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違反廣告法嗎?

General 更新 2024-11-14

首選這詞違反廣告法嗎

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於極限用語。

因此,屬於違反廣告法。

極好,違反廣告法嗎

新廣告裡用“最”“極”“頂”等字眼的,將違反廣告法。

禁用的絕對化廣告詞

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唯一、首個、首選、最好、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

新、最先進、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際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

一、全球首發、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

(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

大致整理了一下,帶有“最、一、級/極、首/家/國”等前綴或者後綴的詞彙,都有可能被解釋為絕對化用語,進而撞在新《廣告法》的槍口上,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

極限用語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觸犯新廣告法底線,單獨的罰款方面,20萬起步,最高100萬元(詳見新廣告法57條)。

急!!!!特惠這個詞違反廣告法嗎

先上政策才專業,

極限詞彙{違禁詞}彙總

一、“最”字組(反正不要帶最字就是了)

最、最佳、最具、最愛、最賺、最優、最優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級、最低價、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價、最流行、最受歡迎、最時尚、最聚攏、最符合、最舒適、最先、最先進、最先進科學、最先進工藝、最先享受、最後、最後一波、最新、最新技術、最新科學。

二、“一”有關

第一、中國第一、全網第一、全市第一、全市唯一、銷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獨一無二、全國第一、一流、一天、僅此一次(一款)、最後一波、全國X大品牌之一。

三、“級”字組

國家級、國家級產品、全球級、宇宙級、世界級、頂級(頂尖、尖端)、頂級工藝、頂級享受、高級、極品、極佳(絕佳、絕對)、終極、極致

四、“首、家、國”

首個、首先、獨家、獨家配方、首發、全網首發、全國首發、首家、全網首家、全國首家、XX網獨家、XX網首發、首次、首款、全國銷量冠軍、國家級產品、國家(國家免檢)、國家領導人、填補國內空白、中國馳名(馳名商標)、國際品質

五,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領袖品牌、世界領先、(遙遙領先)、領導者、締造者、創領品牌、領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門人、至尊、巔峰、奢侈、優秀、資深、領袖、之王、王者、冠軍

六、虛假類

史無前例、前無古人、永久、萬能、祖傳、特效、無敵、純天然、100%、高檔、正品、真皮、超賺、精確。

七、權威類

老字號、中國馳名商標、特供、專供、專家推薦、質量免檢、無需國家質量檢測、免抽檢、國家XX領導人推薦、國家XX機關推薦、使用人民幣圖樣(央行批准除外)

八、欺詐類

涉嫌欺詐消費者:點擊領獎、恭喜獲獎、全民免單、點擊有驚喜、點擊獲取、點擊轉身、點擊試穿、點擊翻轉、領取獎品 。

涉嫌誘導消費者:秒殺、搶爆、再不搶就沒了、不會再便宜了、沒有他就XX,錯過機會就沒有了、萬人瘋搶、全民瘋搶、搶購、賣瘋了,搶瘋了。

九、時間相關類(關注silence-media,廣告傳媒V XIN 號)

限時必須具體時間:今日、今天、幾天幾夜、倒計時、趁現在、就、僅限、週末、週年慶、特惠趴、購物大趴、閃購、品牌團、精品團、單品團(必須有活動日期)、嚴禁使用:限時結束、隨時漲價、馬上降價。

注意最後時間類,特惠還是受傷了,反正大家都沒用特惠一次;

最後給你看個jeep是怎麼在惠上做功夫的,

Jeep好到違反廣告法,外形酷到沒朋友,價格優惠到不讓說

Jeep蘇州久久鉅惠來襲!9.18-20一起來約“惠”

絕對經典,絕對這個詞算違反廣告法嗎

違反規定,《廣告法》第九條規定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一)發佈有本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禁止情形的廣告的;

原汁原味違反廣告法嗎

總結新法13條禁止性規定就是:

(1)廣告中禁止含有使用軍旗、軍歌、軍徽,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洩露個人隱私,色情、賭博等內容;

(2)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母乳代用品廣告;

(3)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菸草廣告;

(4)禁止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5)禁止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者變相發佈廣告,公益廣告除外;

(6)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禁止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禁止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

(7)禁止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8)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9)禁止教育、培訓廣告對升學、通過考試等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10)禁止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含有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

(11)禁止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佈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遊戲廣告;

(12)在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中禁止含有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或可能引發其模仿不安全行為的內容;

(13)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或者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對其明知或者應知的利用其場所或者信息傳輸、發佈平臺發送、發佈違法廣告的,應當予以制止。

包裝上使用:“精品”二字,違反新廣告法嗎?

你沒有領會法律精神。禁止使用國家級,是因為不能利用國家權威機構來打廣告,禁止最高最佳是因為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你說的精品,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產品分精品(如精加工、精包裝)和非精品(如粗加工、散裝),那使用精品是為了區分產品類型,不違法。如果產品就一個檔次,那使用精品涉嫌誤導消費者和虛假宣傳,可能違法。

最好諮詢下法律工作者。

“可能是最...”違反廣告法嗎?

新廣告法規定:極限用語處罰二十萬元起步

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萬能等均屬於極限用語。今後此類廣告不得出現。

質量保證違反廣告法嗎?

能做到就不違反廣告法。這個有一定的歧義,終身是指的什麼的終身?產品的終身還是買受者的終身?按照通常來說,有歧義的,以有利於消費者的標準去衡量,就是說你這件產品的保修時間要高於消費者的生命週期,如果消費者生命週期內商品還未損毀的,也可以要求你保修到商品的終身

"很"字違反新廣告法嗎?例如很美,很漂亮,很迷人之類的

‘很’字並不違反廣告法。

廣告不得使用極限用詞,最新科技、最高等等之類的。

請問‘最優質’是否違反廣告法。

“最”不能使用,屬於廣告法第九條中禁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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