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嚇死算不算犯罪?
把人嚇死了,,違法嗎?
有人致死的一般按犯罪來看
1、犯罪具備三個特徵即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性
2、犯罪構成包括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四個要素。
3、犯罪主體有,就是這個嚇人的人
犯罪客體是被嚇的人,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被嚇死的人
4、犯罪的主觀是這個問題的重點
應分幾種情況:
(1)實施嚇人的這人,在沒有犯罪目的、動機的情況下,即純屬意外導致人死亡。可不負刑事責任,但要負民事責任。
(2)實施嚇人的這人,具有明確的目的、動機。或者明知受害人不能受驚嚇而嚇人的。應負刑事責任
把人嚇死了算不算犯罪
要收看行為人的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或者是意外事件。情況具體點便於分析。法無明文規定,只能看具體情節。
嚇死人,犯法嗎?
犯罪=行為違法+罪過+損害結果
“大叫一聲”這一行為本身不具有違法性。
因此不構成犯罪
參考資料:zhidao.baidu.com/...r=ala0
把人笑死是否犯法??
對於這個問題謹慎的回答如下:一般不具有刑事違法性,但是也不能夠排除其刑事違法性。
簡單地說,在這個設定中,危害後果已經發生,如果行為人具有主觀過錯,具有故意或者過失,還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涉及的罪名可能是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但是一般就一個正常人而言,一般可以認為是意外事件。
小弟設計一個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案例,供大家消遣:
話說四川唐門近日研究出一種祕藥,為無色無味易揮發液體,常人聞到一點就會大笑不止,直至心肌衰竭而亡,無藥可救,凶險無比,而且死狀和正常死亡毫無二致。該門第二十八代大弟子唐唐某日在中國大酒店與該酒店大堂經理髮生爭執,遂暗施笑藥,該經理果然大笑而亡。後經美國鑑證專家李昌鈺博士採用最新技術,檢測出笑藥成分GDP,唐唐在政策攻心和鐵證如山下,對其故意殺死經理的行為也供認不諱。經法院判決,唐唐被判處死刑。
嚇死人,犯法嗎?有什麼刑罰?
犯罪=行為違法+罪過+損害結果
“大叫一聲”這一行為本身不具有違法性。
因此不構成犯罪
公司老總把人嚇死算過失殺人嗎?
公司老總把人嚇死不構成過失殺人罪。過失殺人罪(規範表達應當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
大哥別殺我把人整蠱嚇死了犯罪嗎?
嚇死人也償命
如果有人惡作劇,把人嚇死了或者心臟病犯了,嚇傻了之類的,會犯法嗎?
過失致人死罪或者過失致人重傷
要是把人嚇死了,犯不犯法呢?會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這個要看具體的情況,首先要看嚇人的那個人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能把人嚇死,如果明知道那個人有心臟病,還故意去嚇,就有可能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次要看嚇人的那個人的主觀目的,如果是明知道會嚇死,就是要嚇死他,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如果明知道會嚇死,放任了這種結果可能的發生,也是故意殺人罪,是間接故意,如果明知道會嚇死,但是認為不會嚇死,結果嚇死了,是過失致人死亡罪,是過於自信的過失,如果不知道會嚇死,可能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能是意外事件,不承擔法律責任。
嚇死人,償命嗎?嚇著人,犯法嗎?
一般情況下,如果明知對方有心臟病,仍然去嚇唬他人,致人死亡的,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如果純屬開玩笑性的嚇唬致人死亡的,有可能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或者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不負法律責任,故意殺人或者是過失致人死亡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嚇著人,後果嚴重的話,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