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計入什麼?
房企交納的土地增值稅應當計入什麼科目
如果你的企業還在建設中,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是預交,借:應繳稅費—應繳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你的項目開發完畢,在進行土地增值稅彙算清繳,計入管理費用。
土地增值稅計入什麼科目
(1)兼營房地產業務的企業,按應交的土地增值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2)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應交的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併在“固定資產”等科目核算的,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
(3)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的,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攤銷的無形資產金額,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餘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交的土地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或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應交土地增值稅”明細科目,專門用來核算土地增值稅的發生和繳納情況,其貸方反映企業計算出的應交土地增值稅,其借方反映企業實際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餘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作為對企業營業收入所徵收的一種稅收,一般應當作為營業稅金進行處理,具體可以分為如下三種情況:(一)對於專門從事房地產經營的企業,應當直接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計入“經營稅金及附加”科目,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應當計入“應交稅費”科目,股份制企業應當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二)對於非專營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從事的房地產開發業務應當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一般應當作為其他業務支出處理,如工業企業、商業企業、農業企業、交通企業、民航企業等企業應當計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如果企業不劃分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那麼相應地土地增值稅也應當作為營業稅金的一部分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如旅遊飲食服務企業)。(三)對於企業轉讓其已經作為固定資產等入賬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其應當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清理”等賬戶。[例]某房地產開發企業1998年1月將其開發的寫字樓一幢出售,共取得收入3800萬元。企業為開發該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600萬元,房地產開發本為1400萬元,專門為開發該項目支付的貸款利息120萬元。為轉讓該項目應當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共計210.9萬元。當地政府規定,企業可以按土地使用權出讓費、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另外,稅法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可以按土地出讓費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20%加計扣除。則其應納稅額為:扣除項目金額=600+1400+120+210.9+(600+1400)×5%+(600+1400)×20%=600+1400+120+210.9+100+400=2830.9萬元增值額=3800-2830.9=969.1萬元(3800萬,收入是含稅的,應扣除營業稅及附加)增值額佔扣除項目比例=969.1÷2830.9=34.23%應納稅額=969.1×30%=290.73萬元則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2907300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907300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土地增值稅時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907300貸:銀行存款 2907300
土地增值稅是計入管理費用還是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繳納土地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1995]15號
1995-03-07財政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對企業交納土地增值稅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的規定通知如下:
一、交納土地增值稅的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應交土地增值稅”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主營房地產業務的企業,應由當期營業收入負擔的土地增值稅,借記“經營稅金及附加”(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稅金”(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股份制試點企業)、“營業稅金”(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
2.兼營房地產業務的企業,應由當期營業收入負擔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工業、農業、商業、運輸(交通、民航)、郵電、施工企業、外商投資工業、農業、商業、交通、施工企業]、“其他營業支出”(金融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旅遊、飲食服務、保險企業、股份制試點企業)、“營業稅金”(對外經濟合作企業、外商投資租賃、旅遊企業)、“內部供應和銷售支出”[運輸、(鐵路)企業]、“其他營業稅金”(外商投資銀行)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
3.企業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併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專項工程支出”、“固定資產購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專項工程支出”、“固定資產購建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
三、企業交納土地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業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按稅法規定預交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待該房地產營業收入實現時,再按本規定第二條第1、2款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後進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補交的土地增值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預交土地增值稅的企業,“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的借方餘額包括預交的土地增值稅。
五、為了提供土地增值稅的計算依據,企業應將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等,在有關會計科目或備查簿中詳細登記。
六、企業按規定補交應由已實現的1994年經營損益負擔的土地增值稅,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實際補交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1995年1月1日至本規定印發之日期間的土地增值稅參照本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土地增值稅屬於哪個科目 謝謝
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
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固定資產的,土地增值稅是記入到固定資產清理
土地增值稅進哪個科目
按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企業類型不同: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2)、兼營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3)、企業轉讓房屋建築物,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其收人應通過“經營收入”等賬戶進行核算,
即在取得收人時:
借: 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 經營收入/營業收入
按銷售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的土地增值稅:
借: 經營稅金及附加/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實際上繳時:
借: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 銀行存款
2、兼營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兼營房地產業的企業,轉讓房地產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由“其他業務支出”負擔,即
借: 其他業務支出
貸: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實際上繳時
借: 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 銀行存款
3、企業轉讓房屋建築物,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核算
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業務在“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核算。
* 計提土地增值稅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上繳時
借: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應計入哪個科目
繳納土地增值稅不同行業不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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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屬於什麼稅種?
土地增值稅屬於行為稅類。 行為稅也稱為特定行為目的稅類,它是國家為了實現某種特定的目的,以納稅人的某些定行為為課稅對象的稅種。開徵行為稅類的主要目的在於國家根據一定時期的客觀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為。這類稅收的特點是:徵稅的選擇性較為明顯,稅種較多,並有著較強的時效性,有的還具有因時因地制宜的特點。我國現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耕地佔用稅都屬於這類稅收。
土地增值稅應該計什麼科目?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銷售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如果是房屋是計入固定資產的,要計入固定資產清理。
土地增值稅計入什麼科目有學會計的嗎
增值稅直接銷售和購買的時候做 購買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出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還有進項稅轉出,看具體的情況 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基金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附加費 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基金 印花稅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