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經典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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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公安行政執行
公安行政執行是指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於逾期不履行公安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中要求履行義務的相對人,依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強制其履行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公安行政執法行為。公安行政執行必須按法定程序進行,它一般包括公安行政執行的決定、告誡和實施幾個步驟。由於強制執行的方式不同,其過程和步驟也不盡完全一致。
案例一 公安行政處罰與執行罰
案情摘要:
某年2月22日,某鄉黨委書記崔某,同鄉武裝幹部王某在一家飯店喝酒。一名顧客不小心將王某的桌子碰倒,王某立即追到街上去毆打那個顧客,造成多人圍觀,交通堵塞。身為鄉黨委書記的崔某不僅不制止,反而和王某一起毆打顧客。當公安民警聞訊過來制止時,崔某反將怒氣發洩在民警身上,並煽動他人一起將民警打傷,同時造成該地段交通堵塞近2小時。同年4月8日,該縣公安局根據發生的事實及證據,認為崔某的行為屬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決定給予崔某罰款50元的治安處罰。同時告知崔某如不服行政罰款,有權在受到決定書5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或者在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限屆滿後,崔某既未申請複議也未提起訴訟,卻拒不交納罰款。該縣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理》第三十六條規定:“拒絕交納罰款的,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罰款仍應執行”的規定,以崔某拒絕交納罰款,又作出決定對崔某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處罰。
問題:
本案中縣公安局對崔某作出拘留7天的決定,是行政處罰還是執行罰?
評析:
執行罰是指相對人逾期不履行依法作出的處理決定中所要求履行的義務時,公安機關賦予義務人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一種強制執行方法,其目的在於強制義務人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被處罰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本案崔某在公安機關對其實施治安罰款50元后,拒不履行其義務,屬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罰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拒絕交納罰款的,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罰款仍應執行。”本案縣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崔某7天的處罰決定,是行政處罰而非執行罰。
法律依據:
1、《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案例二 公安行政執行與強制措施
案情摘要:
2001年7月3日何某之子因毆傷他人,某派出所作出令何某之子賠償受害人醫療費和其它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333.38元的處理決定。何某之子已滿18週歲,但無經濟收入,二個多月過去後,仍未能給受害人償付賠償費。何某也不願為其子墊付賠償費。2001年9月22日晚,該派出所的民警在執行治安巡邏任務時,發現何某駕駛拖拉機前往糖廠拉運甜菜,派出所的民警即傳喚其去派出所,令何某為其子代交賠償費。何某表示次日交納,派出所當晚就扣押了何某的拖拉機及行車執照、駕駛證。第二天,何某代其子交納了全部賠償金,派出所即讓何某開回拖拉機,但未將行車執照和駕駛執照歸還。此後何某多次向派出所索要行車執照和駕駛執照,派出所卻遲遲不予歸還,直到2002年3月才歸還。
問題:
派出所的做法是否正確?
評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損失或者傷害,由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賠償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如果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本人無力賠償或者負擔的,由其監護人負責賠償或者負擔。”何某之子已滿18歲,其傷害行為造成他人的經濟損失,依照我國......
會計裡行政訴訟的題目給幾道經典的?
