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失業證明在哪辦理?
就業失業登記證在哪辦
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勞動者可以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1、本市城鄉新成長勞動力:此類人員在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時,需提供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和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縣(區)就業管理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2、本市就業轉失業人員:此類人員在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時,需提供本的戶口簿、身份證、照片、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到用工備案的就業管理機構辦理退工登記時,由就業管理機構核《就業失業登記證》。
本市申報就業人員:此類人員在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時,需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照片、《營業執照》或《靈活就業證明》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縣(區)就業管理機構,進行就業登記,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3、外來勞動力:(1)非本地戶籍人員初次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屬於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證、畢業證書、照片,與其達成錄用意向的單位證明到意向錄用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屬地的就業管理機構辦理。(2)屬於用人單位前來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由用人單位在辦理就業登記手續時,提供職工的勞動合同、身份證,照片等資料,向單位社會保險屬地的就業管理機構申領辦理。(3)屬於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或者以自由職業形式實現就業,由勞動者在辦理就業登記手續時,提供本人暫住證、身份證、照片和相關證明就業的材料向暫住屬地的就業管理機構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4)非本地戶籍就業轉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時,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到原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屬地的就業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並提供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本人身份證和勞動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不領失業保險金但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人員申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到暫住地就業管理機構申請辦理,並提供居民身份證、《暫住證》和勞動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補辦:《就業失業登記證》毀損、遺失的,由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向就業管理書面說明原因,並憑登報聲明,由發證機構按規定補辦《就業失業登記證》。
就業失業證在哪裡辦啊
現在辦理的是《全國就業失業登記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辦失業證不要去社保局,業務已經下發到社區了。說白了就是街道辦事處下屬的社區,有勞動保障工作站,在那辦。帶著身份證和相片,還有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表。
就業失業證在哪兒辦理?
《就業失業證》,新增長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退出部隊現役的人員及其他符合失業定義的人員初次申領《失業證》的由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培訓後辦理(區就業服務機構每週組織一次對新辦證人員的培訓)。 申請領取或換髮《失業證》的程序: (一)填寫《申請表》。 (二)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換證只需提供《手冊》,但《手冊》填寫的內容必須完整且清楚)。 (三)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四)經審核錄入電腦後打印《失業證》,貼上持證人照片後加蓋發證單位公章和照片騎縫鋼印。
《就業失業登記證》需要去哪辦理? 5分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工作,建立專門臺賬,利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準確記錄《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定理信息,並做好相關統計工作。
第二章 證件印製
第四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就業失業登記證》全國統一樣式的制定。
失業證明在哪辦理,怎麼辦理,需要什麼
去當地街道辦理,具體手續查詢當地街道電話諮詢,不同地方的手續可能略有不同
失業證明在哪辦理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或者工作關係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證的辦理程序:帶好就業失業登記證、退工單、銀行卡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登記,再到區就業促進中心受理點審核蓋章。一、所需材料1、身份證原件;2、戶口簿原件;3、婚育證明《計生證》;4、小一寸相片2張;5、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係證明、《XX市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係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二、辦理過程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2、到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上面提到的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就可以直接到本街道辦理;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係轉移介紹信,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
失業證明去哪裡開?
