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呼為古之惡來是誰?
三國中被稱為“古之惡來”的人是誰?
典韋,陳留己吾人。他形貌魁梧,膂力過人,有大志氣節,性格任俠。其時同鄉劉氏與睢陽人李永為仇敵,典韋便為劉氏報怨。李永曾任富春長,家中備衛甚為嚴謹。典韋駕車,載著雞酒,偽裝正在等候別人的閒人;當李永府前開門,李永親自出府時,典韋便懷匕首向前截殺李永,並殺李永妻,再慢慢走出來,取出車上刀戟,步行離去。由於李永的居所鄰近市,此事發生後全市驚。從後而追者雖有數百,但卻無人敢近。典韋行了四五里,遇上李永伴眾,雙方轉戰不久,典韋脫身而去,自此為豪傑之士所賞識。
子:典滿拜為司馬,後曹丕即位拜為都尉,賜爵關內侯。
【公元190~193年】東漢獻帝初平年間
張邈舉義兵時,徵典韋為士,隸屬於司馬趙寵。軍中的牙門旗既長且大,人們都不能把它舉起,而典韋竟以一手便將其執而豎起,人們都以他為奇異,十分寵慕其才能巨力。後來典韋轉屬夏侯敦,數次斬首有功,拜為司馬。
【公元194年】東漢獻帝興平元年
其時曹操討呂布於濮陽。呂布別置軍屯於濮陽西四五十里,曹操前往夜襲其屯,翌日清晨破之。曹軍尚未及時回還,而呂布救兵已至,雙方三面會戰。當時呂布親身搏戰,自早上至日落雙方鏖戰數十合,互持甚急。曹操臨時招募破陷敵陣的人選,典韋先佔應募,另外帶領其餘應募者約數十人,盡皆重裝兩件盔鎧,不執盾牌,一律只持長矛撩戟。同時西面戰情告急,典韋突進擋敵,賊軍弓弩亂髮,矢箭如雨,典韋盡然無視,向隨從說:“賊軍來到十步之內,便告訴我。”不久隨從說:“十步了。”典韋又說:“五步之內再告訴我。”隨從畏懼,立即便說:“賊軍來到了!”典韋手持十餘支小戟,大呼而起,以戟擲敵,所投者無不應手而倒。戰了多時,呂布軍眾撤退。此時剛好是日暮之時,曹操才得以引軍而去。曹操拜典韋為都尉,引置於左右,讓他帶領親兵數百人,常在軍中大帳巡繞。典韋人既壯武,其所帶領的親兵都是嚴格挑選的戰卒,每次戰鬥,典韋部隊都常先登陷陣。典韋后來又遷為校尉。他的性格忠誠謹重,常於早上侍立終日,夜晚便宿於帳左右,甚少歸府私寢。其人甚好酒食,飲食份量兼人,每有賜食於前,便大飲長喝,左右相屬之人,都為典韋供給自己的酒食,曹操大壯其為人。典韋又喜歡攜著大雙戟與長刀等,軍中有諺曰:“帳下壯士有典君,提一雙戟八十斤。”
【公元197年】東漢獻帝建安二年
後來曹操徵荊州,來到宛城,張繡迎降。曹操甚為歡悅,便邀請張繡及其將帥,一同置酒高會。曹操行酒時,典韋持大斧立於其後,斧刃徑有尺餘,曹操所至之人前,典韋都舉斧迫視。酒宴至終,張繡及其將帥均不敢仰視。十餘日後,張繡因曹操納其嬸,頗感恥辱,於是接受賈詡建議,突然造反,奇襲曹操之營,曹操被殺的措手不及,出戰不利,輕騎遁去。典韋在門前奮戰,賊軍不能得入。賊兵於是分散從其它門進營。其時典韋部下兵校尚有十餘人,皆殊死惡戰,無不以一當十。但賊軍前後兼至益多,典韋以長戟左右擊之,一戟擊去,便將賊兵十餘支矛摧斷。後典韋左右死傷者略盡,典韋本身亦被數十創,雙方短兵接戰,賊兵往前搏鬥。典韋便徒手挾著兩人擊殺之,其餘賊眾不敢近前。典韋復前衝突賊眾,又殺數人,然而傷創重發,典韋就此怒目大罵而死。賊軍方才敢於向前,取典韋之頭,互傳而觀,覆軍就看視其軀骸。曹操退住舞陰,聞典韋已死,為之痛哭,招募閒人為其舉喪,親自臨哭,遣其歸葬襄邑,拜其子典滿為郎中。車駕每次經過,常祠以中牢。曹操追思典韋,拜典滿為司馬,引為近侍。曹丕即王位後,以典滿為都尉,賜爵關內侯。
廢話不多說,進入正題,至於典韋,可謂三國之真悍將,出場時既逐虎過澗,80斤雙戟不比青龍刀輕幾斤,而況雙手各持40斤所耗之力比雙手共持82斤大的多了。......