【多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應當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
A.××直轄市部分市民認為市政府新頒佈的《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侵犯他們合法權益
B.某稅務局工作人員吳某認為稅務局對其作出記過處分違法
C.李某認為某公安局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某商場認為某教育局應當償還所欠的購貨款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適用範圍。(1)根據規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如本題A選項情形;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如本題B選項情形。(2)本題D選項情形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應通過民事訴訟或仲裁解決(3)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C選項不當選。
【多選題】家住甲地的張某因與家住乙地的王某和家住丙地的趙某打架,被丁地派出所拘留並罰款,張某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管轄。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多選題】A市李某駕車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區與乙區居民範某的車相撞,並將後者打傷。B市甲區公安分局決定扣留李某的汽車,對其拘留5日並處罰款300元。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李某對處罰不服,可向B市公安局申請行政複議
B.對扣留汽車行為不服,李某可向甲區人民法院起訴
C.李某可以先申請複議,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D.範某對公安分局處罰李某的決定不服,可向乙區人民法院起訴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規定。(1)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因此,李某可以向B市甲區公安分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即B市公安局申請行政複議,因此ABC正確;(2)《行政訴訟法》第18條規定,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範某是受害人,行政機關作出的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是針對的李某,而非是針對的範某,因此,範某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訴,D錯誤。
【判斷題】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2011年)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規定。(1)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願進行調解;(2)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多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下列各項中,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依據的有( )。
A.國務院的行政法規
B.國務院某部委根據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發佈的規章
C.某直轄市根據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發佈的規章
D.當地的地方性法規
『正確答案』AD...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哪些第一審行政案件
行政訴訟法
第十五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一)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二)海關處理的案件;
(三)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律師您好!請問省高院公佈的典型行政案例對今後類似案件的審理有什麼作用?省高院公佈這樣的典型案例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第十條規定,應當將指導性案例作為裁判理由引述,但不作為裁判依據引用。就是說可以作為認定同類案件的理由
什麼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您好,行政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具備以下條件:第一,違法事實確鑿,即不僅當場有證據證明違法事實存在,而且證據充分,無需進一步調查證據。第二,必須有法定依據。在違法事實確鑿的情況下,該違法行為還必須是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明確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第三,適用於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的案件 ,即處罰較輕的案件。對於那些即使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需要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種類的,則不能當場處罰。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哪些第一審行政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包括:
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2、海關處理的案件;
3、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案件;
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華裔神探李昌鈺都參與了哪些有名的案件的調查?
【經典案例一】
一年暑假,一位13歲的小姑娘去參加學校組織的暑期游泳隊。一天游泳回來,教練把她送到離家100米遠的地方,讓她自己走回去。可從那天起,她再沒有出現。兩年後,小姑娘的屍骨在野外發現。屍體已經腐爛。當時在場的警察,都直著身子站在那裡看。我蹲在地上看了一會兒,發現小姑娘的屍骨上少了三根骨頭,旁邊有一些狗毛。據此推斷,那三根骨頭可能被狗叼走了。於是,讓就近的警察局查找兩年來的報告,看有沒有狗帶骨頭回家。警察局發現:一年半以前,有一位女士報告過。我馬上訪問報案女士,這位女士說,有一天,她的狗叼了一根人骨頭回來,她很害怕,打了狗一頓,第二天,狗又叼回來一根人骨,她向警察局報警,警察沒有來,第三天,狗又叼回一根骨頭,她對丈夫說了情況。丈夫說:“沒有關係,我來處理。”
第四天,狗果然沒有再叼骨頭回來。因為,她的狗也失蹤了。
答案有了,我讓人把他丈夫找來,經過調查,案情真相大白:原來,是這位女士的丈夫將小女孩強姦後用槍殺死的。發現狗叼回來骨頭後,他又用槍殺死了狗,然後把狗埋在草地裡。我們找到狗的屍體,將小女孩身上的彈孔與狗的彈孔比對,果然是同一支槍所為。
這樣,我蹲著找到證據破了案。
【經典案例二】
公安局長殺妻案
我曾在夏威夷遇到一個案子。丈夫是公安局分局長,有一天報案說誤殺了妻子。他說,妻子大怒,從車窗跳了下去。他想穩住車,可一倒車,發現軋了妻子。
我到後先檢查肇事車,可車身、車輪子上什麼都沒有,車底下反而有血跡,而且是旋轉型的,這證明出血物體曾在車下旋轉。死者臉上有一個五角形傷口,我在車底盤上找到了一個形狀相同的螺絲釘。分局長先打死了妻子,製造了肇事現場。
【經典案例三】
酗酒男子自殺案
一名酗酒男子死在自己家裡地面上,周圍全是血跡。警方認為其女友是第一嫌疑人。
我到現場後,覺得男子屍體有點異常。屍檢結果表明,其肝部已經完全硬化,這一結果提示我注意看血跡的形狀,發現大多都是圓形,中間是空的。“他是因喝酒過量吐血而死”,我由此得出結論,因為肝臟不能吸收酒精了,肺氣泡跟血一起被吐出來,氣泡落地之後,裂開,自然形成了空心圓。
【經典案例四】
最棘手--碎木機滅屍案
有個案子讓李昌鈺至今引以為榮,在他的網站的個人簡介中寫道:“他甚至在沒有屍首的情況下將凶犯抓獲。”這個“沒有屍首”的案件就是轟動美國的碎木機滅屍案。
1986年泛美航空公司空服員海倫·克拉夫茲失蹤。海倫的丈夫,出身於前中央情報局的理查德三次順利通過了測謊儀的檢驗。隨後,一位駕駛鏟雪車的司機提供線索,在海倫失蹤的十八日晚看見在其家附近一個人拖著一臺碎木機趕路,而這人正是理查德。
李昌鈺把調查的重心轉移到約爾拉湖——理查德拖碎木機到達的終點。他提出了“融雪收集證據”的決定:找出八個可能停放碎木機的地方,按照順序一塊一塊地融化積雪,展開地毯式的搜尋。
“結果找了56片碎的人骨,2660根頭髮,3盎司的肉塊,1顆牙齒,我們把這錠人重新組成了。”李昌鈺回憶。
最終,這千分之一人體的物證,在經過李昌鈺和同事的五千多項檢驗後證實:這些都屬於同一個人——海倫。在沒有海倫完整遺骸的情況下,檢察官以證據充足而逮捕了理查德。
【經典案例五】
最沒挑戰性--辛普森殺妻案
1994年6月美國人在電視上目睹了一場好萊塢電影式的馬路追逐,橄欖球巨星辛普森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警方逮捕。
在兩天前的深夜,辛普森的前妻及男友在家中被殺害。警方在辛普森家裡發現了一隻血手套、一隻血襪子,同時從辛普森的......
《行政訴訟法》歷史意義
1988年3月,一位勇敢的浙江農民包鄭照因不服蒼南縣政府強行拆除其樓房的處罰決定,成了共和國曆史上第一個將縣政府推上被告席的農民。無數新聞傳媒為之沸騰了,無數中國人為之深深震驚了,富於歷史巧合的是,就在農民包鄭照作出這一頗具悲壯色彩的人生抗爭後不久,在共和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行政訴訟法》,在1989年4月4日召開的七屆全國人大第2次會議上破土而出。在中國歷史上,《行政訴訟法》破天荒地全面確立了“民告官”制度,這對數千年來信奉“民不可以告官”的中國人所帶來的心理衝擊和思想震動,用石破天驚來形容亦不為過,隨之,無數遭受行政權不法侵害的中國普通百姓,紛紛將行政機關告上了法庭。據統計:《行政訴訟法》出臺前的1983年至1989年3月,全國各級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僅為18萬多件,而從1989年4月《行政訴訟法》頒佈後至1990年10月,僅僅一年半時間,全國各級法院受理的一審行政訴訟案就已達到17萬多件。1998年與1989年相比,受理的行政訴訟案更是猛增了10倍!《行政訴訟法》的出臺,也從根本上改造了行政機關的思維定勢,一向說一不二的行政機關開始意識到:普通百姓不再是可以隨意捏來捏去的橡皮泥。從此以後,諸多的行政機關開始小心翼翼地在法制的軌道上執法,以避免被推上法庭的危險。也正是從《行政訴訟法》開始,監督權力、保護人權的現代民主法治思想成了行政立法的重要準則,此後,《行政訴訟法》、《行政監察法》、《行政複議法》等重要法律紛紛問世,這些“控權”行政法,不僅是現代法制的經典標誌,也閃爍著共和國民主法治建設最為耀眼的星光。