一、失業人員辦證程序: 1、 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高中以上畢業證或無業證明、三張一寸免冠照片,到街道勞服站辦理《失業證》; 2、 在街道辦完證後,再持上述證件到區勞動服務中心蓋章。二、失業職工辦證程序: 1、 先持《終止、解除合同證明》到大連市勞動就業市場報到登記,然後再持戶口簿、身份證、三張一寸免冠照片及《終止、解除合同證明》到街道勞服站辦理《失業證》。 2、 在街道辦完證後,再持上述證件到區勞動服務中心蓋章。 《失業證》的辦理、使用須知 一、《失業證》的辦理 1、城鎮失業人員(失業青年、失業職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到所居住的街道勞動管理服務站辦理《失業證》,並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登記造冊,加蓋鋼印。 2、廢業或自行倒閉企業的職工,須持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的證明和本人身份的有關材料(檔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勞動管理服務站辦理《失業證》,並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登記造冊,加蓋鋼印。 3、《失業證》丟失後,必須由丟失單位或個人向發證部門申報,並登報聲明作廢,三個月後再予以補發。 4、1998年後應屆高中畢業生,原則上必須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結業後持勞動預備制畢業證方可辦理《失業證》。 5、就業轉失業的人員須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與求職登記後,方可辦理《失業證》。 6、工作調動時間,由於本人或調入單位原因落不了關係的,半年後收回調轉表,辦理《失業證》。 7、實行勞動、人事代理的人員,在代理期間不予辦理《失業證》。 8、殘疾人不予辦理《失業證》。二、《失業證》的使用 1、失業人員憑《失業證》報名招工、招聘;用人單位持被招用人員的《失業證》辦理就業手續。 2、失業職工憑《失業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一經錄用,錄用單位要在本人《失業證》的“就業情況”欄內按規定填好內容,經勞動部門蓋章。 4、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單位必須按《失業證》“職業變更的情況”欄種的要求填寫清楚,並加蓋公章交給本人。 5、失業人員憑《失業證》申請領取個體營業執照。廢業時,由工商部門開具廢業證明後,可參加社會用工招聘。 6、每年10月15日-11月15日,到街道勞服站年檢。
到勞動局辦理“就業失業證”需要哪些條件
一、《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對象與程序
(一)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本市城鎮戶籍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當進行失業登記;
1、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2、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4、承包土地被徵用並符合規定條件的;5、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7、其他符合失業登記條件人員。
(二)程序
1、辦理失業登記
本市城鎮戶籍勞動者初次辦理失業登記的,由勞動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本人免冠兩寸彩色照兩張及以下規定的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填寫《郴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證申領審批表》,進行失業登記和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並提供以下材料:(1)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需提供:畢業證(肄業證);(2)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需提供:原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判決書或仲裁書)等有關資料;(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需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停業或註銷營業執照的證明;(4)承包土地被徵用並符合規定條件的需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失地證明等有關資料;(5)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需提供:復員轉業軍人證書;(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需提供:解除勞動教養、刑滿釋放等相關證明。
2、註銷失業登記
(1)登記失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如實向發放《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報告,並由該中心註銷其失業登記:①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③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④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⑤其他經審核確認處於非失業狀態的。
(2)出現下列情況的,原發放《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對其《登記證》予以註銷,並收回《登記證》: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提前退休的;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③死亡的;④其他符合註銷條件的。
3、退出失業登記
登記失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行退出失業登記,退出期間不得享受任何就業援助政策和公共就業服務,並由發放《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註銷其失業登記:(1)主動放棄就業要求的;(2)連續6個月未與發放《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聯繫的;(3)3次以上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申領《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公共就業服務的。
上述人員如要求重新進入失業登記程序,必須由本人向原發證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遞交書面申請,說明退出和重入的原因,由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和縣級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辦理。
4、就業登記
(1)失業人員以下列情形之一實現就業的,應及時向發放《登記證》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報告,並辦理就業登記,《登記證》上的失業登記記錄失效:①已被用人單位錄用的;②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並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③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並且月收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2)用人單位新招用失業人員,應在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辦理就業登記手續,辦理就業登記時,須向單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交以下資料:①勞動合同(原件);②被錄用人員有效身份證(複印件);③被錄用人員的《登記證》;④屬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應出示相應的職業資料證書;⑤其他規定的資料。
(3)失業人員從事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的應在實現就業後30日內,持以下資料到其原失......
就業失業登記證去哪裡辦?需要多少錢辦理?辦理後啥時候可以拿錢! 20分
社區
就業失業登記證去哪裡辦理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