哪個武將被主公稱呼為“古之惡來”?
典韋:如果主公沒事... 潛臺詞就是:如果我典韋的死能夠掩護的了主公,那死有何妨!古之惡來,真忠臣也!
被曹操稱為“古之惡來”的大將是誰?
典韋,可謂三國之真悍將,出場時既逐虎過澗,80斤雙戟不比青龍刀輕幾斤,而況雙手各持40斤所耗之力比雙手共持82斤大的多了。眾軍士夾持不定的大旗,典韋一手執定旗杆,立於風中,巍然不動。曹操謂之:“此古之惡來也!”惡來,是曹操一次稱歎典韋的話,當時曹操用“古之惡來”誇讚典韋的勇猛。世稱“古之惡來”。
惡來是誰?為什麼曹操要稱典韋為“古之惡來”?
答:1、惡來是蜚廉的大兒子,帝辛(紂)的寵臣。惡來是個大力士,作戰勇猛,但好進讒言,為周武王所殺。其後人建立秦國滅掉了周朝。 2、曹操謂之:“此古之惡來也!”是曹操一次稱歎典韋的話,當時曹操用“古之惡來”誇讚典韋的勇猛。 一、典籍中的惡來 1、蜚廉生惡來。惡來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並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還,無所報,為壇霍太山而報,得石棺,銘曰“帝令處父不與殷亂,賜爾石棺以華氏”。死,遂葬於霍太山。——《史記秦本紀》 2、(紂)而用費中為政。費中善諛,好利,殷人弗親。紂又用惡來。惡來善毀讒,諸侯以此益疏。——《史記殷本紀》 二、典韋簡介 典韋(?-197年),陳留己吾(今河南商丘市寧陵縣己吾城村)人。東漢末年曹操部將,相貌魁梧,膂力過人。本屬張邈,後歸曹操。曹操征討呂布時被募為陷陳,表現英勇,被拜為校尉,宿衛曹操。建安二年(公元197年),張繡背叛曹操,典韋為保護曹操而獨擋叛軍,擊殺多人,但最終因寡不敵眾而戰死。
曹操在見到典韋時稱讚其為古之惡來。惡來指的是誰
惡來是古代的一個猛將,相傳惡來就是秦王的祖先,惡來的弟弟名叫季勝,是趙王的祖先。惡來的介紹如下:
秦之祖先大業,乃帝顓頊苗裔。大業助大禹治水有功,舜帝賜姓贏氏。大費生二子:大廉、若木。若木玄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費昌在夏桀時棄夏歸商,為湯駕御戰車。大廉玄孫曰孟戲、中衍,其鳥身而人言。殷帝太戊使之駕御專車並以女妻之,因而屢建奇功,乃封其為諸侯。其玄孫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子飛廉,飛廉生惡來。飛廉善走,惡來有力,父子俱效力於殷紂。周武王伐紂時殺惡來,當時飛廉在北方為紂王立壇於霍太山(霍太山在沁州沁原縣西七八十里),得一石棺,棺上銘文:帝令處父不於殷亂,賜爾石棺以華氏。飛廉遂觸棺而死,葬霍太山。
古之惡來是誰
《史記秦本紀》(紂)而用費中為政。費中善諛,好利,殷人弗親。紂又用惡來。惡來善毀讒,諸侯以此益疏。
惡來是殷商時期大臣蜚廉的大兒子,帝辛(紂王)的寵臣。蜚廉生惡來。惡來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並殺惡來。
曹操一次稱歎典韋,用“古之惡來”以比典韋,是在誇讚典韋的勇猛。
為什麼稱典韋為“古之惡來”
天津主要景點:
水上公園 古文化街 廣東會館 約一天
盤山 黃崖關長城 約一天
大沽炮臺 天津海濱浴場 塘沽 約一天
周鄧紀念館 大悲禪院 南市食品街 霍元甲故居和陵園 梁啟超故居 約一天
古之惡來稱典韋什麼意思?急
惡來:又名惡來革,商朝貴族、大將。
以勇武聞名於世,能“生捕兕虎”。意思是說,惡來這個人力氣很大,可以徒手活捉兕和老虎(兕,古代一種類似犀牛的猛獸)。
把典韋稱為“古之惡來”,是讚揚典韋像古代的惡來一樣力氣大、勇武過人。
古人稱張遼為古之召虎,典韋為古之惡來——問他們倆誰更厲害?