行政訴訟既是民主政治的產物,也是民主政治的內容。首先,民主意味著政府由人民代表機關產生,服從人民代表機關制定的法律,政府行為如違反法律的規定,必須受到追究。追究的主體除了人民代表機關外,還必須有專門的常設的機關,這主要就是法院(行政法院或普通法院)。其次,民主意味著政府權力接受監督和制約,沒有監督和制約的權力必然變成專制的權力。而民主監督、制約機制的基礎環節是人民,但人民必須通過享有國家權力的專門機關並遵循適當的法律程序實現監督和制約(權力必須以權力制約,監督必須有序和規範地進行、否則,人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等都不能發揮實際的制約、監督效用)。此外,民主,特別是現代民主,還意味著保護少數,意味著對受到政府違法行為侵犯的相對人的制度化救濟。民主的重要形式雖然是少數服從多數,但並不等於多數專制,多數壓制少數。少數人的利益必須通過適當的法律途徑予以保護,特別是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政府違法行為侵犯後,法律必須為之提供相應的救濟途徑。因為政府侵犯相對人的權益並不會使它失去大多數人對它的信任,導致代表機關的罷免等政治程序。為了保護政府行為侵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設置制度化的救濟機制顯然是必要的。沒有這種救濟機制的民主是不完善的民主,是不能完全真正反映全體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民主。
有沒有很經典的,關於探案,分析作案,的那方面的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近幾年有哪些什麼典型的會計人員犯罪案例?真實的案例 50分
案例一: 中山註冊會計師提供虛假驗資報告判刑5年
新華網廣州 ·陳曉建
記者由廣東中山市人民法院瞭解到,日前,中山市人民法院對涉嫌為34家資金不足卻企圖完成 工商註冊登記和年檢的公司、企業出具虛假驗資告的註冊會計師黃炎林判處黃炎林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黃某服判,表示不上訴。
據中山人民法院辦案幹警介紹,被告人黃炎林利用擔任中山市同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註冊會計師的職務便利,為謀求非法利益,與時任中山市某商貿公司業務經理的被告人程少南經事先預謀後,由黃炎林提供客戶,程少南偽造銀行詢證函及銀行時帳單,先後為34家公司 及個體工商戶進行虛假驗資,出具虛假驗資報告,並收取高額費用,使上述單位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順利進行工商註冊登記和年檢。經法院核 實,黃炎林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期間共非法出具34份驗資報告,收費均在5000元之上,遠超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對驗資 業務收費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並且其在收錢後,只出具收據,概不出發票。
記者從該案的刑事判決書中瞭解到,本案的案發是由於2007年2月,被告人程少南以向工商管理部門舉報同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 驗資報告為由,向同力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葉南泉發手機短信敲詐勒索人民幣50000元,葉南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遂向工商部門報告。 經調查,工商部門於同年3月28日,將黃炎林在為客戶辦理驗資報告過程中涉嫌出具虛假驗資報告的有關材料、線索等移交於公安部門。公 安部門在同年4月9日立案偵查,並隨後將黃炎林和程少南抓捕歸案。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山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判處黃炎林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敲詐勒索罪,判處同案犯程少南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判決後,黃、程二人服判,均未上訴。
案例二: 兩註冊會計師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被判刑
作者: 侯昌忠 陶剛 謝正偉 發佈時間: 2006-02-26 10:31:03
中國法院網訊 2月23日下午,四川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對宜賓賽爾登豐案中涉嫌觸犯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兩被告人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魯禮和犯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被告人丁勇犯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判處罰金一萬元。
被告人魯禮和系宜賓蜀南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定代表人、註冊會計師,被告人丁勇系宜賓蜀南會計師事務所的註冊會計師。
2004年2月,周文(另案)、徐崇炎(死亡)等人在實際未出資的情況下,為達到註冊成立宜賓賽爾登豐百貨有限公司的目的,徐崇炎找到在宜賓蜀南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鄭熙孝,請其幫忙審驗該公司200萬元的註冊資本,並提供了設立驗資200萬元的虛假證明文件。2月20日,鄭熙孝代表宜賓蜀南會計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宜賓賽爾登豐百貨有限公司簽訂設立驗資業務約定書。驗資範圍是貨幣資金,驗資收費是3000元。鄭熙孝為宜賓賽爾登豐百貨有限公司設立驗資項目經辦人,編制了驗資總體計劃、貨幣資金審驗程序表,形成了驗資報告底稿,經丁勇複核,最後由魯禮和進行三級複核後,於2004年2月24日蓋上魯禮和和蔣某二名註冊會計師章,加蓋宜賓蜀南會計師事務所的公章,為宜賓賽爾登豐百貨有限公司出具了註冊資本為200萬元(實物資本160萬元、貨幣資金40萬元)的驗資報告。宜賓賽爾登豐百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