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怎麼算的?
年假是怎麼算的呢。
按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規定,你於11年8觸5日滿1年,可休息地帶薪年休假天數為:
2011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148 天÷365天×5=2.027天,即可以休息2天。
2012年度可以休息5天帶薪年休假。
國家規定年假是怎麼計算的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進人員的年休假到底怎麼計算?
剛工作的大學生與有工作經驗的人員年休假是不一樣的,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具體的你可以安這個公式計算,但是一般企業在制定年休假規定時像這種沒剩幾天的一般是不給年休假了!!
年假怎麼算滿一年 5分
滿一年就可以休了,你明年三月份就可以休2011年的年休,是休從2011年2月份到2011年12月份,之後就是一整年一整年的休。
公司年假怎麼算?
【年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24號令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鄲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帶薪年假怎麼計算?
如入職前連續工作過一年以上,應休08年11月入職日至08年12月31日,09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之間的年假。
計算方法如下:
1、08年11月入職日以後的剩餘日曆天數除以365天,再乘以5,就是你08年的可休年假,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算。
2、09年就是5天可以在2010年的時候休。
3、年假都是休前一年的,按照自然年算,不能透支呀~~~~
4、如果你3月份離職,那2010年1月到3月的可休年假也要用上面的方法折算。
5、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希望能幫到你~~~~~
一般公司都會優先讓你休完再辭職吧~~~~~
祝你好運~~~
年假怎麼算
年假的計算辦法: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新入職之前連續工作滿十二個月的,在新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新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此外,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休年假要滿一年,那是如何才算滿一年呢
滿一年就可以休了,你明年三月份就可以休2011年的年休,是休從2011年2月份到2011年礌2月份,之後就是一整年一整年的休。
年假如何計算,什麼時候開始可以享受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根據這一規定,你應當享受年休假共6.64天才對。
計算你的年休假方法如下: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5天=你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對補充提問的回答:
我以上回答的法律是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和2008年9月18日施行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第六條的規定為依據的,而你是08年10月份入職的,你入職的時間都是在這兩個法律生效後,所以,應當按照這兩個法律的規定執行,原文如下: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第六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