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可以轉嗎?
外地社保可以轉回家嗎?
新規定是,不能在離職後申請退了,只有死亡、出國定居或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交費不滿15年才能退了,不是說永遠都不能退的
新政策下,可以異地轉移了,你離開參保地了,離職後去當地社保中心申請一個參保證明,保管好,等將來在其他地方重新工作,又交社保了,那麼提供這個證明給當地社保中心,就可以轉過去了
如果你一直不工作了,回鄉務農了,那麼等你將來參加新農保了,可以轉到新農保那裡去,將來享受新農保的養老金
一直不工作,也不參加新農保,等你到退休年齡的時候也是可以退個人部分的,期間,這些錢相當於存銀行,要算利息的
社保可以異地轉移嗎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臺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你還需向兩地的社保局12333進一步諮詢確認為好。
異地社保如何轉移
必須轉移之後,才可以合併計算。
對於轉移,你需要分別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請才可以。
不過,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工傷等社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係。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這個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一個正常參保人員從提出申請,到最後完成辦結,在所有材料準備到位的狀況下,最快在一週之內就可以辦理完成,最慢也不會超過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養老保險關係的跨省轉移,而且,在辦理轉移過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請人轉入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操作。
第一步: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係。
第三步: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步: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繫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係,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
最後一步: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異地怎麼轉社保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臺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你還需向兩地的社保局12333進一步諮詢確認為好。
戶口遷移到外地,社保可以轉嗎2014年
可以的,但是各地情況不同,具體的流程建議你諮詢當地社保局或撥打社保服務熱線12333詢問
異地轉社保如何轉?
有兩種處理方式:(一)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 <調出證明或函> ,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是這樣的,醫療保險並不支持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種只能在本地使用.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便辦理轉移關係,而在非統籌區域,轉移社保中,只能轉移養老保險,且只能往戶口所在地社保局轉入,因此,如果說你的戶口是當地,是可以辦理轉移的.對於跨省市轉移,其手續需要分別向兩地社保局提出申請,且只能轉移個人帳戶部分,不能將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一起取走,做好心理準備.公積金可以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兩年後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退.(二)可以申請退,但退不回來完的,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裡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調出證明或函>
個人社保全國可不可以異地互轉
個人社保全國可以異地互轉。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社保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辦理保險需要的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複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係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複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繫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異地社保如何轉入當地?
社保轉移流程:
1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地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這一步已常完成。
3再在轉入地填寫:“社保轉移申請”;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併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從轉到轉入地。
外地的社保轉與不轉的區別
轉了能連上,時間是累計的,不轉就只有在本地的,和外地的沒有關係,主要影響養老
在異地交五險一金可以轉回來嗎??
勞動者在異地交五險一金可以按照如下流程辦理轉移(工傷和生育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個人部分全額轉移,統籌部分(即公司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於統籌部分的60%)轉移手續如下:
a.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b.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係,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餘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所有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費心。
3、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4、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範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係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並按遷入地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
5、公積金異地購房可以一次性提取或轉移
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外地戶口憑離職證明、身份證和提取銀行賬戶,每月25日前可以在原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一次性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