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因果關係?
佛說凡事有因果關係的
佛教的因果規律指的是因、緣、果相互生成、影響和轉化的規律,也就是起因、變化的條件(緣)、造成的結果,而後因此結果生成新的因、緣,並不是單純講因和果。 在佛法中,強調的是因緣果三者構成的關係鏈,因和緣,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因果,指的是因緣果報一個整體過程,在佛法中沒有什麼“註定”的概念,是個變化和無常的概念,由於緣(各種內外影響的條件)的存在,使因生不同的果,果又影響新的因。有些因果是自然界的自然運行,有些是我們的行為活動產生,而一切果都可由於我們的主動作為而改變。世上只有永恆的規律,沒有固定不變的結果,內外緣的影響變化改變了因是否結果,結什麼樣的果,多長的期間結出果。所以一切都不出這個規律。 每一個人自身命運與因果也是必然的聯繫,因為是規律造作下的產物,但是其中的作為過程則是生命中偶然的關係。 也就是說,所謂命運是必然與偶然間的辨證關係,偶然蘊藏在必然之中,顯現必然,但是必然的規律之中又有其偶然的組合和變化。必然性總是通過大量的偶然性表現出來,沒有脫離偶然性和純粹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現形式和必要補充,偶然性背後隱藏著必然性並受其制約,沒有脫離必然性的純粹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可以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這在佛法中就是“緣”的發生,由於“緣”使事情發生改變。
什麼是佛說的因果關係?
我們中國文化,尤其信佛的人應該曉得,佛教的基礎建立在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上面。如果信佛卻不瞭解這個道理,那麼你說信佛,根本是迷信。三世是指前世、今世、來世。前世的前世還有數不完的前世,來世的來世還有連綿不盡的來世。六道輪迴包括天道、修羅道、人道(上三道),以及畜牲道、餓鬼道與地獄道(下三道),每一個生命就依他自身所作為,感得各式各樣的因果報應,生生世世不停地在宇宙間輪迴轉世,這是佛教根本的道理所在。
古人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這類警句,我們小時候都念過的,這便是因果觀念。佛說:‘縱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但是這因果觀念,全是由佛教傳來的嗎?不是!中國固有的上古文化,也早已有了,‘易經’上講:‘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正是因果觀念的明顯表示。由這種因果觀念的推演,發展出中國幾千年來一貫的教育目標,教人如何做一好人,做一完人。然而時代不同,現在這種良好的教育目標幾乎已喪失殆盡,學校教育只注重知識和生活技能的傳授,遲早要出問題的。
不管你是皇帝也好,乞丐也好;或者挑蔥賣蒜作小生意,開銀行,辦貿易公司,做大買賣,那都是職業不同,無論你作什麼,人都要學做人。我常常跟一些從政的朋友講,不要說做官難,把人做好了,做官自然容易。上臺做官要做人,下臺一鞠躬也要做人。做人別做絕了,做絕了不會有好下場。中國人的教育,一向是為了達成完善的人格道德標準,這個標準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的因果觀念相通,也和孝道思想同流。而佛教的許多理念,尤其菩薩道的提倡,無不是從此種因果觀念和孝道思想立論,擴而充之,神而明之,而臻於淋漓盡致的地步。
一個家庭能夠常做好事,後代子孫一定好,如果你使壞,喜歡做缺德事,就算現在聰明能幹、富貴榮華,將來後代子孫必然要糟。這是真的哦!我這輩子幾十年來,因果報應的事情看多了,很多都是現世報。錯事幹下去,沒幾年光景便自食惡果,慘兮兮的,只是平常不好意思說明罷了。所以我們小時候受傳統文化家庭教育有句話:‘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方寸地指的是良心,就是說為人必須心地善良,後代方能得福。
佛教講因果涵蓋三生,每一個人自己的前生、今生、來生,由此形成一條無窮盡的橫線,和剛才所提祖先、父母、我、後代兒孫的豎線,又交叉成一十字架。其實,依據因果輪迴,角色變易的道理來看,自己的前生、今生、來生同自己的上一代、這一代、下一代,二條因果線往往是彼此重疊,一而二,二而一的。所以中國民間長久以來,充滿了三生因果,七世夫妻,乃至世世互為兄弟,互為夫妻的傳奇故事,所在都有。所謂一切皆由因果、因緣而來,善因善果,惡因惡果,隨人自取。‘禍福無門,唯人供召’,怨不得人
佛家所說的因果關係指的什麼?
