公司的)等等。
稅法所說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是指什麼
企業所得稅法實行之後,企業所得稅已經不再區分內資和外資,因為政策都統一撫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別接受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就地預繳,是指總
1、分店和分支機構的區別是什麼?
1、必須要分公司命名,因為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沒有法人資格,命名的時候要與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區別開來,比如說你的總公司就具有法人資格,你分支機構一切法律行為都要你的總公司承擔。
2、與你設不設賬沒有關係。
企業分支機構更換負責人需要什麼手續及資料?
僅供參考:如果你說的企業分支機構非法人制,只需要由企業對你任命,並通告企業所有部門和其它分支機構。並配合你在機構當地舉行走馬上任儀式。 如果你說的企業分支機構是法人制,需在企業分支構所在地工商局變更法人。提供資料與你參考: 一、 企業法人申請企業名稱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二)主管部門對企業變更登記的批覆文件;
(三)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二、企業法人申請住所和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二)租房協議及房產證複印件;
(三)主管部門對企業變更登記的批覆文件;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三、企業法人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二)主管部門對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
(三)新法定代表人的審查證明;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四、企業法人申請註冊資金的變更,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二)主管部門同意變更的文件;
(三)驗資報告(國有企業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產權變動登記表);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五、企業法人實有資金比原註冊資金數額增加或者減少超過20%時,應持資金信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六、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經營範圍,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報告;
(二)原執照正副本;
(三)經營範圍涉及有關許可證的,提交許可證複印件;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七、企業法人申請延長經營期限,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二)主管部門同意變更的文件;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八、企業法人申請變更主管部門,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註冊申請書》;
(二)主管部門變更的文件及新主管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九、企業法人在異地(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十、登記主管機關應當給予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不予核准變更登記的決定。
中國人民銀行各省市分支機構主要職能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佈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彙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投標人國內分支機構指的是什麼
是指國外的投標人,在中國境內設置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子公司,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