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無形資產進項稅率多少
親愛的學員,您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服務或無形資產的,可以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無形資產的營業稅率是多少?
營業稅率為5%,不考慮其他稅金和附加。
轉讓無形資產開具什麼發票稅率是多少
開 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是多少?
廣告業現在是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6%,小規模納稅人是3%
還有其他的附加稅,大約是所交增值稅的13%。
不考慮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點大約在4%左右
轉讓無形資產交什麼稅
2016年3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向社會公佈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章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二章 徵稅範圍
第九條 應稅行為的具體範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執行。
第十條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於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一) 行政單位收取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二)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三)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四)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第十二條 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
(一) 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二) 所銷售或者租賃的不動產在境內;
(三) 所銷售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自然資源在境內;
(四)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不屬於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
(一)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
(二)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無形資產。
(三)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四)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 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銷售無形資產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
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的無形資產要交多少個稅
現行稅收法規規定:轉讓無形資產,即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取得的收入,應徵收營業稅,也應徵收企業所得稅。但對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是否徵稅,營業稅和所得稅的規定是不同的。1、公司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關於營業稅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1993-12-27)第八條“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之規定,以各種無形資產投資入股的行為,不屬於轉讓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稅範圍,即不徵營業稅。但對投資者以無形資產投資獲得的股權轉讓,仍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徵稅。所謂“投資入股”是指無形資產所有者以無形資產投資後是否參與合資企業的稅後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而言。如果是按銷售額或營業額的一定比例提取應得轉讓費或者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擔投資經營風險,則不屬投資入股,而屬於轉讓無形資產,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徵收營業稅。而對所得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0]118號文第三條規定: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確認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企業以非貨幣資產(如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其公允價值大於其賬面價值的增值部分,視同轉讓所得納入應稅所得計繳企業所得稅;其公允價值小於其賬面價值部分視同轉讓損失,在所得稅前扣除。因此,若公司對外投資時,該無形資產存在增值或者評估增值的,就該增值部分應當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至於評估及投資時的賬務處理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1)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①評估價值>賬面價值時借:長期投資-股權投資(投出資產賬面價值+相關稅費)貸:無形資產(賬面價值)遞延稅款(評估價值-賬面價值)×稅率②評估價值≤賬面價值時借:長期投資——股權投資(投出資產賬面價值)貸:無形資產(賬面價值)(2)如果企業執行舊的會計制度①評估增值時借:長期投資-股權投資(投出資產公允價值)貸:無形資產(賬面價值)遞延稅款(公允價值-賬面價值)×稅率=稅金資本公積(公允價值-賬面價值-稅金)②評估減值時借:長期投資——股權投資(投出資產公允價值)營業外支出(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貸:無形資產(賬面價值)2、個人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關於營業稅問題。根據前述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第八條的相關規定,個人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同樣符合該文件規定的免徵營業稅條件,因此對個人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的行為,不應徵收營業稅。至於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覆》(國稅函[2005]19號2005-4-13)“考慮到個人所得稅的特點和目前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實際情況,對個人將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後投資於企業,其評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資取得企業股權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股權時如有所得,再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為資產評估前的價值”之規定,對個人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時的評估增值部分,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但在轉讓該項股權時,其作為轉讓收入抵扣價值的財產原值,只能以評估前的價值為標準,而不能以評估增值的價值為標準。事實上意味著,個人所得稅合法地遞延至轉讓股權時再予徵收。
無形資產買賣需要交什麼稅
需要繳納5%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年終由所得的,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企業)或個人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
個人轉讓無形資產,所得稅按什麼稅率? 15分
個人轉讓無形資產應交稅金
個人轉讓無形資產,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分局申請代開發~票。應該繳納5.55%的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並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一)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即叮形資產轉讓收入,為轉讓價款減去轉讓過程中的營業稅等稅費。轉讓收入減去規定的扣除標準得到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具體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二)張某轉讓商標使用權給ABC公司,取得價款為10萬元。相關稅費計算如下:
1、營業稅:10×0.0555=0.555萬元
2、轉讓收入:10-0.0555=9.445萬元
3、個稅:9.445×(1-20%)×20%=1.5112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以無形資產入股,不屬於轉讓無形資產行為,根據規定不徵營業稅;因轉讓無形資產獲得個人收入,其個人所得稅遞延至轉讓股權時繳納。單位以無形資產入股,所得稅當期繳納,但營業稅同樣遞延至股權轉讓時按轉讓無形資產繳納。
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計稅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40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57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文件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一)離婚財產分割;:(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單位將不動產贈與他人的營業額問題。對於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計稅營業額,其方法如下:
1、按納稅人當月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2、按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
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式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徵營業稅。
銷售不動產,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採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轉讓無形資產怎樣算營業稅
答:轉讓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備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適用稅率為5%.轉讓無形資產的徵稅範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 納稅人轉讓無形資產的營業額,是受讓方支付給納稅人的全部貨幣、貨物和其他經濟利益。其中: 1.以地換房行為, 屬於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的徵稅範圍; 而以房換地的行為,屬於銷售不動產稅目的徵稅範圍; 2.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 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在投資後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徵收營業稅; 3.對於無形資產所有者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並取得固定收入的,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項目徵收營業稅; 4.境外向境內轉讓無形資產應計徵營業稅; 5.轉讓經濟合同屬於商品批發行為,不屬於轉讓無形資產的徵稅範圍; 6.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不屬於轉讓無形資產的徵稅範圍。
增值稅增稅範圍中的無形資產包括什麼
我來回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進口貨物。您在題目中提到的無形資產不是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因為無形資產包括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它們都不是增值稅的徵稅範圍的。
特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