請看宣化上人對因果的開示:
眾生起惑、造業、受報,種什麼因,就結什麼果,這是自然的道理。譬如,種佛因,就結佛的果;種菩薩因,就結菩薩的果;種緣覺因;就結緣覺的果;種聲聞因,就結聲聞的果,這是四聖道。還有六凡道,就是三善道--天、人、修羅;三惡道--畜生、餓鬼、地獄。總之,種三善道的因,就結三善道的果;種三惡道的因,就結三惡道的果。這種因果的道理是絲毫不爽,千真萬確的,絕無迷信的色彩。
愚痴的人不知道因果的厲害,隨便錯因果,甚至不相信因果,撥無因果。有智慧的人知道因果報應的厲害,就怕錯因果,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三思而後行。出世聖人修行為「了因果」,一般凡夫就「造因果」,沒有罪過,他要造出罪過。造出罪過,自己還不承認是罪過,反而認為理所當然,沒有任何慚愧之心,這是罪上加罪,不可饒恕。
眾生有種種的異別,包括善惡的種子,都是各有不同,各造各的業,各受各的報,這些都是在色受想行識五蘊法中,所分別而成就的。若能在種種業果報應之中,觀察明白,就能了知一切法性,而又不破壞它。
哲學中的因果關係和佛教中的因果關係有什麼不同?
我個人體會,僅供參考:哲學中的因果關係認為凡有因必有果,凡有果必有因;佛家因果關係認為因即是果,果即是因。
佛說的因果關係怎麼解釋這兩個例子
這種例子太多了,殺人犯,殺人是因,坐牢是果,即便他逃了,也會受良心的譴責,這也是果,當然也有壞人會過的很舒服,那是他們前世多行善,種的因,這一世的沒有受到懲罰是了上一世的果,但做了壞事就有了因,這個惡果遲早是要得的。
佛教裡的因果什麼意思?
因果梵語(hetu-phala),通常因果在佛門中可分為三種因果,何等為三?分別如下:
一.種因得果:何謂種因果呢?佛法深信一切人事物,乃至宇宙萬法,其所形成,必有前因與後果的流程。換句話說,若無前因,果就不能成立。譬如一棟房屋的形成,就是果(結果),但這棟房屋由各種不同的材料、元素、鋼筋、水泥、人工、木架、工程師、建築師,等等條件所共同促成的。若無這些條件,房屋就無法建造完成,既然能成立房屋,就離開不了那些種種材料,水泥.......等等,問題出來了,若以佛法而論:房屋建成即是果,那些材料等等即是因緣,若無因緣和合,果即不得生,普天之下,一切的一切,皆必然如此一般,這稱為種因得果。
二.雙重因果:何謂雙重因果呢?就是因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不二,是名雙重因果。譬喻一顆種子而言,種子可因可果,如何而說呢?因為種子當下就是結成的果,是站在果位,但是果的當下,亦可當因來種植于田裡,如是具備有雙重條件的關係,佛法稱之雙重因果。
若以時間而論,即是三世因果,過去所造為因,現在所受是果,現在所受之果亦可當因而作,以後再感受果,如是周而復始,至於無窮,佛法稱為三世因果。
三.無盡重疊因果:何謂無盡重疊因果?就是無量劫以來,所造作的善惡,因而不斷累積重疊,重疊又開花,開花又累積重疊,如是種子起現行,現行薰種子反覆共薰,窮劫不止,形成因果不斷周旋,猶如鐵煉,一環鉤一環,緊密不鬆,沉淪的眾生,起惑、造業、受苦、乃至無盡受生,一切因果亦復如是。
求教佛法中的“因果”該如何理解?