論武力絕對是典韋,一夫當關,萬夫莫開.張遼是文武全才,做將軍統帥那是很厲害的.
清朝人對三國的24名將做了排名的
一呂二趙三典韋(呂布、趙雲、典韋),四關五馬六張飛(關羽、馬超、張飛), 黃許孫太兩夏侯(黃忠、許儲、孫策、太史慈、夏侯敦、夏侯淵),
二張徐龐甘周魏(張遼、張頜、徐晃、龐德、甘寧、周泰、魏延),
神槍張鏽與文顏(張鏽、文丑、顏良),雖勇無奈命太悲。
三國二十四名將,打末鄧艾與姜維
哪個武將被主公稱為“古之惡來”?
典韋(?-197),東漢末年陳留己吾(今河南商丘市寧陵縣己吾城村)人。曹操部下重要將領。
典韋,陳留己吾(今河南商丘市寧陵縣己吾城村)人,世稱“古之惡來”。在京劇中被畫為黃臉。三國時曹魏猛將。擅使大雙戟,為人壯猛任俠,曾為鄉人劉氏報仇,殺人出市,人莫敢近。軍中的牙門旗既長且大,人們都不能把它舉起,而典韋竟以一手便將其執而豎起,人們都以他的奇力為異。初屬張邈,後屬夏侯惇。曹操討呂布於濮陽時,典韋奮力勇戰,為曹操所異,又因其人忠誠謹重,自此引典韋為近侍,遷為都尉,置之於左右。後曹操於宛城時,張繡先降而復反,急迫曹操本營;典韋守著大門,殊死惡鬥,殺敵甚眾,最終因敵人太多而戰死。在這一戰中,曹操的長子和侄子也都戰死了。事後,在《三國演義》中,曹操親自祭奠,痛哭失聲。他對眾將領說:“吾折長子、愛侄,俱無深痛;獨號泣典韋也!”。雖實史並未記載此事,但是完全可以說明典韋在曹操心中的地位。三國裡面武藝最好的,力氣最大的,最有衝勁的不是典韋,但最猛的卻是他。先說曹操收他入會時的情景,夏侯惇形容他:逐虎過澗。就從這一點來看,三國裡所有武將都不如。大家都知道,老虎是野獸,什麼都不怕,就是一大群人去圍殺,他也會奮力反攻。這個典韋居然將老虎追得滿山跑,試問,能讓老虎都害怕的逃跑,誰有這個本事?曹彰的“手格猛獸”比起這個“逐虎過澗”,可以說相差甚遠。能讓老虎害怕得逃跑的人,他的猛是發自骨子裡的(比張飛的相貌凶狠更厲害)。然後宛城之戰,典韋在大醉,身無片甲,並失去武器的情況下,奮力拿起腰刀殺敵,當手下全部戰死,刀砍缺的情況下,提起兩個軍人迎敵,擊死者八九人。馬軍方退步兵又上,槍如葦列。最後典韋死了半晌,還無一人敢走前門而入。分析上面,首先,典韋力氣不比許褚小,可以提起兩個軍人當刀舞(不然無法解釋擊死者八九人),其次,死了半晌,無人敢過。當時張繡統領的是他叔叔張濟死時留給他的部隊(精銳的西涼軍),居然讓典韋嚇得不敢走前面過(典韋死後),可見當時的士兵對典韋是多麼畏懼。連姜維死後,士兵還一哄而上將其割碎生吃。從上面可以看出,典韋的“猛”,是連張飛都比不了的(張飛的猛是表面化)。而且典韋武藝高強,可以飛戟殺人,還百發百中。只是死得太早,出彩不多,不過宛城一戰可以名留千古。