阿彌陀佛!師兄,是這樣的!現象界的一切,全部都在因果之中。包括我們遇到的任何境界,任何事件,任何經歷,任何人物,任何過程,包括我們生在一個什麼樣的國家、社會以及家庭,包括我們有什麼樣的親人,是順緣多,還是逆緣多,有什麼樣的孩子,是乖巧聽話,還是調皮混帳,包括我們什麼樣的愛人,感情融洽還是不融洽,兩個人能好多久,能不好多久等等,包括我們的性情習氣是樂觀開朗還是悲觀失望,是慈悲還是惡毒等等,包括我們當下的任何一個念頭,是感覺我其實很不錯,別人有幾個能比得上我。或者過了三天,某一件事觸動我,我又覺得自己太窩囊了,沒有比我更倒黴的了,等等,包括我們是有一個能自由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還是被綁在繩子上,困在陷阱中,處處不得自在,求什麼都不得滿意,包括我們一生是順利平安,還是會有飛來橫禍,甚至包括我們與任何一個人見面,所起的任何一個念頭,是一見鍾情,還是一見就討厭,還是毫無感覺,這一切的一切,包括我們能想到的、能看到的、能聽到的,包括任何一個起心動念,無一不在因果之中。
他有過春風得意的因,因緣成熟才會感得一個春風得意的果。若無春風得意的因,就算是使出了渾身解數,也只落得懷才不遇,鬱鬱寡歡。表象上看,是他如何如何努力,如何如何聰明,實質上,如他一般努力和聰明的大有人在,為什麼他們不是這樣的結果呢?一切的一切,無非因果!
佛教所講“因果”的種類有哪些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物質的因果;作善受福,作惡受殃,是行為的因果。行為的邪正,視乎心術,心術可分二種:一是質直心,一是機械心。質直心合於事物實際理體,稱為聖心,易招致人事失敗而感召業報的勝利;機械心偏重權謀思辨,稱為凡心,常能獲得人事勝利而感召業報上的失敗。因之,善惡之判別,不在於形式上手段之巧拙而在於加諸於人的損益關係。世俗每視巧妙的損人利己行為可以逃避法律道德的責任而博得人們的同情。如某甲為反抗某乙淆亂群眾視聽侵奪自由權益而作不平之鳴,在常人直覺的感官接觸之下,未能審察乙的手段內容,由於憎厭甲之態度而顛倒善惡是非的認識。因果律上並不以某乙手段之巧妙而不報或以某甲作不平之鳴而視為罪惡。相反地,某甲之鳴,為出於被侵害的必然表示,往往反能贏得人力控制以外自然異熟果的勝利。因此,果報在行為感受的迴向上,常有合乎事物客觀理體的平衡作用,而不同於一般常人的主觀看法。凡同一事態,可以信其發生同一現象,根據同一現象,亦可逆料其為同一原因,此均齊之事理,稱為自然齊一律,適用於一般普通事理。佛教對行為因果,並非如此。唯識學分因果為等流,離系、士用、增上、異熟五種。除離系果為諸漏已盡證得善無為法之二乘聖者佛位之果報以外,凡由人力造作達成預期目的之果體,稱為士用果。加強業果功能之助力,稱為增上果。因結成果,果再為因,遞相變化,綿延不絕之業報現象稱為等流果。異熟果含三義:(甲)過去造業,現在感果,其成熟不一時,名異時而熟;(乙)業因善惡相間,乃至成熟共變為無記性,互相抵銷,是為異類而熟;(丙)善惡業因由未成熟到受果中間,必有許多變異,是為變異而熟。如按其有漏、無漏的性質作大體的劃分,可歸納為離系,異熟二種:離係為不生不滅的涅槃聖果;異熟為六道凡夫的生死業果;其餘士用、增上、等流三種只為異熟果加以人力助緣或時間伸延所呈現之各種動靜狀態而已。士用果雖有變化業用的功能,假令作者對事理之是非善惡認識不清,或昧於因果的回滅與酬償作用而採取機械性之動作,常可招致相反的報應而不能達成預期的果體。故人類一切行為聽任自然異熟果之反應,遠較人力造作之士用果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